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要求在该图的右下方列出I、II级类型区名称及面积。
表2-1 地下水资源评价类型区名称及划分依据一览表 I级类型区 划分依据 名称 II级类型区 划分依据 名称 III级类型区 划分依据 名称 均衡计算区 一般平原区 : : : 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埋深、包气带岩性特征及厚度 均衡计算区 : : : : 均衡计算区 : : : 均衡计算区 : 平原区 次级地形地区域地形貌特征、含地貌特征 水层岩性及地下水类型 内陆盆地平原区 山间平原区 (包括山间盆地平原区、山间河谷平原区和黄土高原台塬区) 沙漠区 一般山丘区 岩溶山区 山丘区
5. 水文地质参数是地下水资源量计算的重要依据。水文地质参数包括给水度、弹性释水系数、渗透系数、导水系数、压力传导系数、越流系数、降水入渗补给系数、潜水蒸发系数、河道渗漏补给系数、渠系渗漏补给系数、渠灌田间入渗补给系数及井灌回归补给系数等。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水文气象、地下水位动态、包气带及含水层与隔水层岩性特征和厚度、灌溉定额以及抽水试验等资料,考虑降水、地表水与地下水间的转化关系,采用多种方法进行综合分析,选取符合当地近期下垫面条件的数据,确定相应的水文地质参数选用值。
6. 平原区M≤1g/L及1g/L<M≤2g/L两个矿化度范围③浅层地 ③
矿化度(M)范围界线采用本次地下水水质评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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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资源量的计算要求:
(1)地下水资源量采用补给量法计算,同时计算排泄量和地下水蓄变量,并进行水均衡分析。
(2)各项补给量及地下水资源量的计算要求:
1)要求计算1956~2000年逐年降水入渗补给量系列,其中,1980~2000年期间的年均值用以计算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1956~2000年系列成果用以计算水资源总量系列。在计算1956~2000年逐年降水入渗补给量系列时,降水量P采用本次降水量评价成果中地下水资源量评价计算区的逐年降水量;1980~2000年期间逐年的降水入渗补给系数α
值可根据当年的年均地下水埋
深Δ和降水量P,从相应包气带岩性的P~α~Δ关系曲线上查得;1956~1979年现状下垫面条件下的逐年的降水入渗补给系数α值可根据近期条件下平均地下水埋深Δ以及1956~1979年逐年的降水量P,分别从相应包气带岩性的P~α~Δ关系曲线上查得。要求绘制多年平均降水入渗补给量模数分区图(附图2-6-3)。模数分区共分6级,单位:万m3/a?km2,色谱为:<5淡红色;5~10橙红色;10~20淡黄色;20~30淡绿色;30~50淡兰色;>50深兰色。
2)其它各项补给量均要求根据1980~2000年期间的相关资料进行年均值计算,并以此作为同步期地下水资源量计算的分项补给量。
3)以多年平均河道渗漏补给量、库塘渗漏补给量、渠系渗漏补给量、渠灌田间入渗补给量以及以地表水为回灌水源的人工回灌补给量之和作为多年平均地表水体补给量。要求将跨水资源一级区(或独立流域)调水形成的地表水体补给量单独列出。为计算平原区地下水资源量与上游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间的重复计算量,要求将本水资源一级区引水形成的地表水体补给量中由河川基流量形成的部分区分出来。由河川基流量形成的地表水体补给量,可根据地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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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中河川基流量占河川径流量的比率确定。
4)1980~2000年多年平均降水入渗、地表水体、山前侧向三项补给量之和为本次评价的地下水资源量。
5)同步期地下水资源量与井灌回归补给量之和为地下水总补给量。
(3)各项排泄量的计算要求:
1)要求根据1980~2000年期间的相关资料,分别计算多年平均潜水蒸发量、河道排泄量、侧向流出量,并调查统计1980~2000年期间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
2)评价计算区内各项多年平均排泄量之和为该评价计算区的多年平均总排泄量。
(4)要求采用1980~2000年期间地下水位等资料计算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蓄变量。
(5)平原区水均衡分析方法:
水均衡是指均衡计算区或评价计算区内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Q
总补
)与总排泄量(Q
总排
)的均衡关系。在人类活动影响和代
表多年的年数并非足够多的情况下,水均衡还与均衡期间地下水蓄变量(ΔW)有关。因此,在实际应用水均衡理论时,一般指多年平均地下水总补给量、总排泄量和地下水蓄变量三者之间的水均衡关系,即:
Q 总补-Q总排±Δw=X
(2-1)
(单位均为万m3)
X?100%=? Q总补 (2-2)
式中,X为绝对均衡差(万m3);?为相对均衡差(无因次)。
当X=0(亦即?=0)时,可近似判断Q总补、Q总排、ΔW三项计算成果基本合理;|X|值或|?|值较小时,可近似判断计算成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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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误差较小;|X|值或|?|值较大时,可近似判断计算成果的计算误差较大,亦即计算精确程度较低。
为提高计算成果的可靠性,本次评价要求对平原区各个评价计算区逐一进行水均衡分析,当评价计算区的|?|>10%时,要求对该评价计算区各项补给量、排泄量和地下水蓄变量进行核算,必要时,对某个或某些计算参数做合理调整,直至其|?|≤10%为止。
(6)要求绘制平原区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量模数分区图(附图2-6-4),模数分级、单位和色谱同附图2-6-3。要求填制平原区浅层地下水补给量和排泄量表(附表2-6-1)。
7. 为了计算水资源分区水资源总量系列,在平原区中M≤1g/L和1g/L<M≤2g/L两个矿化度范围,要求计算1956~2000年逐年降水入渗补给量形成的河道排泄量。
8. 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采用排泄量法计算。
(1)山丘区的排泄量包括河川基流量、山前泉水溢出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和潜水蒸发量,这些排泄量之和称总排泄量。本次评价要求,对河川基流量进行1956~2000年系列计算,并统一修正到近期下垫面条件;对山前泉水溢出量、山前侧向流出量、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和潜水蒸发量分别进行1980~2000系列计算;对总排泄量进行1956~2000年系列计算。此外,还要求计算1956~2000年山丘区浅层地下水蓄变量系列和山丘区地下水资源量系列。
(2)河川基流量1956~2000年系列的计算要求:
河川基流量是山丘区地下水的主要排泄量。在计算河川基流量时,尽可能选择受地表水蓄、引、提、调影响较小的径流代表站作为河川基流分割的选用径流站,采用分割河川径流过程线的方法(直线斜割法或加里宁试算法),对各选用径流站逐一进行计算。其中,1980~2000年要求逐年进行分割,根据1980~2000年逐年分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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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建立河川径流量与河川基流量间的关系曲线;1956~1979年近期下垫面条件下的逐年的河川基流量要求根据1980~2000年期间的河川径流量与河川基流量的关系曲线,按照1956~1979年逐年经还原和修正后的河川径流量进行查算。要求分别提出一般山丘区和岩溶山区1956~2000年河川基流量系列。
(3)山前泉水溢出量1980~2000年系列的计算要求: 山前泉水溢出量是指发生在山丘区与平原区交界线附近、且未计入河川径流量的泉水溢出量。要求对在山前出露、年均流量不小于0.1m3/s且未计入河川径流量的泉水逐一进行1980~2000年逐年溢出量的调查统计,缺乏统计资料的年份,可以相近年份资料近似代替。并要求确定各评价计算区1980~2000年山前泉水溢出量系列。
(4)山前侧向流出量1980~2000年系列的计算要求: 山前侧向流出量是指山丘区地下水以地下潜流形式向平原区排泄的水量。该量即为平原区的山前侧向补给量,计算要求同平原区山前侧向补给量。
要求计算1980~2000年逐年的山前侧向流出量,缺乏年水力坡度资料的年份,可以相近年份资料近似代替。
(5)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1980~2000年系列的计算要求:
山丘区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是指发生在一般山丘区、岩溶山区和未单独划分为山间平原区的小型山间河谷平原的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量,并扣除在用水过程中回归补给地下水部分的剩余量,这部分水量在用水过程中均被蒸发消耗。采用调查统计方法,要求估算各评价计算区1980~2000年逐年的浅层地下水实际开采净消耗量,缺乏统计资料的地区和年份,可以相邻地区和相近年份资料近似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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