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化推广机制。
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采取措施,鼓励信息化建设和应用,组织实施本区域大型信息化工程。通信运营商按照国际惯例,制定电信普遍服务与特殊服务制度,设立普遍服务基金,建立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对网上教育、电子商务实行资费优惠,对广大农村和边远地区通信的普遍服务,给予支持。
(四)信息人才支持和技术支撑。
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大力引进信息化专业人才,努力造就一支精湛、复合型的、具有技术创新精神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信息化专业人才队伍。实施全民信息化教育工程。利用学校教育、继续教育和社会办学等途径,培养各种类型的信息化人才。有针对性地对各类在职人员进行信息技术知识的培训,把计算机技能考核作为公务员聘用、考核、晋升的一个重要条件。建立健全信息技术人才使用、晋升的激励机制,保证信息化人才队伍的相对稳定和不断发展。中哈关系的深层发展,世界首个跨境国际合作项目“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的建设,为新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发展机遇,为使中国新疆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的双边关系能够健康、持久的发展,双边“中心”需要一批具有良好语言基础、外交素质、优秀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步入哈国政治、经济、文化的高层领域,这符合一个机构参与国际交流、推动中哈关系长远发展的内需,
大力支持企业的信息技术攻关,有关职能部门针对特定重大课题适时组织企业联合攻关。努力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合作。认真研究和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大力推广信息技术的应用。
积极参与“中心”中哈双边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高经济分析能力,大量收集第一手的信息资料,为“中心”未来整体运作工作做好基础工作。
参与哈方合作中心的建设工作,收集第一手的建设、发展信息,并作相应分析,以供中方决策使用。
在中方合作中心的指导下参加哈方“中心”的中小型会议,并把会议内容详实反馈。 与哈国新闻媒体沟通,做好中方“中心”的宣传工作,为物流、人流集、资金流营造良好的信息流通平台。
为中心双边的定期会晤协调,并承担双边活动的翻译工作。
每年就哈国合作中心的整体发展、国家政策、建设规划等相关问题作年终分析报告,并作中哈双边对接分析比较。
(六)信息安全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信息安全保密的规定,加强信息安全的组织领导,完善安全基础设施,实行安全管理,发展安全服务;制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标准,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及知识宣传,进行网络安全与防止网络犯罪的法制教育,提高全民的信息安全意识和信息法制意识,加强对信息安全产品、服务商资质、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与测评认证;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监管,提高对网上信息的跟踪管理能力和对网络犯罪的防范能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化建设,加强信息安全技术体系的建设,保障信息化健康发展。
6、中心信息化建设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双方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观念意识跟不上时代变化,缺乏主动性和创新精神,不能及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改变应对策略,缺乏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加上信息不对称,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掌握信息的政府部门和中介咨询部门找不到服务对象,使很多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企业错失很多良机。
新疆的许多大企业都看好俄罗斯市场,但投资数量不大。多数企业之所以还处于观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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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了解阶段,其原因就在于俄罗斯投资环境欠佳:合作机制不健全、对中国产品的认识局限性、贸易结构单一、缺乏复合型人才,因此,如何为新疆投资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投资便利化,则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信息渠道不畅、创新能力不足
欧美发达国家凭借信息技术和信息基础结构建设的优势,在全球信息化中处于主导地位,而哈萨克斯坦作为中亚国家,其信息基础结构薄弱,信息化总体水平相对较低,出现了信息贫穷与信息富有的差距,使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及功能作用的发挥带来一定难度,从整体上使得信息化对区域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度相对弱化。目前区域信息合作与交流的主渠道依然以传统的方式进行,缺乏丰富的数据库资源和快速便捷的网络信息,信息的复盖面、共 享性、时效性受到很大影响。
随着信息化建设进程的日益加快,信息传播的安全性和快捷程度也成为专家普遍关注的问题。徐启昌说,要保证信息安全就需要加强管理,设置各种通关限制,但作为信息需求者最大的要求就是快捷,从技术层面看,如何使信息传递的安全和快捷达到平衡,如何达到政府的监管和信息用户期望值的平衡,这是目前信息交流平台建设中较难的问题。
(4)信息渠道不畅,创新能力不足。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新疆和中亚国家的政府管理部门和企业的观念意识跟不上时代变化,缺乏主动性和创新精神,不能及时针对新形势、新问题改变应对策略,缺乏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加上信息不对称,具有合作意向的企业找不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掌握信息的政府部门和中介咨询部门找不到服务对象,使很多信息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企业错失很多良机。
(三)科技合作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
1.大型合作项目匮乏,科技合作缺乏发展规划 中亚五国独立后,以对等交换科研人员和资料的形式开展了与新疆的科技合作,开展过的合作项目大多是阶段性的,以促进相互了解和解决单一科学问题为目的,缺乏大规模的生产性合作项目。这种合作缺乏吸引力,形不成规模,难以获得所在国家的重视与投入,很多具有重大实际意义的项目中途夭折。 2.科研人员待遇差,流失严重
中亚五国独立以来,科研人员的待遇急剧下降,纷纷离开科研队伍。1992年以后,哈萨克斯坦原首都阿拉木图市科技人员的损失占到全国科技人员减少人数的2/3。新疆的科技人员流失也十分严重,造成科技成果的减少和研究水平的下降,严重影响科研的发展。 3.科研工作的地区差异逐渐增大,学科比例严重失调
中亚五国和新疆的科研力量大都集中在大中城市,项目申请、立项、审批多数集中在大中城市的科研院所、高校,从事实际工作的地方科研人员很难获得科研项目资助。在学科构成上,哈萨克斯坦独立后培养出的历史、哲学、文学研究生的数量相当于所有科技领域培养出的研究生数量,基础科学,尤其是计算机等应用科学、自然科学的人才严重匮乏。新疆在高科技领域方面的学科建设也亟需扩展和提高。 4.科研设备落后,更新能力弱
目前中亚各国科研机构使用的各类仪器设备中,只有17%的使用期在5年,有50%以上的使用期超过了10年,所有仪器的平均使用期为11年左右。且大部分设备比较落后,需要更新。新疆中亚科技经济信息中心在与中亚国家共建信息网时就遇到了设备不匹配的问题。 5.闭关自守和戒备心理阻挠了双方合作 中亚国家的签证等通关手续十分繁琐,增加了科技合作的成本,减少了项目合作的有效时间。尤其对于季节性很强的农业项目合作,常错过最佳实验期。对于一些核心技术,中亚国家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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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的对等交换、低价出卖逐渐转变为高价卖出或严格保密,致使一些能有重大突破的研究项目无法开展。
4.信息化建设仍存在不少不足之处。我市信息化建设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体制性障碍仍未突破。信息化管理体制不够畅顺,信息化建设协调难度大,信息化尤其是电子政务存在的资源整合不力、投资分散、重复建设等体制性问题仍未完全解决。
——应用水平还比较低。“重概念轻实效、重建设轻整合、重电子轻政务”等现象严重存在,忽视了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缺乏资源共享意识,导致电子政务的实效不能很好地发挥。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方面,无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还不够,通过信息化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作用还不明显。
信息资源同土地、矿藏等生产资源一样,也是一种稀缺性资源,主要表现在信息资源供给量与需求量相比,显得相对不足。如何把相对有限的信息资源合理有效地分配使用,以满足无限多样化的信息需求,已成为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的重要内容。
——政策法规不健全。信息化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管理政策还很不健全,这也是制约信息化发展主要因素之一。
——人才短缺。信息技术人才严重匮乏,特别是高级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更加短缺,影响了信息技术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国内外对信息化人才的争夺越来越激烈,信息化人才流失现象依然存在。
不足。政府缺乏引导资金调动企业加强信息化建设,电子政务建设经费也严重不足。
近年来,双方高层互访频繁,但地区、企业、经济团体、民间团体、学术团体、媒体之间的交流与互访非常欠缺。双方应从文化教育层面扩大人才交流,如增加互派留学生、访问学者、媒体记者及科技人员等。这种交流有利于双方贸易关系战略性的转变与发展,而根植于文化中的信任必将推动双方经贸合作关系进入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 7、构建中心现代信息平台建议
一是要采用信息和电信新技术,完善现有基础设施,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光纤通信网,构筑中心信息高速公路网络体系。信息高速公路的建成和应用将进一步加快信息通信技术发展,改善通信服务质量,提高、家深中哈双边的了解、互信。
二是要注重搭建高质量的区域网络平台,提供包括语音、数据、互联网等多种类型的电信服务。同时应当以信息高速公路为纽带,开展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应用项目。
三是要结合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及特点,广泛开展信息通信技术交流和政策对接,加强各成员国在行业发展、市场监管、普遍服务、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战略和政策的研究和探讨,共享彼此的经验和成果,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合作关系。
四是要加强组织协调,积极开展在中心管理机制下的现代信息技术与通信工作,加强各成员国信息通信主管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这不仅有利于加快区域信息化建设步伐,而且对于推动区域经贸关系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是要大力推进人力资源开发合作,提高区域内各国电信人员的电信专业技术水平。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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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各国电信主管部门之间应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加强交流和沟通,积极推动各成员国在信息通信、人力资源开发方面的合作,加强各国在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方面的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推动政府、企业和教育机构共同参与人力资源的开发与培训。
信息系统应有政府支持 为构建现代区域信息系统,应建立中心信息资源与服务平台,而平台的建设不仅意味着信息跨国流动,而且是一项长期、浩繁、艰巨的跨国工程,需要良好的支持环境,必须运用国家意志。因此应成立代表两国政府部门的跨国信息协调机构,在国家层面上进行整体规划、统筹布局和政策导向。协调机构的职能是,在统一标准的指导原则下,实现区域各国信息网络和系统的链接;建立区域平台和各国信息中心联合开发、优势集成和共建共享的运行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重视解决国家信息主权问题,在加强国际合作和维护本国的主权利益之间,保持平衡;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克服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对知识产权造成的危害;解决数据库、信息系统席流网的安全问题,以及科技信息保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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