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的工作体系不完善,在瓦斯检查和机电管理等具体细节方面依然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瓦斯事故时有发生;特别安全周期较长的煤矿更要警钟常鸣,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推进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的建设。
(3)强力推进瓦斯抽采达标。事故再次提示我们瓦斯抽放达标是控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高瓦斯矿井应该把抽采达标作为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确保采掘工作面风量充足、系统稳定,防止多面、多头不合理集中生产和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推进瓦斯治理示范矿井和示范县“双百工程”建设,把瓦斯治理工作推向纵深。
(二)救灾指挥程序
重大事故发生救灾注意事项: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火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规定的顺序通知矿长、总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立即向矿务局调度室汇报→召请矿山救护队(本矿救护队先下井救灾)→成立抢救指挥部→派救护队进入灾区救人、侦察灾情→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救护队进行救灾工作,直至灾情消除,恢复正常生产。
1、立即成立以矿长为总指挥的抢救指挥部,有关矿级领导、科室负责人及救护队和安监人员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成立后首先听取当班值班领导的灾情汇报以及已经下达
的命令情况汇报。继续组织撤人、停电、保证主要通风机、副井提升及压气机的正常运转(派有关矿级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去风机房、副井绞车房,压气机房组织与督促工作)。
2、通知有关区队、矿灯房、自救器发放室准确统计当班井下人数及其姓名,统计已上井的人数及姓名,以便分析灾区人员数量及分布。通知有关单位准备救灾材料和医院准备急救伤员。
3、指定一名副职领导负责签发下井许可证,并通知矿订房、自救器发放室和副井口:没有下井许可证不准发放矿灯、自救器、不准下井。
4、选定井下救护基地,指定具有救护知识的领导担任井下救护基地指挥。同时明确基地指挥只起“上传下达”作用,不得自行发布命令,以免形成多头指挥。落实井下救护基地所需的通讯设备、救灾器材等。选定安全岗哨位置及其人员,明确其任务。
5、命令救护队进入灾区引导人员撤退;将伤员救到井下救护基地或其他安全地点进行现场急救后,送到地面基至医院。得知人员受困在灾区时,一方面设法与受阻人员联系、稳定其情绪,一方面立即报告抢救指挥部采取果断措施组织特别抢救。
6、抢救指挥部根据井下灾情报告,责成助手成员,将抢险人员组成二线、三线力量。当抢险人员不足时应及时报
告上级机关和兄弟单位请求支援。并及时满足井下需要,千方百计完成撤人抢险任务。如果救灾过程中出现反复或灾情扩大时,应下决心投入二线力量,同时采取安全措施保护抢险人员,尽力避免扩大伤亡。
7、抢救人员完成后,总指挥应投入二、三线力理,令救护队进行侦察,掌握灾情性质、影响范围、灾区通风与瓦斯等灾情,同时撤出一线部分人员。救护队长应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按规程要求完成侦察任务,提出测定数据、灾区示意图及灾区处理建议。侦察后,应安排救护队在安全地点监视灾情变化,具体位置应由井下救护基地负责人提出,报指挥部确定。
8、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成员听取侦察汇报后,应令矿总工程师组织人员依据《计划》、结合灾情实际,尽快提出事故处理方案,明确分工,限定时间完成救灾准备工作,并检查核实。对总工程师提出的事故处理方案应经过慎重研究讨论,在安全上应留有余地,应考虑到处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补救措施,不能只顾成功的一面,还应充分预计到不利因素。总指挥批准处理方案后,应及时报告上级领导,争取得到支持。
9、根据掌握的灾情及处理方案的要求,应对救护队员做好战前思想动员,勉励队员树立信心、发扬不畏艰险、敢拼的特别能战斗精神。一切工作落实无误后,决定行动时间,
到时立即投入战斗。总指挥不断协调平衡力量,确保方案顺利进行,当遇灾情变化,及时修改救灾方案,调整救灾力量。事故处理结束稳定一定时间后,恢复事故破坏的各个生产系统,使之正常,特别是通风系统。当各系统恢复正常后,即可恢复正常生产秩序,抢救指挥部结束工作。
10、事故处理结束后,总指挥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收集整理事故调查报告,并进行全面分析。对事故发生原因、抢救处理过程、重要的经验教训以及今后应采取的预防措施等,形成文件后上报和存档。
(三)抢救指挥部在救灾过程中的协调作用
1、要认真处理好上级领导机关到矿协助救灾时的领导指示,应尽量在决策过程中采纳他们的意见。
2、要处理好指挥部内部主要成员之间的关系。总指挥是处理事故时的最高领导,要稳如泰山,令行禁止,要用人得当,不能离岗到灾区。若确需进入灾区时,必须任命代理人,并授予其指挥权。不能形成多头指挥状态,更不能形成无人指挥状态。
3、对井下直接从事抢险救灾人员,特别是矿山救护队,要从爱护关心又要使之奔赴灾区建功立业的态度,帮助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4、充分发挥总工程师及专业骨干人员在抢险救灾中参谋作用很重要。总指挥应把他们视为最可信任的助手。指挥
员要纵观全局、抓住战机、巧妙地组织力量并运用一切可以动用的救灾手段、力争最快地消灭事故。
(1)纵观全局——在了解灾变发生的原因、过程和现状的同时,还要预计其发展、可能诱发的伴生事故和出现的意外问题,再作出救灾决策。制订作战方案时,要多作设想,拟定多套救灾方案。
(2)抓住战机——抓住控制灾变、消灭事故的最有利时机。从时间上看扑灭任何灾变都是早比晚好,灾变初期总是易于控制的,要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的对策与措施,决不允许犹豫、拖拉。另外,每次灾变的发生都是由多种因素汇集而成的。如果能抓住其中一项关键性的因素,即可获得控制全局的成果。
(3)巧妙组织力量和运用一切手段——在可能控制灾变的条件下,尽量少动用救护力量。井下救灾切忌采用人海战术和打疲劳战,非救灾人员决不允许进入灾区。
特别强调
处理爆炸事故,关键是及时恢复通风系统和消灭火源,避免出现连续爆炸。条件不允许,则隔断风流、停止供氧,消除产生再次爆炸的因素。而明火火灾的处理,关键是正确调度风流,避免火风压造成风流逆转或产生爆炸。掘进巷道内发生火灾或爆炸,应严格控制局部通风机的启闭,其原则是“保持原状”。即正在运转的风机不能停转,已停转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