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安全、生态的杭州城市夜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实施亮灯工程的意见》(市委办?2008?7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主体
杭州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对城市亮化管理的检查考核工作,具体由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各城区(管委会)城管办、亮灯监管机构,市电力局路灯所,按照亮化管理职责接受归口检查考核。
三、考核依据
1、《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01号)
2、《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04号)
3、《杭州市“十一五”绿色照明规划》 4、《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5、《杭州市夜景灯光设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30号) 6、杭州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8号) 四、考核原则
坚持“责任明确、落实长效、普查与抽查相结合”。
五、考核方式
检查考核结合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长效管理,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以月度随机常态化管理情况为基础,结合专项检查,对亮化管理实际发生现状进行综合评价。年度考核分年中和年末二次进行,以台帐建设情况为基础,结合月度常态管理,进行综合评价。年中检查原则上安排在6月中下旬,年末考核原则上安排在12月中旬。年中和年末考核分各占年度综合评价分的50%。
六、考核内容
城市亮化管理检查考核内容由日常管理、台帐设置两部分组成。
(一)日常管理以常态化管理为基础,每月随机进行亮化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分为70分,单项合格分为63分,内容包括:
1、杭州市市区范围内的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装饰性照明、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及其附属设施的完好、安全、运行等状况。
2、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的亮灯保障工作。 3、灯光集控管理。 4、各类投诉处理。
5、各类报表资料及时上报。
(二)台帐设置:对亮化管理台帐进行年度集中检查。考核分为30分,单项合格分为27分,内容包括:
1、亮化管理基础台帐的建设情况。 2、对应考核细则需设置的台帐。 3、符合管养实际的相关台帐。 七、综合评价
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分90分以上(含)为达标;综合评价分低于90分为不达标;综合评价分最高为优胜。单项考核不合格,不能参评优胜。
八、结果运用
亮化管理检查考核情况做为城市“亮化”长效管理目标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各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城市管理目标考核。
九、情况通报
组织召开亮化管理检查考核情况通报会,对城市道路功能性照明、景观装饰性照明、户外广告灯光等方面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讲评。
十、指标解释
路灯设施亮灯率:以每条道路100盏路灯照明设施为一个考核单元(不足一个考核单元视同),每条道路随机抽取1~2个考核单元,考核单元内正常亮灯数与考核单元路灯照明设施
总数的比率为亮灯率。抽检设施亮灯率的平均值为路灯设施亮灯率。
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亮灯率:以点、线、面作为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的基础单位。单个灯具以一个亮灯点数作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数与总亮灯点数的比率;条状灯以长度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长度数与总长度的比率;平面布置的景观灯以面积为单位按比例计算,亮灯率为正常亮灯面积数与总面积的比率;抽检设施亮灯率的平均值为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亮灯率。
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亮灯率:检查范围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正常运行数与检查户外广告设施总数的比率。
设施完好率比照亮灯率进行计算,抽查内容包括照明设施的附属设施。
附2:
杭州市景观照明“亮化”长效管理考核表
扣考序 内 分 分检查标准 扣分标准 核号 容 值 情分 况 景观装饰性照明设施完好率达每月进行亮灯率、设施完好率 96%,亮灯率达98%。户外广检查,亮灯率、设施完好率每告(店招店牌)灯光设施完好下降0.1%,扣0.5分。 率达98%,亮灯率达100%。 加强长效管理巡查、监管、督日常监管中,整改率、长效管 办、整改力度,城市照明及其理覆盖率每下降0.1%,扣0.1附属设施外观整洁、安全、完分。首次抄告扣每件0.5分,好;照明质量好,照明亮度在二次抄告每件扣1分,三次以标准范围内;无缺亮、断亮现上抄告每件扣2分。 象;控制箱完好无损;内部线路连接整齐、牢固。月度问题整改率达100%,及时整改率达98%,长效管理覆盖率达100%, 根据城市照明管理实际,有针专项检查中发现脏乱差等现 对性的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象,每处扣0.01分;设施破坏、查每年不得少于6次。 变形,每处扣0.01分;缺亮、断亮,每处扣0.01分,并将检日常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1 70 管理 理。专项检查少于6次,每缺一次扣2分。 认真做好重大节庆活动、重大发现脏乱差等现象,每处扣 会展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0.02分;设施破坏、变形,每要接待活动或其他临时应急活处扣0.02分;每缺亮一处扣动期间的亮灯保障,亮灯保障0.02分,景观照明整体未按要安全有序,亮灯率达100%。按求亮灯,每处扣0.1分,保障要求做好保障情况的反馈工反馈不及时扣0.1分,并将检作。 查问题整改情况纳入长效管理。未按要求反馈,每缺一次扣0.5分。 认真受理各类亮化投诉,及时反馈不及时,扣0.5分。处理 处理处理有效解决,无有责投不及时,扣1分。处理效果不诉发生。 佳,扣0.5分。发生有责投诉,扣5分。 灯光集控控制服从统一指挥,擅自操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发 不得擅自对设备和线路进行断现不及时,监管不到位,每次开及违规操作。 扣1分。 考核对象:
考核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