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居住/公共)》/《广州市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 《广州市绿色建筑设计审查表(居住/公共)》 建筑节能计算报告书 《广州市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审查表》 数 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二维码加密后的表格,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只用提供该项) 1 8 原件 2 3 4 1 1 1 原件 原件 原件 限需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的民用建筑项目提供,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水印的表格,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 通过网上咨询后生成的带水印的计算报告书。有设计人、审查人签名、盖章 限设计变更项目提供,加盖设计、审查、建设单位业务章 五、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在网上咨询后生成的材料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市节能墙革办网(http://www.gzqgb.com)“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网上咨询系统”下载打印;
2.申请单位备齐上表所列材料后,从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建委窗口提交资料。 3.受理单位办理结束后,受理单位将审批结果与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结果一并发放给申请单位。
六、应发给的证明文件:
市节能墙革办盖章确认的《广州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居住/公共)》或《广州市免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表》7 份。
七、办理期限: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提速时限:2个工作日。
八、办理机构:广州市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管理办公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
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市建委政务窗口。(窗口联系电话:38920550,业务咨询电话:88900659)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备案数量: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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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结果备案纸质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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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1999〕建设部第71号令发布、〔2001〕建设部第91号令修正)。
4.《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
二、办理范围
国家、省、市重点工程,跨区建设的市政工程。 三、应提交的材料
序号 1 2 3 4 5 材料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报表 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 工程明细表 岩土工程勘察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或分期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和旁站监理方案 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 份数 材料形式 备注 从城乡建设网上填报并打印(网址 http://www.gzcc.gov.cn) 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办理,含施工、监理单位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不属依法招标项目的,可以不提供。 房屋建筑群体工程提供,网上填报并打印(网址 http://www.gzcc.gov.cn) 1 原件 1 网上打印件 1 原件 1 1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6 7 1 1 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 2.应急救援预案。 3.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对地下管线摸查情况及保护方案专篇)。 总承包单位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购买 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变更手续的,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专职安全员数量按住建部建质[2008]91号文件规定配置。 有深基坑的项目提供,按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办事8 施工安全措施文件 1 9 10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施工单位及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 中标的建造师资质证书、安全考核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总监理11 工程师资质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核对原件 复印件核对1 原件 1 复印件核对1 原件 12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文件 复印件核对1 原件 指南办理。1.开挖深度超过7米(含7米)的基坑支护工程;2.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大于等于4米等)的基坑支护工程;3.采用锚杆(含预应力锚索)或土钉墙支护的基坑支护工程;4.采 33 / 59
用人工挖孔桩支护的基坑支护工程。 四、办理流程
1.申请单位按招标投标情况备案办事指南取得招标投标情况备案表,不属依法招标项目的,可以不提供,但需出具书面说明或有关批准文件。
2.有深基坑的工程,按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办事指南对基坑支护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取得基坑支护设计方案审查意见书。
3.申请单位从网上填报《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申报表》,打印并盖章。 4.申请单位备齐表1中所列资料并装袋封好后,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所需资料一并从广州市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广州市华利路61号)提交资料。
5.办理结束后,受理单位将审批结果与施工许可阶段并联审批结果一并发放给建设单位。
五、应发的证明文件:加盖办理单位印章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告知书》。 六、办理期限:2个工作日。
七、办理机构:广州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广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办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61号广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市建委政务窗口(联系电话:38920550)。
八、收费标准:不收费 九、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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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办事流程图
收 案 不受理 审核资料 资料不齐备 受 理 经办人审核 负责人审批 结果送施工许可 牵头审批单位 结 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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