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修复区的划分;具体岛滩功能的确定。
(3)不同岛滩的修复和保护
不同功能岛滩的修复和适度利用原则; 生态保护原则。
6.6.2 规划河段岛滩土地利用范围与类型界定
确定正常年份丰水期、平水期、枯水期水位线,十年一遇、百年一遇的洪水水位线,及以上相应的淹没范围,分别绘制岛滩淹没图,标示不同土地的防洪标准和利用价值,计算不同水位土地面积。 6.6.3 沿岸带与岛滩开发的总体功能
在以上分析结果基础上,对岛滩利用基本格局和总体功能进行规划,综合考虑水文水力学背景,生态环境现状,经济价值和在城市发展中的地位以及现有设施,分城区岛滩的休闲娱乐开发利用,近郊岛滩的生态修复,远郊资源性岛滩原生态保护进行部署和功能设计。
(1) 休闲娱乐功能布局
市民休闲、娱乐、体育功能,总体布局。 (2)旅游功能布局
旅游功能,特色旅游、客流量、客源、竞争力,发展前景。 (3) 文化功能布局
冰雪文化、北方民族风情文化、欧俄风情文化、森林草原风情文化、东北亚国家风情文化,城市历史、文化特征。
(4) 景观生态功能和建设布局
冰雪景观、水景观、森林景观、草原景观、湿地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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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产业功能及布局
娱乐、旅游、房地产、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产业。 6.6.4 城区岛滩生态保护及空间利用
(1)规划范围
苟岛,太阳岛,阳明岛滩,正阳河滩,何家滩,群力外滩,大套子滩,一水源滩,前进滩,月太滩,珍珠岛。
(2)利用目的 (3)开发项目 (4)生态保护项目 (5)景观生态建设项目 (6)平面规划
6.6.5 近郊岛滩生态景观修复
(1)规划范围
上游近郊:万家滩,兴隆岗滩,长条通滩; 下游近郊:老宫殿滩,三家子滩。 (2)利用目的 (3)开发项目 (4)生态保护项目 (5)景观生态建设项目 (6)平面规划
6.6.6 远郊岛滩生态资源保护
(1)规划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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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游远郊:夹心滩,太平庄滩; 下游远郊:蒙古图滩,菲克图滩。 (2)利用目的 (3)开发项目; (4)生态保护项目 (5)景观生态建设项目 (6)平面规划
6.6.7 规划区土地利用及功能的基本格局
(1)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分配 (2)自然景观保护地 (3)人工景观建设用地 (4)产业和经济用地 (5)建筑用地 6.7 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
6.7.1 规划区的水资源需求和用水计划
(1)取水型需水
开发项目需水量;农牧业需水量;生活需水量;卫生用水。 (2)非取水型需水
水域利用型需水;湿地景观需水;水上游乐项目需水。 6.7.2 水资源调蓄与供水系统
水源地、蓄水、取水、供水渠道和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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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排水及水处理工程
排水系统、管网、泵站;水处理系统。 6.7.4 水生态监测及保护
(1)水生态监测
监测项目;监测制度和方法;监测站网布设;监测资料的报送、整编。
(2)水生态系统保护
水生态保护措施;监督和管理措施;灾害防治措施;突发性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6.8 修复区域主要配套工程 6.8.1 交通系统及工程
(1)水运交通系统 航线和航道工程规划;
公共交通、旅游线路岛滩码头布局及工程规划; 私人游艇码头布局和工程规划。 (2)陆路交通系统
交通路线确定;道路、桥梁规划。 6.8.2 给排水工程
(1)取水、蓄水工程 (2)供水系统、灌溉系统 (3)排水系统,排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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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3 供电系统
(1)电力需求 (2)用电计划 (3)供电系统 6.9 岛滩的生态保护措施
大顶子山航电工程生态景观功能及价值;大顶子山航电工程对规划河段的影响,水文特征的影响、河段水质特征的影响、河段河床演变的影响、生态系统影响;岛滩开发对规划河段水质特征的影响;岛滩开发对规划河段湿地生态系统的影响;岛滩开发对河段洪水特征和防洪的影响;生态环境保护和不利影响的修复、补偿措施。 6.9.1 大顶子山航电工程生态调度措施
(1)生态系统适宜的水库正常高水位的确定
以湿地生态系统安全和健康发展为目标,分析生态系统适宜的水库正常高水位。
(2)水库生态调度原则
保障防洪安全,满足河流生态系统对水位、流量、水质的需求,兼顾航运、发电需求,制定生态调度措施。
(3)洪水期调度措施 依照哈尔滨城市防洪规划。 (4)枯水期调度措施
湿地生态系统和景观的保障;经济利用条件的保障;航运条件保障;旅游景观用水的保障;游乐休闲条件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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