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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一章 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买 方:中钞特种防伪科技有限公司 卖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买方、卖方就 (项目名称) 所需的
(设备名称) 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本合同价款单价为:
货物名称 台式机 一体机 笔记本 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第二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中定义的相同。 2. 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如下: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其中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函 第二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1 合同标的物清单 合同附件2 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 合同附件3 保密协议 合同附件4 廉洁协议
第五部分 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除投标函外的其他部分
单价(元/台)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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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本合同各组成部分的解释顺序为:
(1) 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合同专用条款 (4) 合同通用条款 (5) 合同附件 (6) 投标函 (7) 招标文件
(8) 投标文件除投标函外的其他部分
4. 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买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并免费修补缺陷。
5. 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6. 买方有权接受卖方提供的合格货物、组装、服务及免费维护、维修,在使用过程中,如出现货物质量不合格、组装或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买方有权行使买方的权利直接向卖方提出相应赔偿请求等,卖方应按买方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协议书》以下无正文。
买方 卖 方 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单位名称(合同专用章): 单位地址: 单位邮编: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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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通用条款
第1条 定义
1.1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 “合同通用条款”系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货物买卖需要订立,通用于货物买卖活动,明确合同当事人主要权利义务的条款。
(3) “合同专用条款”系指是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货物买卖实际需要,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4) “合同价”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
(5) “货物”、“合同标的物”均系指卖方根据本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材料。
(6) “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例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7) “买方”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8) “卖方”系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提供本合同项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它实体。
(9) “工程”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建设工程。 (10)
“工程项目现场”系指本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其地点在合
同专用条款第2条中指明。
(11)
“往来函件”系指买卖双方中一方以书面形式和合同约定的方式发给另
一方的与合同履行有关的文件。
(12)
“日”指日历日。
第2条 工程项目概况
2.1 工程项目名称:见《合同专用条款》。 2.2 工程项目现场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3条 合同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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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合同标的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制造商、品牌/商标、产地均见本合同附件1合同标的物清单。 第4条 供货期
4.1 合同标的物的供货期限:见《合同专用条款》。
4.2 卖方送货前应与买方商定具体交货日期,以便买方协调工程项目现场仓储事宜。
4.3 在卖方发货前,如有特殊情况,买方可要求卖方延期交货,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延期交货的要求。 第5条 交货地点
5.1 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6条 合同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法规
6.1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及买卖双方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往来信函的语
言使用中文。
6.2
本合同的履行适用于以下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政策性文件; (2) 工程项目所在地地方法规。 第7条 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
7.1
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见本合同附件2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
第8条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
8.1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由对方或对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8.2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另一方不应使用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8.3 除了合同本身以外,本《合同通用条款》第8.1条所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及全部复制件还给买方。 第9条 知识产权
9.1
凡涉及专利产品,卖方应提供相关有效文件。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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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否则,因此引起的索赔和相关赔偿全部由卖方承担。
第10条 合同价款及合同结算
10.1 10.2 10.3 10.4 10.5
合同计价形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计价币种:人民币。
合同单价:见合同第五部分《合同标的物清单》。 合同价款包含的内容:见《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价包含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 原材料市场价格的波动;
(2) 如国家或地方对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或其他要求修改,卖方制造的产品应执行新的标准和要求,因此可能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
10.6 (1) (2)
合同结算
所有货物交付买方且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后,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11条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11.1 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见《合同专用条款》。 第12条 检验、检测和验收
12.1 卖方的检验、测试:卖方(或合同标的物的制造商)在货物生产过程中应按照本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中所述的标准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以确保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检验证书(或合格证),质量检验证书(或合格证)是交货时技术文件资料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质量检验证书(或合格证)应附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
12.2 买方的检验、检测:
2. 买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检验和/或检测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检验和/或检测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内,由卖方承担。本合同第四部分《合同技术质量标准及要求》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检测,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检测。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或检测的代表的身份通知卖方。
3. 检验和检测可以在制造商的生产地或交货地点进行。如果在制造商的生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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