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12-8(3)

2019-01-19 18:17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停车周转率、平均停放时间以及区域停车政策等因素,分析确定项目的停车需求。交通影响评价中应将以上两种方法测算的停车规模进行比较分析,综合确定基地停车配建规模。

11.3 基地非机动停车泊位以满足高峰小时需求为主,根据非机动车预测流量、停车周转率、平均停放时间等确定。

11.4 基地出租车上下客停车泊位需求按项目高峰小时出租车流量预测结果进行测算,由项目高峰小时引发的出租车流量除以每辆出租车平均停靠时间而得。

第十二章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

12.1 建设项目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时,必须提出减轻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改善措施。

12.2 在评价范围内,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交通系统的影响在任一地点达到或超过表12-1、表12-2任一款的指标规定时,为项目建设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有显著影响。

12.3 交通影响评价指标

12.3.1 项目交通对道路的影响可用项目高峰小时交通量占道路通行能力的比例来评价。

表12-1 项目高峰小时交通量占道路通行能力的限定比例 服务水平 道路等级 快速路 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 A B C D E F (≤0.4) (0.4~0.6) (0.6~0.75) (0.75~0.9) (0.9~1.0) (≥1.0) 8% 10% 15% 30% 7% 9% 14% 27% 7% 8% 12% 24% 6% 7% 10% 21% 6% 6% 9% 18% 5% 5% 8% 15%

12.3.2 交叉口的影响主要考虑项目高峰小时交通量占交叉口通行能力的比例。

8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表12-2 项目高峰小时交通量占交叉口通行能力的限定比例 服务水平 A B C D E F (≤0.4) (0.4~0.6) (0.6~0.75) (0.75~0.9) (0.9~1.0) (≥1.0) 道路等级 I级 II级 III级 IV级 8% 10% 15% 30% 7% 9% 14% 27% 7% 8% 12% 24% 6% 7% 10% 21% 6% 6% 9% 18% 5% 5% 8% 15% 注:交叉口服务水平为项目高峰小时的服务水平,利用与道路同样的评价标准。交叉口等级为:I级为主干道(快速路)与主干道(快速路)相交;II级为主干道与次干道相交;III级为次干道与次干道相交;IV级为次干道与支路相交。

12.3.3 根据项目周边用地开发及交通状况等,可对表12-1、表12-2中的指标乘以相应的调整系数,如表12-3所示。

表12-3 根据项目周边用地开发程度确定的调整系数 用地开发程度 调整系数

未开发 0.6 25% 0.7 50% 0.8 75% 0.9 100% 1 12.4 交通改善措施实施后,交通系统运行仍未能达到可接受指标的建设项目,应对项目选址、建筑规模和使用性质等提出调整建议。

12.5 建筑物后退轨道控制线要求 12.5.1

按照武汉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出台的《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用

地规划管理的通知》(武规土资发[2006]3号文)的相关规定,轨道交通线路走向一经确定,其中心线两侧各15米为轨道交通建设用地控制线(站点处适当加宽),用地控制线外两侧各20米为轨道交通建设影响线。

12.5.2

轨道交通的建设用地控制等同于城市道路红线,轨道交通线路

(含比选线路)用地控制范围内,不得审批新建、改建、扩建任何建、构筑物;在轨道交通建设影响线范围需进行建设的项目,必须提供具有轨道交通设计资质的单位作出的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影响评估报告,并报市局市政处审查,经同意后方能进入下一步审批程序。

9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12.6 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库)要求 12.6.1

机动车停车场(库)的出入口距人行天桥、地道口、桥梁隧道

引道不少于50米,距规划道路交叉口转弯半径中点的垂直距离不少于30米;汽车库库址的车辆出入口,距离城市道路的规划红线不应小于7.5米。

12.6.2

供车辆单向行驶的出入口,其净宽不少于4米;供双向行驶的,

不少于6米。纵坡直线段不大于15%,纵坡曲线段不大于12%。

12.6.3

机动车停车场(库)泊位50个以上的,其出入口不少于2个;

出口与入口的净距不少于10米;停车泊位大于500辆的,出入口不少于3个,出入口间距不少于15米,并应当单独设置人流专用出入口。

12.6.4

小汽车停车场泊位长度不少于5.5米,宽度不少于2.3米;通

道净宽不少于6米,转弯半径不少于7米。

10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第三部分 实施与审批

第十三章 交通影响评价的实施与审批

13.1 交通影响评价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委托相关设计或咨询机构开展;开展交通影响评价业务的设计或咨询机构,必须为专业交通咨询机构或具备城市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承担交通影响评价的机构,应本着科学、规范的原则,按照本技术规程编制交通影响评价报告,提供优质服务。

13.2 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查,视需要可组织相关部门及专家进行审查;交通影响评价成果及专家意见与同阶段的申报资料一并递交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规划审批的依据。

11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征求意见稿)

附录A 技术术语

A.1 A.2

基地:开发项目所在地块

出行率:不同类别的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如建筑面积、住宅户数、

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需求。

A.3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其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

围交通系统产生一定影响的空间范围。

A.4

背景交通:用地项目开发之前,周边道路网络上已经存在的交通量

及其分布特性。

A.5

道路通行能力:在单位时间内,在一定的交通条件下,能通过道路

某一定点的最大车辆数。

A.6

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衡量建设项目新增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

各类交通设施影响程度的指标。

A.7

饱和度(V/C):描述道路或交叉口的交通负荷程度的指标,由道路

或交叉口的交通流量除以该道路或交叉口的通行能力而得。

A.8

服务水平:指交通出行者根据交通状况,从速度、舒适度、方便、

经济和安全等方面所能得到的服务程度。影响服务水平的因素很多,如饱和度(V/C)、平均车速、平均延误、安全性、经济性及便利性等,其中,最主要的是饱和度(V/C),其次是平均车速或平均延误。

12


武汉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规程12-8(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青木川古镇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研究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