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2007年广州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属于二级水平,但是SO2和NO2在广州市11个监测点中均有个别监测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超过了二级标准,其中SO2在万顷沙中学监测点超标,NO2在市监测中心站超标,而PM10在广州市11个监测点全部达标。
雄狮采石场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SO2、NO2、TSP、PM10四项监测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总体而言,雄狮采石场所在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 3.3 水环境质量现状
广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规划区域附近的河流珠江西航道、沙湾水道、东江北干流、流溪河(从化段)的水质情况属于轻度污染,有少数水质指标未能达到相应功能区的标准,具体为:
珠江西航道水质类别为Ⅳ类,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粪大肠菌群,全河段为有机物轻度污染。
沙湾水道水质类别为Ⅳ类,受粪大肠菌群轻度污染,全河段粪大肠菌群超过功能用水要求。
东江北干流水质为Ⅲ类,除溶解氧和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
流溪河(从化段)水质为Ⅲ类,除粪大肠菌群平均浓度符合Ⅲ类标准外,其余各项水质指标平均浓度符合Ⅱ类标准,全河段水质良好。 3.4 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2007年广州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为55.2dB(A),属轻度污染。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46~70 dB(A)。城
区约一半面积声环境质量达到1类区,约一半人口生活在1类区,城区约90%面积声环境质量达到1类区和2类区,约90%人口生活在1类区和2类区。
典型水泥企业(广州市珠江水泥有限公司、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噪声现状监测表明,各企业厂界、皮带廊沿线以及矿山边界所有测点的声级值均符合评价标准2类区的限值要求,水泥企业周边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
雄狮采石场包括场址中部、进场道路、进场道路入口和场址西面树林,所有监测点符合2类区标准。 3.5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规划处置固体废物的各企业的生态环境可分为工业区环境、农业环境、城郊工业居住混合区环境、丘陵环境等类型。位于工业区环境、城郊工业居住混合区环境的企业表现为人工园林绿化植物生态特征,位于农业环境的企业周边为农田、鱼塘、果园等环境特征,丘陵环境表现为丘陵山地的马尾松群落人工林木和人工复绿的美叶桉群落的人工生态环境特征。大部分规划企业厂区及填埋场周边的生态环境良好,少部分企业内的园林绿化生态环境一般,有待改善。
规划涉及企业的厂区、场址范围内及其周边均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第四章 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4.1 规划方案实施环境污染因素分析
1、主要大气污染物
本规划产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
①冶炼废渣、粉煤灰作为水泥的混合材,与熟料共同粉磨掺和在水泥的生产过程中排放粉尘。一般都采取各类收尘器进行降尘处理,因此水泥窑及水泥粉磨站参与处置一般固废对其粉尘排放量的影响甚微。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设备在填埋场工作面上的活动产生扬尘、推土机和装载运输机废气以及填埋场废气;
2、主要水污染物
①水泥企业排放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及辅助生产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包括COD、BOD5、SS、氨氮等。水泥企业本身废水产生量不大,且多数企业可将污水经处理后回用做其他用途,因此水污染物排放量很小,甚至可以做到零排放。
②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填埋场渗滤液、清洗废水和办公污水等。
3、噪声污染
①水泥企业一般生产是连续的,设备运转也是连续的,因此其噪声昼夜变化较小。水泥行业高噪声设备主要包括各种磨机、破碎机、空压机、风机、传送设备等,其声级一般在80?105dB(A)之间。
②填埋场填埋作业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推土机(78~90dB(A))、装载机(80~85dB(A));还有鼓风机和引风机(90~95dB(A))、空压机(80~90dB(A))、各类泵(75~80dB(A))等。
4、固体废物
①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各种收尘设备收集的各类粉尘,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因此一般无工业固废外排。
②填埋场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 4.2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评价表明,本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水泥建材综合处置系统中主要水泥企业生产线排放污染物与规划前无明显变化,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而采石场处置系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不良影响。 4.3 水环境影响评价
通过回用,水泥行业产生的污水基本可以做到零排放,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根据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利用废弃采石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中对水环境影响的预测与分析,项目外排污水对分水河的影响不明显;而若项目废水不能达标排放,则会对分水河产生一定的影响。 4.4 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项目,所增噪声源不多,建设项目可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对大噪声设备进行治理,同时噪声设备需在厂区内合理布置,如此可将设备噪声的影响范围控制在厂界附近,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4.5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规划构建水泥建材处置系统是依托广州市水泥建材企业进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置,水泥建材企业不新增用地,不
会破坏周围的动植物及生态系统。而利用废弃的雄鹰采石场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处置中心仅占用该废弃采石场的废弃采石场场区,场区土地约6万平方米,场区用地性质仍为工业用地,即由采石场的矿区工业用地变化为填埋处置中心的工业用地。该处置中心的建设仅涉及的美叶桉、马尾松等人工林木及芒草、茅草、芒萁等草丛植物受损,但对当地植物物种和植物群落不会产生明显影响。总体上规划的实施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6 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水泥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直接回收用做原料,因此一般无工业固废外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