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ELY 技 术 手 册 1.1 车轮护板法规校核
法规篇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7063-1994 汽车护轮板 78/549/EEC 汽车车轮护板 2 技术要求
2.1 GB 7063-1994的技术要求
2.1.1 护轮板必须安装牢靠,若护轮板由几部分组成,则装配后各独立零件间不允许有空隙。 2.1.2 在水平路面上,当汽车处于整备状态,车轮在直线行驶位置时,轮护板应该满足在车轮中心向前30度和向后50度的两个辐射平面所形成的区域内,如下图 1,护轮板的宽度q必须足以遮盖整个轮胎的宽度,护轮板的后缘应位于车轮中心上方150mm的水平面以下,而且护轮板的边缘与这个平面的交点A必须位于轮胎纵向中间平面的外侧。
2.1.3 护轮板外边缘的深度p,在通过车轮中心的横向垂直平面内测量时应不小于30mm, 2.1.4 护轮板下边缘与车轮中心的距离c应不超过2r,r为轮胎的静力半径。 2.1.5 护轮板应保证至少有一种形式的防滑链适用于该车。
图 1
2.2 78/549/EEC的技术要求
和GB 7063-1994中要求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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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手 册 1.2 安全带有效固定点法规校核
法规篇 1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4167-2006 安全带安装固定点
ECE-R 14 关于机动车安全带安装固定点认证的统一规定 76/115/EEC 机动车辆安全带固定点 2.1 技术要求
2.1.1 M1类车辆的前排座椅。M1类车辆的a1(非带扣侧)应在30°~80°范围内a2(带扣侧)应在45°~ 80°范围内。前排座椅所有可正常移动的位置,角度要求同上。在所有正常乘坐位置,a1和a2中至少有一个是恒定值时(如固定点在座椅上),其值应为60°±10°。
2.1.2 M1类车辆后排座椅。对M1类车辆,所有后排座椅的a1和a2应在30°~80°范围内;如果后排座椅是可调的,则在所有正常移动位置,上述要求均有效。
2.1.3 分别通过同一安全带的两个下固定点L1、L2且平行于车辆纵向中心平面的两个垂直平面间的距离不得小于350mm。对M1和N1类车辆的后排中央乘坐位置,若相对其他乘坐位置是不可移位的,则上述距离不可小于240mm。座椅的纵向中心平面应在L1和L2点之间,且距离至少为120mm。
2.1.4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位于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65°角的FN平面下方。对于后排座椅,此夹角可减小至60°。FN平面与躯干线相交于D点,此时须保证DR=315mm+1.8S,但当S≤200 mm时,DR=675 mm。见图 2。
2.1.5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垂直于座椅纵向中心面并与躯干线成120°角且相交于B点的FK平面后方,此时须保证BR=260mm+S。但当S≥280 mm时,制造商可选用BR=260mmq+0.8S。 2.1.6 S值不得小于140 mm。
2.1.7 C点位于R点铅垂上方450mm处,如果S不小于280 mm,且制造商选用换算公式BR=260mm+0.8S,则C和R之间的铅垂距离应为500mm。
2.1.8 安全带上有效固定点应在图2所示的由NFBY所围成的垂直于Y平面的平面范围内。附加固定点应在图2所示沿铅垂方向上下各80mm所确定的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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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手 册 法规篇 附加固定点安装允许范围
图 2
2.2 GB 14167-2006与ECE-R 14对比分析 2.2.1 安全带固定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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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手 册 法规篇
GB 14167-2006固定点最低数量
ECE R14 固定点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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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手 册 法规篇 2.2.2 下固定点角度
GB14167-2006 下固定点角度
ECE R14 下部安装固定点安装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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