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5)

2019-01-26 14:13

(2)验评项目范围划分表的编制准确、完整,已经监理审核,总监签认。验评结论、统计方法和签证手续正确、规范。

(3)建立计量管理制度和适应本工程的计量管理措施,并已切实执行。计量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4)规范执行见证取样送检制度。

4.1.4.5有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总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并贯彻执行: (l)施工组织总设计已编制完成并经审批。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或已制订编制计划,施工组织设计能切实贯彻实施。

(2)施工技术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内容充实,可操作性强,审批手续完备。技术交底制度健全并认真实施,交底和被交底各方签字记录规范。

4.1.4.6施工图会检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实施过程闭环。

4.1.4.7设计变更、技术洽商等管理制度健全,签证及时齐全,实施过程闭环。

4.1.4.8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健全,档案管理人员到位工作。 4.1.4.9物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实施: (1)合格供货商名录和合格分承包商名录齐全。

(2)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采购、保管、复试、发放制度健全,主要材料跟踪管理台账规范。

4.1.4.10工程项目的分包制度完善,无违法分包或转包行为。分包单位资质符合规定要求。

4.1.4.11针对工程特点和项目需要,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 4.1.4.12对工程质监站预监检中,提出待整改问题已处理完毕。

4.2对技术文件和资料的监督检查

4.2.1反映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资料。

4.2.2反映建筑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资料。 4.2.3反映设备及其工艺系统安全可靠、技术性能、稳定运行、经济技术指标的资料。

4.2.4涉及环境保护、职业健康、消防特种设备等方面的资料。

. 20 .

4.2.5工程质监站预监检发现的问题,包括已经整改闭环的资料。 4.2.6结合工程特点,认为有必要重点抽查、随机核实的资料。

4.3对施工现场和工程实体质量的监督检查

4.3.1工程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符合施工组织总设计。

4.3.2已完工或在建的建(构)筑物结构的外观质量及其施工环境条件,必要时进行实体质量检测。

4.3.3各类物料堆放管理满足质量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各种建筑材料外观质量合格。

4.3.4混凝土搅拌站的设备状况和工作环境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时,已建立其质量和资料管理制度。

4.3.5现场预制件场地的工作条件和机具设备及其管理制度符合规定要求。 4.3.6土建试验室(或合同检测单位)的现状条件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规定的要求。

4.3.7文明施工情况及现场状况符合《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的要求。

4.3.8各类工器具的实物和保管条件良好。

4.3.9建设单位移交有关厂区包括厂区附近的测量定位的三角点、导线点、水准点等桩位及有关原始资料完好、齐全。施工测量方案经监理审批;厂区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区网、主厂房控制桩设立准确并维护良好。

5 质量监督检查的步骤和方法

5.1 检 查 步 骤

5.1.1鉴于电力建设工程的技术特点,质量监督检查方式以阶段性检查为主,结合不定期巡检并随机抽查、抽测的方式进行。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骤进行。 5.1.2自查:

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告工程质检

. 21 .

站,并申请预监检。

5.1.3预监检:

由工程质检站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一步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监督站提前7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

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均应认真准备好关于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质量情况的书面汇报材料(汇报的主要内容见5.2.3条)。

5.1.4正式监检:

中心站接到工程监理站的质量监督检查申请后,应在不超过7天之内组织相关专业工程师组成监查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进行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并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

工程质检站和建设单位负责接受监检的组织工作,其它各责任主体必须全程认真配合检查。

5.2 检 查 方 法

5.2.1监督检查组可按本阶段工程所涉及专业分专业小组,也可按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检查分组,按照本《大纲》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在相关受检单位的相应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配合下,进行检查工作。

5.2.2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告,分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在专业小组检查的基础上,经监检组讨论评议,形成对本阶段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然后,以大会形式通报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

5.2.3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迎检汇报材料的编写,应结合本《大纲》的内容和要求,并力求简明、清晰、真实、准确地反映本单位在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质量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反映实体质量和成果以及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情况,并认真填写附表。汇报的主要内容一般为:

5.2.3.1建设单位: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目标和质量管理措施,里程碑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控制,目前工程开展情况。

. 22 .

5.2.3.2设计单位:工程设计概况和技术特点,设计主导思想和工作原则,设计质量控制措施,设计技术供应和工代现场服务的计划、安排。

5.2.3.3施工单位:施工承包范围和主要工程量,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效果,施工质量目标,质量管理工作和质量控制效果,实际工作进度。

5.2.3.4监理单位:监理工作范围,工作指导思想,工作原则,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对工程质量目标的响应,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控制,对目前施工质量情况的评估。

5.2.3.5工程质监站:组织机构和人员配备,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监督检查计划,工作开展情况。

6 检 查 评 价

6.0.1各监检专业小组检查结束,经组内评议,对本专业的工程质量提出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同时,形成书面资料。

6.0.2经监检组评议后,对本阶段工程建设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实体质量及技术文件、资料作出综合评价和检查结论。

6.0.3以大会形式通报各专业小组的质量评价意见和整改要求以及改进工作建议。监检组通报综合评价及检查结论。

6.0.4对检查结论满足本《大纲》要求者,可颁发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论签证书》。会后,质检中心站出具正式质量监督检查报告。主送本阶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的相关受检单位和其主管部门。抄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和地方政府委托监督的主管部门。

6.0.5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完成监检组提出的整改要求,由监理单位正式检查验收后,经工程质监站确认并书面报送质监中心站备案。

. 23 .

附表

受 检 资 料 目 录

监检阶段: 制表单位: 序 号

资 料 名 称 份 数

. 24 .


送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5).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关于“胡锦涛在纪念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学习体会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