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区 基本目录 .以论文发表当年的影响因子在JCR分区中的排名为准(论文发表当年JCR分区排名未更新的,以最新一年的JCR分区排名为准),列入前6-20%为二区期刊。 新增期刊目录 二区 二、国内期刊
1.国内期刊论文分区按学校规定执行。
2.论文期刊分区认定按照当期有效原则,2016年12月31日以前发表的论文,按论文发表当年文件规定的分区执行。 三、其他
1.论文的有效性规定及论文的折算严格按照学校文件执行。 2.教学研究论文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审议,根据学校规定由教授会认定。
3.同一成果不得在必备条件和选择条件中重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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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20年交通、能动、航海学科教师高级岗位
评聘条件细则及论文期刊分区目录
第一部分 高级岗位评聘条件
一、副教授(副研究员)
1.教学要求
(1)学院教师的教学工作量不低于180学时/学年,每年必须系统、完整地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85分及以上,具有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
科研机构的教师,教学工作量不低于80学时/学年,包含指导本科课程设计、毕业论文、大学生科技创新与竞赛活动、指导研究生毕业论文等,教学效果优良。
(2)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2.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在A区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至少在B区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3)理工类教师至少有4篇论文被SCI(EI)收录,其中至少1篇被SCI收录,且至少有1篇B区期刊论文;
3.项目和成果要求
近5年科研经费到校款满足所在学科要求,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所有排名);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总排名的前5名,二等奖总排名的前3名,三等奖总排名的前2名;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国防预研)基金项目(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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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等短期项目,下同)1项;
(4)主持研究经费达5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1项;
(5)主持单项科研合同研究经费到款达100万元的项目1项; (6)专利权转让收益达100万元(按学校到款计算,下同); 4. 教学科研学术业绩的其他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国家、省部级以上质量工程项目1项(特色(品牌)专业、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课程等建设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网络开放课程、国际化课程(国家级前10、省部级前5、校级前2);
(2)出版教材1部或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教材(主编或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获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1人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4)在全国性大学生科技比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第一导师);
(5)科研成果转化达10万元及以上;
(6)参加新立项的科研基地(含国际合作基地)或创新团队,国家级(含国际合作)前10名、或省部级前5名、或校级前2名;
(7)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校级一等奖; (8)参加国家重大项目或千万级项目前10名。
(9)主持、组织国际会议(排名前3),或主要撰写人(排名前3)向国际组织提交提案并被采纳。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
1. 教学要求
(1)每年系统、完整地主讲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00学时/学年,其中课堂授课不少于200学时/学年;
(2)完整培养研究生1届(无硕士点的学科除外);
(3)教学效果突出,近3年每年教学评教分(以教务处教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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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分为依据)排序达到所在学院所有副教授教学评教分的前10%或近3年每年教学评教分不低于90.0分,且主讲的本科生或研究生课程至少有一门次被评为教学质量优秀课程(优质优酬课程),在本科教学工程中作出突出贡献;
(4)开展课程资源建设,引进先进教学理念和技术,面向学生自主学习和个性化发展,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获得学校教学方法改革立项并考核优秀;
(5)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2.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6篇,其中教学研究论文不少于2篇(含教育教学核心类期刊);
(2)在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4篇,并参与网络资源建设,被授予校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在校级课程建设团队排名前3,且更新利用效果良好;
(3)在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并参与网络资源建设,被授予省级及以上在线开放课程称号,在省级课程建设团队排名前3,且更新利用效果良好;
(4)在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并作为主编出版了一部国家规划教材。
3.项目和成果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项目并结题鉴定;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受聘学校精品课程教学名师,并作为负责人组建教学团队,考核优秀。
4. 教学科研学术业绩的其他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二): (1)主持及主要参加省部级以上特色(品牌)专业、精品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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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工程教育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网络开放课程、国际化课程(国家级前3,省部级前2);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国家级前3,省部级前2); (3)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教材,个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
(4)在全国性大学生科技比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 (5)省优秀硕士论文的指导教师或获2次及以上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
(6)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校级及以上师德标兵等。 (7)近五年主持的纵向科研课题到校款累计40万及以上或年均10万及以上;或主持科研课题到校款累计达到150万元及以上;或已到校单项科研经费80万元及以上项目的第一负责人;
(8)作为第一撰写人向国际组织提交提案并被采纳,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机构内兼职;
(9)参加国家重大项目或千万级项目前7名; (10)主持、组织国际会议,排名前2。 三、教学科研型教授
1.教学要求
(1)每年系统、完整地主讲本科生课程,教学效果经学生和同行专家评价达到优良;
(2)主讲研究生课程,完整培养研究生1届; (3)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学年;
(4)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2.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对于理工类教师:至少有3篇论文被SCI收录,其中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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