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竞争能力、与上下游合作关系稳定、经营状况正常、具备一定盈利能力、近两年未出现连续亏损的客户。
(四)原则上不得介入生产技术水平落后,主导产品不符合国家环保、安全和质量要求或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产品,生产经营状况恶化,或贷款已出现劣变等高风险客户。 四、信贷管理要求
(一)切实防范行业信贷风险。一是充分认识当前国内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趋缓、上游基建领域市场需求下滑、产能潜在过剩等因素对行业运行的负面影响,密切跟踪辖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提前预判信贷风险和采取应对措施。二是要密切关注辖内出口依赖程度较大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市场情况,对于市场严重萎缩、经营出现恶化的企业,要及时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三是对于以装载机等市场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不高、产能潜在过剩产品为主营业务的企业,要从严把握信贷准入,密切关注信贷风险。
(二)拓展潜在优质信贷市场,加强综合化金融服务。合理支持优质龙头企业“走出去”业务需求,积极拓展龙头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在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端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在符合我行个贷业务管理规定前提下,适度拓展龙头企业的个人工程机械按揭业务,促进企业产品销售。
(三)合理支持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先支持高技术含量、国内相对短缺的大型、新型节能环保型工程机械的发展,重点包括高规格、大功率或高载重量的液压挖掘机、盾构机、液压凿岩机、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沥青混凝土搅拌设备等产品。 第三节 农机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农机制造行业包括农、林、牧、渔等专用机械的制造。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农机制造行业为我行信贷适度支持类行业。
我国已步入农机制造大国行列,产业发展水平逐年提高,但仍存在高端产品不足、低端产品过剩等问题。随着农业生产方式的转型升级,行业发展前景总体向好。各分支行要把握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市场需求,优先选择在技术、装备和市场等方面具有领先优势的优质企业,重点支持产业政策大力扶持、国内市场紧缺的大型农机产品的发展,严格控制向低端农机生产企业提供融资支持;通过优选客户、创新业务模式、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积极探索和拓展农机行业信贷市场,促进我国农机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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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客户投向
(一)农机客户原则上须符合以下要求:
1.企业符合国家农机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其中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企业须符合《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要求(原则上纳入工信部公告的符合《联合收割(获)机和拖拉机行业准入条件》的企业名单)。
2.主导产品纳入国家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范围,产品具有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等优势,且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国务院工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
3.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水平先进,具备自主研发能力和产品检测能力,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以及完善的产品检测手段和设备。
4.具备完善的产品销售和服务体系,拥有良好的销售市场,上下游供应链关系稳定,产品销售率在90%以上。
5.经营状况和发展潜力较好,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低于65%,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近两年未出现连续亏损。
对于符合以上要求、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较强(原则上销售利润率在6%以上)的客户,在落实贷款用途、还款来源和贷款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可适度发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对于其他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一般的客户,应注意控制融资总量,主要以与物流和现金流相对应的贸易融资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并通过落实担保等手段增强贷款保障程度。
(二)优先支持纳入“2011中国农机工业50强企业”名单、主导产品为大型高技术含量农机(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以及拖拉机配套农具等)、拥有国家级或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销售利润率在6%以上、信用等级在A+级及以上的优质客户。对于优先支持的客户,加强综合金融服务,大力拓展上下游客户群,积极发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三)对于违反国家农机产业政策、主导产品为低端落后农机设备、经营状况较差及近两年连续亏损等企业,不予信贷准入。 四、行业信贷管理要求
(一)积极拓展优质信贷市场。优先满足农机客户短期融资需求,大力发展以行业龙头企业为核心客户的供应链融资业务。适度支持控股股东综合实力较强、符合《农机工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重点建设项目”要求的转型升级项目。积极创新业务办理模式,根据农机补贴进度以及农业种植收获的季节性特征,合理匹配还款期限,灵活运用我行业务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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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稳妥拓展优质中小企业客户。依托我行综合金融服务优势,稳妥拓展在细分产品领域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专、精、特、新”型中小企业以及为行业龙头企业提供专业配套的优质零部件企业。
(三)切实防范低端落后农机生产企业信贷风险。重点关注中小型低端农机设备生产企业以及生产设备落后、生产效率较低农机企业的信贷风险,严格限制向产能利用率较低、恶性竞争激烈、技术含量低的低端落后农机生产企业提供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等融资支持,其存量融资应加快退出。
第三章 汽车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汽车制造行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汽车制造行业”。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汽车制造行业为我行维持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拓展供应链,审慎防风险。
汽车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发展迅速,但面临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愈加凸显,预计未来行业将进入稳步发展阶段,结构将进一步分化。我行应以具有规模、技术、品牌、网络和服务优势的整车龙头企业为核心,积极拓展供应链融资,为汽车产业链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提高综合收益。同时,谨慎把握劣势企业及新建项目融资,对细分市场产能过剩压力较大、产能利用率低、缺乏竞争能力的企业,应尽快压退现有融资。
三、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一)发展先进技术。加强技术改造,提高研发水平,加快产品升级换代,着力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发展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提高传统汽车的燃油经济性。
(二)调整产业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要素资源,鼓励汽车集团化发展,提高行业集中度,实现汽车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不再鼓励外商投资整车制造。 (三)严格准入管理。汽车生产及销售须通过《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3C),大部分零部件产品也须通过强制性认证。
(四)明确投资管理。对汽车生产企业投资项目的审批实行核准和备案两种方式,并明确规定了新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持股比例、生产规模、配套设施等具体要求。 四、行业项目准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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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立项、环评、用地等经国家有权部门核准或备案。
(二)原则上不介入交叉型乘用车项目、货车项目及市场竞争力不足的弱势品牌企业新建和改扩建低端轿车项目。
(三)合理确定项目承贷份额和资本金比例要求(一般不低于30%),贷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并尽可能采取银团贷款方式。 五、相关子行业信贷投向 (一)改装汽车制造等
对于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和汽车车身、挂车制造等子行业,结合行业“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定、订单充足、履约交货记录良好、具有一定盈利能力、信用等级A级(含)以上的企业作为目标客户,并主要以贸易融资满足客户资金需求。 (二)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客户投向。主要支持以下三类企业:
(1)细分市场份额较高、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具有一定市场话语权的零配件龙头企业,以及具备原配件集成能力、盈利能力突出的系统供应商或模块供应商。
(2)主要汽车厂商控股的零配件企业;或财务状况良好、信用等级在AA级(含)以上、与主要汽车厂商保持连续3年(含)以上配套关系(不低于其销售收入的50%)的企业。
(3)主导产品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高科技含量、关键零配件,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到5%。
同时退出技术落后、附加值低、盲目扩张、经营不善(销售利润率低于3%、存货周转率低于2)等不具规模优势和发展前景的零配件企业。
2.产品投向。主要以供应链贸易融资(国内保理、国内订单融资及信用证、保函等)、票据业务和小企业融资满足客户融资需求,对优质客户可酌情配置少量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带动相关业务协调发展。
3.区域投向。开展园区金融和要客直营,重点对具有产业集群效应的国家有关部门认定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基地、重点省区汽车零部件特色产业基地或产业园区整体营销,优选客户。
六、行业风险控制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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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竞争风险。分析掌握企业产能利用、市场份额、销售收入和负债水平的变化情况,确保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对出现产能利用率低(低于60%)、应收账款和库存明显增加(超过3个月)、收入和盈利大幅下降、过度扩张导致资金链紧张等风险特征的客户,及时采取必要的风险防控措施。
(二)集团关联交易风险。掌握集团财务管理及融资模式,谨慎介入企业集团本部融资,新增融资重点向其优质子公司倾斜。加强企业账户监管,防止成员企业之间资金相互占用或用于证券市场、房地产市场投资。
(三)突发事件风险。对存在严重产品质量问题、虚假财务报告、虚报销售数据、环保问题(特别是汽车涂装工序及发动机、刹车片、蓄电池等零配件企业)的客户,应提高现场检查频度,必要时暂停办理新业务。
第四章 医药制造行业信贷政策 一、行业信贷政策范围
本政策所称医药制造行业包括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生产、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造、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等行业。 二、行业总体信贷策略
确定医药制造行业为我行信贷谨慎进入类行业。总体信贷原则是:优选客户、加强管理、控制总量、化解风险。
受药品消费刚性及医改扩容等因素影响,预期医药行业销售利润仍将保持较快增速,随着新版GMP认证标准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加大。但医药制造企业毛利率高,高端客户生产经营中资金需求小;多数国内企业缺乏自主知识产权,部分企业资本运作频繁,经营风险较大;且制药工业是国家环保重点治理行业之一。
我行对医药行业融资应重点投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品牌、规模、技术优势且经营稳健的中成药及化学制剂生产企业,提高化学原料药及生物制药企业准入标准,退出资本运作频繁及环保风险较高企业贷款。对医药制造企业,应以各类短期融资为主,适度支持优质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严格控制化学原料药企业扩大产能融资。 三、国家产业政策
(一)加大技术改造,严控新增产能。推动企业按照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GMP)进行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严格控制新增产能。
(二)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MP)。新建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扩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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