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含国际合作)前10名、或省部级前5名、或校级前2名;
(10)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获校级一等奖。 六、破格申报教授(研究员)
1.教学要求
非专职科研机构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达到本学科申报教学科研型教授(研究员)相关要求,专职科研机构的教师教学工作量、教学效果达到本学科申报科研型教授(研究员)相关要求,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能力或指导青年教师成绩显著。
2. 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际A区期刊上发表论文5篇;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高被引论文4篇;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等国际顶尖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篇;
(4)入选高被引科学家、高被引学者榜单。 3.项目和成果
达到申报科研为主型教授(研究员)相关要求。 4.教学科研学术业绩的其他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特等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2)主持及主要参加省部级以上特色(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工程教育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网络开放课程、国际化课程(国家级前3,省部级前2);
(3)在全国性大学生科技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的指导教师(第一导师);
(4)获得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2篇或优秀硕士学位论文1篇的指导教师;
24
(5)获得发明专利2项;
(6)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国家规划教材或国际海事组织示范课程教材,个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
(7)向国际组织提交提案并被采纳,或在国际重要学术机构(IMO、ITTC、ISSC等)内兼职;
(8)参加新立项的科研基地(含国际合作基地)或创新团队,国家级(含国际合作)前7名、或省部级前5名。
(9)参加国家重大项目或千万级项目前7名。 七、说明
鉴于航海类教师的专业特殊性,其上船顶岗实践期间的工作,按满工作量计算;航海专业教师在国际航线船上实习实践一年视同满足工程实践能力要求或满足国际化能力要求。
关于国际航线:是指船舶航行的区域在全球大洋海域、主要经停国外(海外)港口。
第二部分 论文期刊分区目录及有关说明
一、学术期刊分区目录按学校相关认定原则执行。根据学科特点,经学科组研究,拟补充认定以下国内期刊: 学科组名称 期刊分区 刊号 1007-7294 交通、能动、航运 A 0253-231X 1000-1093 1000-4653 0371-0025 0254-0096 交通、能动、航运、 B 1000-0925 1006-7736 1006-7043 1006-8724 交通、能动、航运、 C 1004-4523 1000-3738 25
刊名 船舶力学 工程热物理学报 兵工学报 中国航海 声学学报 太阳能学报 内燃机工程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哈尔滨工程大学学报 航海教育研究 振动工程学报 机械工程材料 学科组名称 期刊分区 刊号 1005-0329 1000-6761 1006-1355 1000-0879 流体机械 动力工程 刊名 噪声与振动控制 力学与实践 二、校内其他理工类学科组认定的A、B、C类学术期刊本学科同等认定(本学科已认定的以本学科为准)。
三、国际学术期刊分区标准如下:
A区:本领域国际顶尖学术期刊或学术会议:被SCI收录且影响因子(IF)>=1.2的国际期刊的论文(期刊目录参照JCR期刊目录);
B区:本领域国际知名学术期刊:被SCI收录且影响因子0.7<=(IF)<1.2的国际期刊(期刊目录参照JCR期刊目录)的论文;
C区:本领域国际重要学术期刊:发表在本领域国际正式学术期刊的论文且被SCI(EI)收录。
四、航海类教师取得大副或大管轮及以上职务适任证书,在近五年有半年以上水上资历,且保持适任证书持续有效,正常申报教授或副教授时,可视同发表1篇国内B区论文。
五、国内外专业学术组织举办的有届次的国际学术会议出版的论文集,被SCI、EI、AHCI收录的论文(如CIMAC(国际内燃机学会)大会、ISOPE(国际海洋与极地工程大会)、OMAE(国际海洋、离岸和极地工程会议)、ANC(泛亚航海学会学术会议)等),可等同为国内B区论文,只认定1篇。
26
2017-2020年管理与经济学科教师高级岗位
评聘条件细则及论文期刊分区目录
第一部分 高级岗位评聘条件
一、副教授(副研究员)
1.教学要求
(1)每年必须系统、完整地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近3年教学评估分达到85分及以上,教学工作量不低于200学时/学年,具有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
(2)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或担任本科生导师或指导大学生进行科技创新活动与竞赛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等。
2.论文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至少在A区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
(2)至少在B区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和C区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
(3)至少有4篇论文被SSCI、AHCI、SCI、CPCI收录或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全文转载。
3.项目和成果要求
近5年科研经费到校款管理学科不少于25万元,经济学科不少于20万元,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2)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
(3)主持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国防预研)基金项目(国家基金项目不含主任基金等短期项目,下同)1项;
(4)主持研究经费达50万元的国家级项目1项;
(5)主持单项科研合同研究经费到款达100万元的项目1项;
27
(6)专利权转让收益达100万元(按学校到款计算,下同); 4. 教学科研学术业绩的其他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学校青年教师授课比赛、多媒体授课比赛、双语教学竞赛及教案评比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2)获得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教学名师。
(3)在全国性大学生科技竞赛(电子设计、数学建模及挑战杯)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或获得二项省级二等奖以上的指导教师。
(4)出版1部学术专著或主编教材,个人撰写10万字及以上。 (5)获得1次及以上省级优秀学位论文的指导教师,或近3年获得1门次及以上理论课程优质优酬前10%。
(6)在教育类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及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7)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项目(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精品资源共享课程、视频公开课程、工程教育实践教育基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要成员(前5名)。
(8)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奖,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校教学成果特等奖第1名)
(9)撰写案例入选国家级案例库。
(10)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省级品牌课程团队成员第1名;教育部品牌课程团队成员前2名)。
(11)主持1项校级及以上信息化开放课程。
注:在必备条件(项目和成果要求)中使用过的不再重复计算。 二、教学为主型教授
1. 教学要求
(1)每年系统、完整地主讲本科生课程或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工作量不低于300学时/学年,其中课堂授课不少于200学时/学年;
(2)完整培养研究生1届;
(3)教学效果突出,近3年每年教学评教分(以教务处教学评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