人没有填写 单价及合价的项目,招标人将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它单价及合价中 而不予支付。单价与合价发生冲突时以单价为准。 10.4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内容和格式不许增加和修改,投标人确认工程量清单存在 的缺项、漏项、计算误差或认为施工图纸存在不明确、不一致时,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3 天 (或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认可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已认可该工程量清单包含了设计文件全部内容。 九、物质供应:
1、本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要有合格证书,并对其负责。凡无合格证或按国家《施工与验收规范》必须进行报验的,发生检验费由乙方负责。若招标人通知中标人改为甲供时,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要求,各种证件和化验报告齐全, 并提前十日提交样品,由甲方验收后方可使用,甲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认定。甲定乙供材料有:石材和器材(垃圾筒、指示牌、成品坐凳、遮阳伞、成品岗亭、花木箱),甲供材有:各种景观灯具。
3、材料、设备进场后需经甲方核定,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二日内运出工地现场。逾期,甲方有权处理,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技术资料供应:
1、甲方交付乙方发包内容的全部施工图叁份,以及有关技术资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以及有关技术资料,除另有说明外,均做为据以施工的有效文件, 乙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如需变更,双方按规定办理手续。 3、工程竣工交工时,乙方应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竣工图和结算资料)贰套;否则,甲方有权停付工程款及进行工程决算。 十一、付款方式: 1、本工程不支付备料款,工程进度完成总工程量的50%支付至总工程款20%;工程全 部完工,付至总工程款的60%;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办好竣工资料交接手续并经决算后, 付至工程结算价的95%;余款5%待工程保修期满一年(绿化苗木满二年养护期),经验收合 格后结清(不计利息)。(签订合同时中标单位可与甲方协商此部分条款)
2、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及养护期所用水电装表计量,水电费用按实际市场价格在工程款 中扣除。
3、施工过程中如果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方将不予支付工程款。 4、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方必须制订出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甲方批准,且人员组织到场、开始施工。
5、乙方必须在工程验收交付后的三十日内提交结算报告,逾期提交或者提交资料不全, 甲方有权拒绝接受,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自己承担。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资料后四十个工作日审查完毕并通知乙方,乙方接到决算审查通知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确认或提出异议,逾期提出异议视为已确认审查意见。 6、每次付款前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 十二、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
1、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设计要求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2、甲乙双方按国家颁布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 验收,并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质量等级由甲方按验 收规范认定。 3、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十三、施工工期、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为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明确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执行如下工期、质量、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条款:
1、工期奖罚按合同工期,每提前或拖延工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3?。若工期拖延超过15天(含15天),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每天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罚款。
2、质量奖罚:本工程质量要求为合格,合格标准以国家规范和市质监站确定的标准为依据,达不到合格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修,造成工期拖延乙方承担相应责任。若整修后仍不能达到合格标准,罚工程总造价的3?;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并扣除全部保 证金。对于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由甲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成,否则,每延迟一天,乙方要承担工程总造价3?的工期罚款。
3、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按市级安全文明工地的标准执行,安全文 明施工达不到要求的,甲方有权及时下发处罚单,每次处罚不低于壹仟元(1000元)。 十四、工程变更
1、乙方施工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等有效图纸文件施工。设计 变更应经甲方认可。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误差不超过5 % (含5 %)的项目不予调整,清单中 工程量超过 5 % (不含5 %)的项目,其超过5 %以上(不含5 %)的部分经双方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乙方在依变更调整施工完成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调整增减工作量及预算报甲方审核。增减工程量确认办法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双方有争议可以协商,但不能因此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如果乙方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提交变更工作量报告,即被视为乙方放弃变更增加的请求;属于变更减少的决算,乙方未提交变更报告的,以甲方核减决算为准。 2、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作量调整和费用调整,不随进度款支付,而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结算。 3、任何变更均不构成解除合同的后果。如果本工程的变更是由于乙方的过错或违约和
责任造成的,则这种变更所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十五、成品保护:
1、乙方应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工作,所有饰面工程在验收时必须表面清洁并表 现材料本身原有色泽,因成品保护不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含第三方给乙方造成的损 失),乙方不得因此原因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甲方发现乙方成品保护不力,甲方有权另行 安排成品保护及清洗修护,所产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甲方发现乙方成品保护不力二次,有权解除合同,乙方不会因此获得任何赔偿。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对甲方已提供的地下管线、邻近建筑物及已完工产品采取各项 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费用、施工现场外围护等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得损坏或污染地下管 线、周围建筑及已完工产品,如由于乙方的施工原因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施工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六、质保期及养护期:
1、工程质量保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 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的 规定执行,本工程硬质铺装工程质量保修期一年,绿化工程养护期为两年;
2、在保修期后,因乙方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时,甲方有权无限期追溯违约责任。
3、养护期内乙方负责绿地的日常种植养护、换植、修剪、施肥、防病虫害、灌溉、覆土、树木扶架、间苗、补植、卫生保洁及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并接受甲方的日常检查。 4、在施工及养护期间,绿化工作的管理与养护以及任何缺陷的修正与弥补,均是乙方 的责任。 5、养护要求:
5.1、养护期内乙方应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和养护。
5.2、乙方应向甲方和监理工程师提供管理和养护的详细计划及日程,将种植物养护到养护期满为止。对于更换枯树或草、花卉的再种植,应从再种植时起至少再养护二年的生长期,并随时进行检查和及时补植,补植前须经甲方签字批准方可实施。
5.3、植物栽植的成活率,应达100%,甲方将按实际成活率进行工程款支付。 5.4、日常管理及养护应包括以下内容: (1)经常性除草;
(2)按园艺方法进行修剪、栽培; (3)需要时经常浇水;
(4)养护期施肥计划;管线、设施等维护计划; (5)经常施加农药及防治病虫害;
(6)经常防范人为的破坏和牲畜的践踏、啃咬; (7)补植枯死、损坏或丢失的树木花草; (8)经常清扫及清除垃圾、保护表土; (9)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
(10)各种设施的维护、保修和更换;
(11)应有明确的日常管理及养护质量保证体系。
5.5、在适宜的季节,对枯树、坏灌木以及其他不发芽或死去的植物和草均应予以更换, 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可以指示乙方在7天内将急需工作做完。 5.6、乙方应提供并设置临时栅栏,以保护种植物不受损害,不需要时可拆除。
5.7、乙方应提供、修建并维护植物防护必要的拉牵或桩木。 5、养护期满办理正式移交手续。
6、当乙方不认真履行以上义务时,甲方将有权另行安排养护工作,养护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且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七、违约责任及奖罚措施:
1、本工程严禁转包,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扣除全额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
同,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和一切责任均由承包方承担。
2、因发包方原因引起的误工、进出场等费用不再另行收取。 3、因不可抗力原因,工期可顺延。
4、在合同实施中,如承包方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设备、现场文明施工投入和管理不符合投标书的承诺,造成现场管理、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相关规范、地方标准,发包方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部分工程委托其他企业承包,承包方必须接受。当上述措施仍无效时,发包方可随时给予停工整顿直至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工期及经济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十八、竣工资料:
承包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在一个月内向发包方递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贰份。竣工资料须按照档案要求整理,且竣工图必须与实际情况完全相符,若因竣工图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 十九、其他:
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负。
2、中标单位需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十五天内按景观施工图要求提供硬质铺装材料样品 (每种材料不少于3种),在发包方同意后实施。
3、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无条件服从甲方指挥,对于甲方安排的工程内容,不论大小均要接受,并于两日内作出响应,否则该投标可能被拒绝。
4、施工方如对设计优化提出更合理的方案(同时也是对其投标能力的一个考核),甲 方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优先考虑其招标。
5、乙方应在开工前制订结合现场、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组 织设计进行施工,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
6、施工中非正常停水、停电及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由甲方签证,工期予以顺延。
7、乙方在签订合同后三天内必须制订出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审查通过,并按审定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展施工。 8、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服从甲方的管理。
9、本合同附件包括全套施工图纸及变更等。 第二部分 招标文件
1. 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人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规定格式和图纸 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按投标须知全部内容发出的补充说明文件和招标答疑会纪要。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2010年6 月13 日17:00 前将须要答疑的问题以书面或传真或Email 形式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答复。 招标代理机构将答疑资料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包括对要求澄清问题的说明,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在招标文件发出5 日内,无论处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以用补充文件
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补充文件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招标文件收受人应以书面形式 回复招标代表机构确认收到每一份补充文件。 3.3 为了给投标人合理的时间,使其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文件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4 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条款中涉及本招标文件的条款应与本招标文件(含答疑文件)相一致。
3.5 当招标文件与补充(答疑)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及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简体中文。 1.2投标文件须标明页码及目录。
1.3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 位。 2、投标书的要求:
2.1、投标文件应包括商务标和技术标两部分,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商务标和技术标应分别按要求装订成册,并注明技术标和商务标。 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1)、技术标
①.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 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③.施工进度及工期保证措施 ④.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⑤.选用的主要施工机械
⑥.一年养护期的计划及养护技术措施 (2)、商务标(分标段) ①.综合说明书 ②.投标函 ③.投标汇总表
④.绿化投标报价汇总表
④.苗木分项报价清单,乔木胸径在15cm 以上者须附照片 ⑤.绿化苗木报价清单 ⑥.硬质景观工程报价清单
⑦.硬质景观工程主要材料报价清单 ⑧.安装工程报价清单
⑨.安装工程主要材料报价清单 ⑩.其他资料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不符合、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3.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在两个包封内,并在包封上正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
3.2 包封上都应文字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