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点及机电硐室等处均设置局部接地极,通过接地线、电缆铠装外皮及接地芯线将上述接地极接成一完整接地网,该网的任一处接地电阻均不得大于2Ω。井下高、低配电设备均设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
11、各种电气设备及测量仪器、仪表的使用、检修均应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执行。
12、加强井下电气设备及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杜绝失爆现象。 1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及一切施工。
14、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应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时,才可通电启动。
15、不得穿化纤服装下井。
(二)防止井下爆破产生引爆火源的措施
1、井下爆破,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爆破必须使用水炮泥,采用正向起爆,并使用毫秒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3、严禁采用明火、普通导爆索或非电导爆管放炮和放糊炮。 4、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放炮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依照爆破说明书进行放炮。
5、每次放炮前后,放炮地点附近20m巷道内都必须洒水降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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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装药前和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如果放炮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装药和放炮。
7、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严禁装药、放炮。
8、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放炮,严禁用轨道、金属管、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9、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它可燃性材料作眼封泥。炮眼封泥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10、所有爆破材料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要求。 11、掘进工作面必须全断面一次起爆;在采煤工作面,可采用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放炮器同时放炮。
12、爆破作业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爆破的规定。严禁使用不安全的爆破器材;不允许放连珠炮、放浮炮、违章使用延期雷管等;合理地布置炮眼,放炮前应采取安全措施,避免放炮引燃瓦斯或煤尘。
七、隔爆措施
隔爆措施是抑制已发生的爆炸的冲击波,不使其传播开来,以限制爆炸的范围,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目前常用的隔爆措施有:撒布岩粉、设置岩粉棚和隔爆水棚。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本矿井设计采用隔爆水棚作为隔爆设施,以防止爆炸由局部扩大为全矿性的灾难。隔爆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分为主要隔爆水棚与辅助隔爆水棚,按隔爆水棚的安装方式,分集中式水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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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分散式水棚。为便于管理,减少维护工作量,本矿设计采用集中式水棚。
1、隔爆水棚的结构及选型
隔爆水棚可选用水袋棚;但40L及小于40L的水袋所组成的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
2、水棚的布置方式
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主要水袋棚设在主斜井、副斜井、井底车场、轨道下山、皮带下山、回风下山、总回风巷等处。辅助水袋棚设在采煤工作面进风顺袋、回风顺袋,煤巷及半煤岩巷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等处。
3、水棚设置位置要求
(1)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水棚安设区及安设区前后至少20m长的巷道断面保持一致。禁止将水棚安设在巷道局部挑顶的地方。
(2)集中式水棚与工作面、装载点的距离,不得小于60m,也不得大于200m。
(3)集中式水袋棚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的距离不得少于50m,也不得大于75m,与风门和节流门的距离必须大于25m。
(4)在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和煤层巷道掘进中,相邻两集中式水棚之间的距离,不得大于200m,特殊情况下不得大于250m,在其它巷道里不得大于400m。
4、水棚的布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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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袋占据巷道宽度的和与巷道最大宽度的比例为:S<10m2
时,至少是35%;S=10~12m2时,至少是50%;
S>12m2时,至少是65%。
(2)水袋之间的间隙与水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
(3)水袋外边缘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100mm。水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垂直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水袋距离顶梁(顶板)的距离超过1.6m时,必须在该水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袋。水袋的底部至巷道轨面的垂直距离,不得低于巷道高度的1/2。
(4)水棚禁止设置在支柱或其它设施的后面。
(5)高度大于4m的巷道,应设置双层棚子。上层水棚的总水量,按巷道全面积30L/m2单独计算。下层水袋棚用水量按集中式主要水袋按巷道断面400L/m2计算。集中式辅助水袋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200L/m2计算。
(6)用集中式水棚保护运输机巷道,当运输机高于底板0.6m时,应在水棚区的运输机下方,再均匀增设4个80L底板水袋。
(7)由于各种因素,而导致不能在整个巷道宽度均匀布置水袋时,可采用半宽度棚子和旁侧棚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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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本矿井设计采用横向嵌入式水棚(又称悬挂式),即将水袋放入支承框架内,水袋边缘紧贴在框架上,水袋的长边与巷道轴线垂直放置。
(9)安装嵌入式水袋的支承架净宽度,应比水袋外形尺寸的最大宽度大3mm,支承架的本身厚度,不得大于5cm。
5、水棚管理
(1)水棚区应有上水管接头,备有上水软管。损坏的水袋必须及时更换。并随时补充水袋中的水量。
(2)水袋内或水面沉积的煤尘,应随时清除
(3)水袋棚应进行周期性检查,检查时间间隔为:采区内不超过半个月;其它巷道不超过一个月。
(4)矿井每星期至少检查1次煤尘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应立即改正。
八、其它防治措施
1、加强对通风设备、设施的管理,经常检查维修,保证设备、设施一直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2、经常进行各用风地点的风量、风速、瓦斯、煤尘等参数测定,使之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3、矿井通风系统中设置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挡风墙、调节风门、风筒、风幛、挡板等设施,保证风路的畅通。
4、矿井配备足够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及人员,并装备综合监控系统,进行人工巡回检测与集中自动连续检测双保险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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