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于操作工日常点检(点检内容范围的)未能发现问题的,而维修巡检工发现问题的,维修人员有权向车间或设备科汇报对操作工提出考核要求,设备科根据实情处罚责任人50元/次,对汇报者奖励50元;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操作工点检问题的,扣责任人每项50元。
7、维修工未巡检或点检不符合要求,操作工有权向车间或设备科汇报对维修工提出考核要求,设备科根据实情处罚责任人50元/次,对汇报者奖励50元;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维修工点检问题的,扣责任人每项50元。 8、对水泵、风机、皮带设备在操作工点检内容范围内出现的故障或事故,由操作工承担主要责任。
9、对在点检工作中发现重大事故或故障隐患,并及时汇报处理,避免事故、故障发生的人员,将视情奖励100—1000元。 10、各车间每周未对所辖岗位点检情况进行检查签字,考核主管设备主任200元/处,技术员100元/处。
11、未及时按隐患汇总表规范向设备科申报考核单位主管副职200元/次。 12、隐患整改项目期限已到未整改完成,考核整改责任单位主管副职200元/项,如造成其它影响将一并承担其后果;期间,如果设备所属车间有监管督促验收工作不得力者,将考核主管副职200元/项,车间技术员100元/项,同时生产科设备检修管理员、设备科主管技术员负监管责任考核100元/项。 13、岗位点检本缺失的,考核扣罚车间主管设备主任300元/次、技术员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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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落实“操作工是设备维护的第一责任人”的思想,保证正确使用设备,保持设备的良好技术状态,防止发生非正常磨损和避免突发性故障,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障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确保设备使用维护各项措施的贯彻执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各车间的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工作。
三、定义:
1.正确地使用设备是指:根据设备结构及其控制系统要求的动作程序进行操作(启动、调节、排除故障、停车),按照设计允许的技术规范(压力、温度、负载、速度等)安全运行,使设备尽可能保持高的利用率和生产效率,并且消耗最少,经济效果最好。
2.正确地维护设备是指:经常地或定期地检查,监视设备的运行情况,对设备施行保养、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更换常消耗的易损件等措施,使运行设备的机械磨损、化学腐蚀磨损的速度控制在最小限度,在设备修理间隔期内起“保健站”作用,把设备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 四、个人和部门职责:
1、操作工的使用维护职责:
1.1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设备的使用、维护规程,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2操作使用设备时,必须经过对设备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与基本功能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特殊设备凭操作证使用设备,关键岗位、关键设备在授权范围内进行操作。
1.3实行定人定机,以确保正确操作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炉长)负责制,由使用车间指定机长(炉长)负责和协调设备的操作与维护。
1.4经常保持设备整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做到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1.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写好各种记录;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 1.6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令。
1.7发现设备异常,应及时处理,否则,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紧急情况下停车处理。 2、维修工职责
2.1 负责所辖区域的设备维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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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负责操作工使用维护设备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2.3 征听操作工人的反映,协助操作工人及时消除设备运转障碍,处理设备事故、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2.4 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对发现操作工违章操作未制止,负连带责任。 3、管理职能
3.1设备科负责设备使用、维护的管理工作。
3.2各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科对落实的效果进行检查与考核。
3.3维修厂负责设备使用监督和维护培训工作。 五、管理的内容与要求:
1、应有计划地、经常性地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教育,以提高其对设备使用、维护的能力,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要进行技术知识、使用维护知识和安全知识的考试,合格者方能独立操作设备。 2、做到“四懂四会”,即懂设备结构、懂设备原理、懂设备性能,懂工艺流程;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3、遵守各项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不违章作业。 4、遵守交接班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5、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整齐、清洁、润滑、安全。 6、对精、大、稀、关键设备要实行“四定”,即定操作人员、定检修人员、定操作维护规程、定维修方式和备品配件。 7、开展设备的维护检查评比活动。 六、考核办法:
1、认真执行公司及厂部的各项设备管理制度,配合公司或厂部的设备检查,查出问题按以下考核:
1.1对制度执行较差或违章违规单位,每次扣罚单位主管领导300元,技术员200元。
1.2对设备管理检查,查出车间不合格项按50-300元/项扣罚单位主管领导。
1.3检查车间各岗位设备点检、润滑、交接班不合格项,按专项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2、严厉打击违章、违规操作,发现一次扣罚单位主管领导300元,技术员200元;造成事故的,按相应制度及考核办法处罚。
3、设备及其周围环境应清洁,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按每台次扣罚单位主管领导100元;有专项通知要求的设备,按专项考核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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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设备管理,提高检修质量,确保设备安全、长寿、经济、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炼钢厂所属车间的设备检修管理工作。 三、定义:
设备检修分类:计划检修、临时抢修和日常隐患处理。 四、管理职责:
1、设备科负责计划检修项目的编制,并督促落实和协调;负责设备外委修理和大修的计划落实、对外协调管理;负责检修的技术指导,并对检修质量监督考核,负责收集整理检修记录,共同做好检修后试车工作。
2、维修车间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实施,并按检修规程实施,维修车间对检修质量和进度负责,并做好检修记录。
3、各生产车间负责设备的日常检修和计划检修的监督落实、配合、试车验收工作,并做好检修记录;负责做好检修安全措施的落实到位;负责“操检合一”界定内的设备检修工作。
4、生产科负责设备检修时间的具体安排,及工序之间的协调配合,对检修进度负全责,并负责对此进行监督考核。
5、安环办负责组织检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督促落实。
6、各生产车间和维修车间按时编写设备检修计划报设备科审核、主管厂长批准。
五、内容与要求: 1、计划检修:
1.1各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应根据日常点检信息、巡检情况和专业点检及状态监测数据、设备定检周期,确定计划检修项目、检修日期和检修时间。 1.2周检修计划要求每周四下午17:00之前由各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及自动化部填写《周检修计划表》(见附件1)报设备科,由设备科编制、审核及主管厂长批准后于周五下午KRK发送至全厂各车间、科室及设备机动部、维修厂。
1.3月度检修计划每月23日前由各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及自动化部填写《月检修计划表》(见附件2)报设备科,经设备科编制、审核及主管厂长批准后,25日前交设备机动部。
1.4 检修计划项目具体落实由生产科在每天的早会或下午的碰头会协调安排执行。具体执行时间由当班调度提前1小时通知。大于3小时的停炉停机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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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机会,生产科及时将信息通知各单位,由设备科组织召开平衡会,炼钢厂、维修厂及自动化部等其它相关部门参加。目的在于协调好检修力量、进度、责任人,落实好备品配件、确定外委项目等。 1.5检修前的准备:
1.5.1 各生产车间、维修车间接到检修计划后要立即布臵安排,所有检修项目必须按《设备检修SJP管理办法》执行,在防火要求的区域,有需要动火检修项目时必须及时按要求认真填写《动火许可证》,报炼钢厂或维修厂安全员,送交主管部门审批。
1.5.2 确定检修总安全负责人、项目安全负责人和检修质量负责人,并记录备查。
1.5.3 各检修车间应认真落实人力、物力,检修负责人检修前到现场了解情况、确定方案,准备所需工具及备件、材料。
1.5.4各车间应提前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配合,设备的检修现场如不具备条件各车间应负责协调解决。 1.6检修过程控制:
1.6.1检修项目由检修单位按检修规程和方案实施。
1.6.2检修过程施工情况由岗位操作人员、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员、维修车间分管技术员、设备科分管技术员负责质量监督。
1.6.3生产科调度负责对检修的计划进度进行监督。
1.6.4检修单位、生产车间、安环科安全员负责检修过程安全监护。 1.6.5在临近检修或检修过程中,检修单位或生产车间临时口头提出增减或更改检修项目原则上生产科不予安排,如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增减或更改检修项目,必须经生产科、设备科、检修单位、生产车间多方同意后方可安排实施,必要时须经请示厂领导同意。 1.7检修完试车验收:
1.7.1完成检修后,检修单位填写《检修记录表》(见附件3),操作工、检修人员、生产车间设备管理员、维修车间分管技术员、设备科分管技术员共同对检修设备进行试车验收,并签字认可。
1.7.2试车后检修人员应对检修现场进行清理、清扫,操作工应将设备及周围环境进行清洁。
1.7.3检修完成后检修单位应对检修技术参数、试车情况及检修中存在问题、经验教训书面呈报给设备科。
1.8周或月计划检修中如有未完成的项目需延期,检修责任单位应在下一周或下一月申报检修计划时再次申报,并同时填写《检修项目延期表》(见附件4)说明原因,同时对延期检修可能产生的风险进行评估制定应急防范措施,上报主管科室及主管厂长审核签字认可,否则视为无故未完成将追究检修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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