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青岛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方案》和《莱西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要求开展各项目任务。
二、根据《莱西市卫生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完善管理制度,拟订辖区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负责辖区内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工作。开展档案建立、管理、使用等相关培训工作并定期进行督导检查。
四、负责辖区居民健康档案的审核、整理、归档、保存,定期组织乡医开展重点人群随访工作。
五、负责电子化健康档案的建立与审核,对采集的居民健康信息进行电子化归类,保证各居民电子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六、负责协调村委会、居委会等单位,每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讲座,每两个月举办一次健康教育咨询活动,并保证实施效果。
七、掌握基本公共卫生各项目工作进度,每月按要求统计上报相关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八、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做好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认知晓率和满意度。
九、按时参加上级举办的项目培训,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首诊测血压制度
一、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外、妇、儿和中医门诊及村卫生室要为35岁以上首诊病人规范测量血压,提高高血压检出率,并在门诊日志中详细登记。
二、凡测得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者,应将其姓名、性别、年龄、地址、电话、高血压病史等内容记录到首诊测量血压登记本,并定期上报医院公共卫生科。
三、对诊断为高血压病的患者,公共卫生科医师应将其纳入辖区慢性病管理体系,根据管理要求,定期随访,积极开展高血压健康促进干预,实施动态管理。
四、发现高血压病人,门诊医生应向患者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指导,发放健康教育处方,指导正规治疗,宣传高血压防治知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医师职责
一、建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根据健康人群、重点人群和高危人群的不同需求,完成预防保健管理工作。
二、承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一级预防为主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辖区开展的妇幼保健工作。 四、承担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工作。
五、承担辖区居民和集体单位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人的管理。
六、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参与精神病人管理与康复指导。
七、协助卫生监督机构对休闲、娱乐、学习等场所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制宣传教育。
八、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针对危害辖区人群健康的危险因素,普及卫生知识,制定与实施社区干预计划,提高人群的自我保健能力和整体健康水平。
九、开展其他相关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辖区内3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每年在其第一次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就诊时为其测量血压第一次发现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去除可能引起血压升高的原因,复查非同日3次血压XX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信息报送制度 有必要时建议转诊至上级医院,2周内随访转诊情况若确诊高血压纳入高血压患者管理若正常,即收缩压<140mmHg且舒张压<90mmHg告诉居民要保证每年至少测量1次血压若高于正常,即收缩压≥140mmHg和(或)舒张压≥90mmHg 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报送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客观准确、动态及时、专人负责原则。 二、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按照卫生部《国家基本高危人群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规范(2011年版)》的指标和内容进行统计报告。
三、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工作采取电子表格报告和纸质报告两种方式进行,二者指标一致,内容一致。 四、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进行统计,监测范围包括辖区所有人口及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村卫生室。每月2日前完成数据报送。
五、卫生院公共卫生科对本辖区范围内的基本公共服务信息报送承担主要责任,负责数据的收集、整理、审核、确认等工作。
杜绝逻辑错误和非正常数据出现。
建议其至少每半年测量1次血压,并接受医务人员的生活方式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