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每月组织一次由有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积极配合上一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施工队每旬进行一次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巡回检查;管理人员在检查施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生产。
专业性检查。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项目部专职安全员负责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进行检查。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对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项目总工负责对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进行检查。
1.12 工程施工中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保护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境保护知识,共同搞好环境保护工作。
a环境保护措施
(1)一般措施:重视环保工作;加强环保教育;贯彻环保法规;强化环保管理;美化施工场地;消除施工污染。
施工中及时、经常与当地政府、环保部门、村民沟通、联系,征求他们的意见,作好环境保护工作。
(2)大气环境及粉尘的防护措施
运输水泥等易飞扬物料时用篷布覆盖。汽油等易挥发品存放要密闭,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配备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洒水湿润。
在有粉尘的环境中作业,除洒水外,作业人员还必须配备劳保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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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施工和生活中的废弃物应集中堆放或经当地环保部门同意后运至指定地点。此外,工地设置能冲洗的厕所,派专门的人员清理打扫,并定期对周围喷药消毒,以防蚊蝇滋生,病毒传播。
报废材料或施工中返工的挖除材料立即运出现场并进行掩埋等处理。对于施工中废弃的边角料、水泥袋、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与景观不受破坏。
(4)生态环境的保护措施
采用各种方式宣传《森林法》等,使职工自觉遵守法律规定,了解珍贵物种,以便在遇到时能主动加以保护。
保护原有植被、野生动物。
施工便道、施工工棚及作业场地的设置要尽量维护自然面貌,占用荒地亦应减少开挖,以保护植被。
2)水土保持措施 (1)冲刷与淤积
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止其所占有的土地或临时使用的土地以及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的床底、沟底及堤岸、沟坡的土壤受到冲刷。
采取有关预防措施,防止从本工程施工中开挖的或冲刷产生的材料,在任何河流、水道灌溉或排水系统中产生淤积。
(2)严格按设计指定位置和数量弃渣,不得随意改变设计。若需改变位置必须经过设计单位审查同意,重新设计,按照变更设计审批程序批准后方可实施。
(3)占用菜地、农田、坡地及荒地做为临时施工场地,应按征用范围严格控制,减少因施工造成的农田砂化和水土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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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早施作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和裸露地表的植被覆盖,防止水土流失。
3)施工后期场地恢复措施
(1)在施工中所修建的临时设施,在施工完成后应按原标准、结合当地居民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恢复和修缮,同时对影响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的临时设施进行拆除。
(2)对于施工中已经硬化的场地,在施工完成后应按原标准,结合当地居民的意见进行恢复。
(3)施工中产生的弃方及弃碴,应按种类进行分别处理。可利用的土方要得到充分的利用;不能利用的弃碴要按照环保要求进行妥善的处理。
(4)在施工完成后,应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场地的排水及防护工作,以防止因地势的改变引起水土流失和流水不畅。在施工中应减少对原始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有效的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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