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1通风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
2、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 3、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
4、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
5、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入工具袋内。
6、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
7、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cm。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
8、使用切断机剪要时,工件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整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
9、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
10、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cm。
11、操作卷扬机、压缝机,手不得抱送工作。
2.3-12电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同电工进行。 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3、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好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4、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5、焊接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须清除干净,并将所有孔口打开。
6、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7、焊接预热工作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8、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9、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0、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1、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用隔光板。
12、针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针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
13、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4、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5、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或进行覆盖。
16、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17、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
2.3-13气焊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许可后,方可进行。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必须使用金属防爆破膜,严禁用胶皮薄膜代替。
4、氧气瓶、气压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5、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6、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及时校验。 7、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手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
9、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10、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施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不准用火烤。
11、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的持连接胶管制焊枪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 17、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地,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准离开。
18、丙烷气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
(1)气瓶瓶阀必须密封严密,瓶座、护罩(扶手)应齐全。
(2)与气瓶连接的导管连接口应密封严实,连接软管应采用耐油胶管,胶管的爆破压力不应小于最大工作压力的4倍,胶管的长度尽量要短。
(3)气瓶将要用完时,瓶内应留有余气,便于充装前检查气样和防止其他气体进入瓶内。
(4)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应平稳放置在空气流通的地面上,同时与明火、热源的距离必须在10m以上。
(5)气瓶应加装减压器,禁止用胶管直接连接。
(6)当气瓶阀着火时,应立即关闭瓶阀,同时防止着火气瓶倾倒。
(7)当不能制止气瓶阀门泄漏时,应将瓶体移至室外安全地带,让其逸出,起码到瓶内气体排尽为止。
(8)瓶内残剩液应退回充气站处理,严禁随便倾倒。
2.3-14起重安装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一般要求:
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
2、80吨以上的设备和构件,风力达五级时应停止吊装。 3、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
4、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
5、起吊对象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安全系数见表1)。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备或报废(见表2)。
6、编结绳扣(千斤)应使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子直径的15倍,并且不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时,卡子不得小于三个。
7、地锚(桩)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设置,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
表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钢丝绳的用途 安全系数 缆风绳 3.5 缆索起重机承重绳 3.75 起重设备 4.5 机动起重设备 5~6 作吊索无弯曲 6~7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表2钢丝绳断丝折减或报废标准 钢丝绳种类(交互捻制) 折减或报废 6×19+1 6×7+1 6×4+1 6×61+1 1.00 0~5 0~7 0~10 0~15 0.90 6~10 8~14 11~20 16~25 0.80 11~16 15~20 21~30 26~40 报废 16以上 20以上 30以上 40以上 8、使用绳卡,应将有压板的放在长头一面,其应用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绳卡应用范围 卡杆允许承绳卡型号 直径载力(千(mm) 公斤) Y1-6 Y2-8 Y3-10 Y4-12 Y5-15 Y6-20 Y7-22 Y8-25 Y9-28 Y10-32 Y11-40 Y12-45 M6 M8 M10 M12 M14 M16 M18 M20 M22 M24 M25 M27 0.72 1.28 2.00 2.40 2.88 5.12 6.48 8.00 9.68 11.50 12.50 14.80 适用于钢丝绳直径(mm) 7.4~8 8.7~9.3 11 12.5~14 15~17.5 18.5~20 21.5~23.5 24~26.5 28~31 32.5~37 39~44.5 46.5~50.5 绳卡绳卡 间距 使用量(mm) (个) 90 90 90 100 100 120 140 160 180 200 250 300 3 3 3 3 3 4 4 5 5 5 6 6
Y13-50 M30 18 52~56 300 6 60以上 35 7 注:搭接时的绳卡数量按上表增加一倍。 9、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
10、使用四根强扣吊装时,应在绳扣间加铁扁担等调节其松紧度。
11、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
12、起吊对象,应合理设置溜绳。
13、组装桅杆应用芒刺对孔。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板手应系安全带。
14、捆绑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不宜多,并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防滑措施。
15、缆风应合理布置,松紧均匀。缆风与桅杆顶应和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
16、缆风跨越马路时,架空高度应不低于7m。
17、缆风与高压线之间应有可靠的安全距离。如需跨过高压线,应采取停电、接地、搭设防护架等安全措施。
18、定点桅杆应设5根缆风绳,移动式桅杆缆风不得少于8根,禁止设多层缆风。 19、桅杆移动的倾斜幅度,当采用间歇法移动时,不宜超过桅杆高度的1/5;当采用连续法移动时,则应为桅杆高度的1/20~1/15。相邻缆风要交错移位。结构吊装:
20、装运易倒构件应用专用架子,卸车后应放稳搁实,支撑牢固。
21、起吊屋架由里向外起板时,应先起钩配合降伸臂;由外向里起板时,应先起伸臂配合起钩。
22、就位的屋架应搁置在道木或方木上,两侧斜撑一般不少于三道。禁止斜靠在柱子上。
23、使用抽销卡环吊钩件时,卡环主体和销子必须系牢在绳扣上,并应将绳扣收紧,严禁在卡环下方拉销子。
24、引柱子进杯口,撬棍应反撬。临时固定柱的楔子每边需两只,松钩前应敲紧。 25、无缆风绞正柱子应随吊随校。但偏心较大、细长、杯口深度不足柱子长度的1/20或不足60cm时,禁止无缆风校正。
26、禁止将物体放在板形构件上起吊。
27、吊装不易放稳的构件,应用卡环,不得用吊钩。 设备吊装:
28、三角架(三木塔)下脚应相对固定,倒链应挂在正中,移动时应防止倾倒。 29、装运重心高、偏心大或易滚动的设备等,应合理搁置,并采取稳固措施。 30、用顶升法装车,托梁应有足够的长度和强度。顶升速度应一致,前后应交错进行,高差不宜过大。
31、用滚动法装卸车时,滚道的坡度不得小于20度,滚道的搭设应平整、坚实、接头错开。滚动的速度不宜太快。必要时应设溜绳。在滚道路一侧的车体下面应用枕木垫实。
32、使用管子(滚杠)拖动设备,管子的粗细应一致,其长度应比托板宽度长50cm。填管子,大拇指应放在管子的上表面,其他四指伸入管内,严禁戴手套和一把抓管子。
33、旋转法起吊时,设备的中心线、桅杆和基础中心应在同一平面内。采用多根主缆风时,应有调节受力的装置。在滑车组的相反方向应有制动措施。
34、采用人字桅杆起板法吊装时,桅杆两腿间的夹角应不大于45度,受力方向应在两腿的中间。桅杆的高度,应为设备和长度的1/2.5~1/2。桅杆两腿和设备绞座应放在一起。
35、滑行法吊装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1)两桅杆或四桅杆吊装时,桅杆的前倾和后仰应一致,并选择用同种型号同速卷扬机。
(2)设备直径大于3m时应设两套溜绳,其间要有平衡轮调节,使滑车受力一致;设备直径小于3m时,可设一套溜绳,但设备中心线、溜绳与基础中心应在同一直线上。
(3)溜绳的滑车组,应有防止扭转的措施。
(4)负载的独脚桅杆倾倒时,应用卷扬机松缆风,并确保缆风受力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