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的,应当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书面澄清修改的时间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以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相应内容的,经招标人同意,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投标文件应简洁明了,切合工程实际情况,不照搬照抄脱离实际,不提倡投标文件篇幅冗长、标书过厚。 3.1 投标文件商务标
投标文件商务标部分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投标函(唱标单); 3.1.2投标单位的附加承诺条件;
3.1.3详细的投标报价计算书(包括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取费费率计算依据、优惠幅度等);
3.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1.6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 3.1.7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情况,包含以下内容: (1)项目经理部机构设置情况(应有组织机构框架图);
(2)项目经理简历、业绩证明、获奖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3)技术负责人简历、业绩证明、获奖证明、资格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 (4)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简历、获奖证明、资格证复印件、职称证复印件; (5)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岗位职责、目标责任、管理制度等。
3.1.8同类工程施工业绩证明,包括投标人在过去5年中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3.1.9投标人财务状况证明,包括投标人最近3年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 3.1.10投标人目前和过去3年参与或涉及诉讼案件的资料; 3.1.11资格预审提交的材料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文件技术标
投标文件技术标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施工组织设计依据及针对本项目施工的合理化建议; (2)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质量目标、创优计划及质量控制措施和通病预防计划; (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工期控制措施;
(4)施工安全目标、保证措施、安全投入及应急预案; (5)施工成本控制计划和措施;
(6)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和治安管理措施; (7)成品保护措施和冬雨季施工方案; (8)回访保修服务措施
(9)现场组织管理、机构设置和主要管理技术人员配置; (10)劳动力安排及大临计划;
(11)主要施工机械、器具投入计划; (12)施工物资采购计划、水电解决方案;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 3.3 投标报价
3.3.1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投标人应按以下规则进行投标报价:
(1)无论招标人在招标时是否提供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工程造价均按实际验收的工程量进行计算。
(2)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定额采用《煤炭建设工程定额(2007)基价》,定额中未列的内容可参照本地区正在执行的建筑安装工程定额。
(3)投标人按照中国煤炭建设协会2011年7月27日发布的《煤炭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煤炭建设其他费用规定》(中煤建协字[2011]72号),根据自身实力、技术装备、管理水平等企业实际情况,结合本工程特点,在招标人给出相应费率基础上,考虑投标竞争需要,就竞争性费率进行优惠报价,优惠幅度投标人自身行把握。高于上述文件相应费率标准的均按废标处理(附表见第七章 2.3)。 (4)工程类别、地区类别等由投标人根据有关规定自行把握。
(5)凡属应上缴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费用,在投标报价书中必须按有关规定比率全额计取,不得作为竟标条件。劳保费、建筑营业税由建设单位代扣代缴。
(6)投标报价计算书中应详细列明工程取费的各项内容,不计取费用的也应列出。 (7)招标人原则上不提供任何建筑材料,但建筑材料价格由须招标人通过调研或招标确定,并由投标人认可后执行。如投标人无法按照招标人确定的材料价格采购材料,可与招标人协商调整或由招标人直接采购。
(8)投标报价书须加盖本单位注册造价师印章。
3.4 工程款支付方式
3.4.1工程款按照施工进度支付。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月末报送当月完成的工程量及产值,招标人审核后按照审定产值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3.4.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进行总决算(固定总价承包的,需决算工程签证单工程量及造价),决算完成后工程款付至决算工程造价的90%。
3.4.3 剩余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5%工程款作为审计保证金,经审计出具无问题报告且工程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3.5 投标有效期
3.5.1本招标项目投标有效期90天(日历日),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5.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保证金
3.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6.2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采用投标保函、现金、银行汇票或支票等方式。以现金、银行汇票或支票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在开标前缴纳至以下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伊金霍洛旗支行 帐 户 名:鄂尔多斯永煤煤炭有限公司
账 号:155621762445
3.6.3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6.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未中标的投标人持招标结果通知单向招标人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3.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通过欺诈、威胁、贿赂等非正常手段干预招标人评标、定标的;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订合同书的; (4)经查实,发现有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情况的。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章节中的要求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安全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商务标中不得出现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等现象,技术标中如果出现上述现象,改动之处须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旁签字确认。
3.7.4投标文件商务标和技术标合并装订成一册(投标文件装订过厚时可分为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