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的动机也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况。科学共同体成员的结构更加复杂,出现了大量承担多重角色并代表多重利益关系的成员。
1.科学家从事科研活动的动机多元化
科学家除了可以继续获得科学共同体的内部承认,当代社会还为科学家的科研活动得到更直接的社会承认提供了越来越广泛的空间,使他们不但面临越来越大的竞争和生存压力,而且更加直接地面对各种复杂的利益关系。这为部分科研人员的投机行为提供了动力和空间,也成为科学共同体内部违规行为不断增加的重要诱因。从美国一些实证研究,可以看到科学共同体的自律和自治在这些方面所遇到一些挑战:学术不端行为案例的数量与研究经费增长呈正相关的关系、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的生物医学领域成为科研不端行为的多发区。
2.学术规范和科研管理规范建设间题
“规范”通常指人们在一定情况下应该遵守的由权威部门制定的或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标准和规定等。规范介于法律和道德之间。与道德相比,规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然而其强制性又达不到法律法规那样的强度。科学研究方面的程序与规范,是保证知识生产质量的基本要求,也是保证科研人员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交流、合作和竞争的前提条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杨玉圣对此诠释说:“严格遵循一套复杂的准则是否会抑止,甚至扼杀学者的思想???恰恰相反,因为约束往往带来机会。当你遵循一部标准的手册时,你就不必去重新独创一种文体,而你的读者也不必去学习认识一个新的体系。形成标准化使你不用为非本质的事务而焦虑,其结果就是你可以把精力集中于真正对学术做出贡献的写作。”[2]制定与完善科研规范与规则,决不意味着因循守旧,而是创新的保证。一方面,科学创新是在求真的前提下的发展,没有继承、不尊重事实就不可能创新,胡编乱造的标新立异不仅无益反而有害。另一方面,有些规范本身就直接起到促进创新的作用,如坚持学术自由和开展正常学术批判方面的规范。
由于我国的学术规范和科研管理规范尚不健全,对保证科研活动质量、促进提高科研人员学术水平和营造良好的学术生态与研究氛围会产生一些消极的影响。
三、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挑战
1.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法律和制度体系问题
对科学不端行为的惩处,需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协同作用。但目前我国对科研不端行为的处理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而且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处罚力度明显不够,因此使很多科研不端行为责任者不必承担很高的违规成本。因此,今后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规体系、确定对科研不端行为的统一定义、建立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组织机构、明确调查处理举报的政策和程序等,探索出符合我国实际的防治科研不端行为的解决方案和具体办法。
2.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学术活动的秩序依靠明确的知识产权来保障,减少了知识的浪费和盗窃,知识生产才能获得积累性进展。[3]学术的繁荣健康需要学术自由,而科研诚信则是保障学术自由运行的基本条件之一。科研人员要遵守科研规范,特别是在面临各种压力或诱惑的情况下不做出违规行为,往往需要较强的知识产权意识,既珍惜自己的自由权力,也尊重他人的学术自由和研究成果。随着科学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国际科研活动的增加,在学术研究、成果归属和成果利用等方面,都应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规定,避免出现科研不端行为和违反法律的行为。
第三节 开展科研诚信建设的策略
德国哲学家、社会学家哈贝马斯在谈到人类的交往行动时,曾假设凭借“三条原则”可以保证人们实现无障碍的语言沟通,即,陈述的内容必须是真实的;说话者是真诚的而不是想有意欺骗听众;话语应是正当的符合相应的社会规范。[1]
这些基本的诚信要求,既是人类交往的必要前提,也是科研活动的必要条件。当代的科研诚信建设已经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成为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科研机构、科学共同体和社会公众的共同使命。要全面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技管理体制、优化科研环境是根本,规范科研活动、加大惩处科学不端行为力度是保障,加强科研诚信教育、提高科研人员自律意识是基础。
一、营造有利于科研诚信的环境
科研环境是影响和决定科学研究各环节的所有因素的总和。科研环境的构成可以分为硬环境和软环境两类。硬环境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条件,如基础设施、机构与人员和科研经费等;软环境则既包括宏观的国家科技体制、科学技术发展战略和规划、科技政策,也包括微观的科研经费管理、科研机构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等。自20世纪90年代后,我国科研的硬环境有了很大改善,但软环境方面的不足越来越成为影响科研绩效和科研诚信的主要因素,如对科研活动过度的行政干预、官本位的价值取向、部分科研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下降以及传统文化中一些陋习的干扰等。
政府部门和科研管理机构在营造有利于科研诚信的氛围方面,可以做很多工作,包括:
(1)改革与改善科技管理方面的重要制度和措施,包括科研投入制度、考核评价制度、人事分配制度、奖励制度等,促进形成从上到下一以贯之的有利于科研人员开展负责任研究的科研体制和管理体系。
(2)推动科研诚信的法规体系建设;制定预防和惩治科研不端行为的国家政策,建立受理举报并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的机构和机制,有效地查处科研不端行为。
(3)激励和推进对科研诚信建设的理论和政策研究。
(4)强化科研诚信方面的宣传教育。
二、科研单位应加强在科研诚信方面的引导与管理
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建立和完善与外部环境相适应并符合本机构特点的科研诚信制度、规范、条例,在内部营造有利于科研诚信的环境与氛围,引导科研人员遵守学术规范,要求科研管理人员遵守相关规定,明确界定负责任的科研行为和科研管理行为规范,并建立严格的奖惩机制。在这方面可以开展的具体工作包括:
(1)加强对科研人员、科研管理人员和研究生进行科学道德和科研规范方面的教育,明确并切实履行在预防科研不端行为、确保科研诚信和引导开展高质量科研活动方面的首要责任。
(2)根据政府部门和资助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和程序以及必要的组织机构,对项目进展、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防止出现科研不端行为和违法违规行为。
(3)积极开展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方面的宣传教育活动,并加强对本机构科研诚信状况的自我评估和持续监测,促进形成优良学风和诚信文化。 (4)妥善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严肃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举报,努力遏制各种类型的科研不端行为和浮躁学风。
三、充分发挥科学共同体的作用
科学共同体是科研诚信建设的主体,是负责任的科研行为的具体实践者。科学共同体应不断面对新的问题和挑战,强化其自律的精神传统,寻找科学共同体自治的新途径。我国的许多科学组织和学术团体在促进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已发挥出积极作用,面向其成员颁布了许多准则和规范,如《中国科学院院士科学道德自律准则》、《中国工程院院士科学道德行为准则自律规定》、《科技工作者科学道德规范(试行)》等,以增强科研人员的自律意识,减少科研不端行为的发生。
科学共同体在科研诚信建设方面的作用,既包括促进科研人员个体的自律,也包括通过制度约束、实现科研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和科学共同体的自我规范与自我约束。为此,有关学术团体应建立健全本学科或领域的科研行为规范,制定适合本专业领域特点的科研诚信守则,并对所管理的科技期刊进行科研诚信方面的指导。
四、强化科研人员的社会责任意识
科研人员都应做到以诚信为基础,以维护科学精神、提高科研质量为目标,以服务社会、造福人类为宗旨,坚持开展负责任的研究。对科学家的具体科研活动而言,负责任的科研行为一般意味着以下几个方面:(1)诚实,忠实地提供
信息,实事求是,言而有信;(2)精确,细心地设计和进行科学实验,准确无误地记录和报告结果,杜绝粗枝大叶;(3)客观,以事实为根据,避免主观和偏见;(4)高效,珍惜资源,力戒浪费,对社会和公众负责。
科研人员对于同行、科学共同体和社会都负有很大的责任。因此,应通过教育和宣传,使他们形成明确的认识,才能使他们自觉地履行这些责任。
1.对同行和科学共同体的责任
科学事业的发展,要以每一个科学家所提供科学知识的可靠性、真实性为前提。如果科研人员缺乏对其他科学家的基本信任,那么将不得不重复或检验同行或同事所做的每一项工作,人类知识的进步将受到极大的限制;而如果科研人员受到虚假知识的误导,那么其工作便可能建立在虚幻的基础上或走上歧途。科研人员不仅要严于律己,也应对他人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必要的纠错,并勇于揭露各种科研不端行为,避免其对社会和科学事业的发展造成危害。
2.对社会和科学事业资助者的责任
社会对科学事业的支持和信任,是由于科研人员与整个社会之间有一种默认的诚信契约,要为社会和科学事业的资助者生产出确凿无误的知识。人们常说,知识分子是社会的良心。一旦由社会供养的科研人员弄虚作假、浪费或滥用科研资源,那将是整个社会的悲哀,而且他们这样的造假行为不仅普通公众难以识别,就是专业人员也需要花费很大的精力和资源去鉴别,甚至会给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对社会和公众的责任
科研人员承担着的社会责任,还源于社会对科研人员的支持和信任。由于知识和技术成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们生活改善的重要力量,因而社会公众对科研人员的期望和信任也相应提高。而科研人员在生产确实可靠的科学知识的同时,还要重视知识和相关技术的应用对社会可能产生的影响,尽力避免科学技术的负面影响和不恰当的运用。
4.应成为道德的楷模
科技工作者通常都接受过很好的教育,因此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有人认为,“学者应当成为他的时代道德最好的人”,“应当代表他的时代可能达到的道德发展的最高水平。”[2]不管我们把科研人员看作社会精英还是普通劳动者,他们应该成为先进文化的引领者,成为社会上道德的楷模。
五、争取社会各方面的支持与监督
实践证明,公众和媒体对科研诚信问题的关注,对科研诚信建设已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今后,还应进一步借助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1.利用媒体宣传负责任的科学家和曝光科研不端行为
在电视、报刊和网站上宣传科研诚信建设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布科研不端行为的案例,对科技工作者坚持科研诚信都能够起到促进作用,特别是公布已查实的科研不端行为,将能够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对这类行为进行谴责,并对广大科研人员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
2.利用现代技术手段震慑意图造假者
近年来,国内外都有一些机构和科研人员开发出利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检测一稿多投、抄袭、剽窃等问题的软件或服务。科研管理部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应主动采用相关技术,防范与遏制各种形式的科研不端行为。
3.形成治理科研不端行为的网络
制定调查处理科研不端行为的政策和程序,建立严密的监督查处机制,确定严厉的惩戒措施,都是防治科研不端行为发生的有力手段。但在此基础上,还应进一步明晰和协调不同部门和机构的职能与分工,并发挥公众、媒体的作用,形成遏制科研不端行为的有效网络和发现、查处科研不端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