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项目小组共同营销。
第二十三条、客户经理内控检查制度
本着发展业务和防范风险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必须加强对客户经理的内控和监督检查工作。
1、严格按照监管部门对客户经理的相关要求,强化对客户经理的管理。 2、严格客户经理的准入和退出规定,全面提高客户经理队伍的素质。
第五章 客户经理的工作纪律
第二十四条、客户经理工作纪律
1、严格遵守监管部门明确规定客户经理的“八个严禁”:一是严禁为本人服务的客户代办金融业务;二是严禁外出为客户办理存、取款业务;三是严禁超越权限办理非本职工作的业务;四是严禁办理任何核算业务;五是严禁为客户代保管现金、存单(折)、卡、有价单证和贵重物品以及公章、个人名章;六是严禁代替客户签字;七是严禁违反双人调查、见客谈话等制度,或审查、审批任何贷款业务;八是严禁未按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即换岗或离职。
2、严格按照客户经理服务规范进行工作:办理业务、通报业务结果、发送信息信件、拜访客户、投诉处理等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3、不得擅自接受我行规定的其合法收入以外的、来自其他机构或个人的、以任何方式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酬劳和馈赠。
4、不得擅自向任何人和任何机构泄露客户的信息;客户经理离行时,不得将客户信息携带出银行。
5、不得利用行内客户资源为个人谋取利益。
6、对客户的异常行为(如非法集资、诈骗或洗钱等)应及时上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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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隐瞒不报,更不得私下提供便利。
7、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及总分行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越权和违规操作。
第六章 客户经理待遇
第二十五条、客户经理薪酬分为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两部分。 第二十六条、目前我行客户经理的职级档次一律按人力资源部门确定的前台行员等级标准执行,如遇客户经理完成个人任务指标达到60分—100分时,而其所在部门或支行综合指标得分在60分以下时,100分以内部分由分行负责兑现,超出100分的部分,其所在分行的考核得分不能满足其兑现时,将由总行启动预提的留备机动基金兑现。
第七章 客户经理的绩效考核
第二十七条、客户经理实行百分考核和积分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模式。 第二十八条、百分考核中,定性与定量考核指标占比原则上为3:7。 第二十九条、定性考核指标原则上应包括客户维护、制度执行、爱行敬业、工作纪律等内容;定量考核原则上应包括资产业务(贷款、票据贴现、银行承兑等)、负债业务(对公存款、储蓄存款等)、中间业务等考核指标。
第三十条、客户经理绩效计划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客户经理因工作调动除外)。
第三十一条、客户经理百分考核和积分考核的结果应与客户经理的绩效工资挂钩。
第三十二条、客户经理考核,采用以规模为主的方式对客户经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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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待条件成熟后将采取以模拟利润为主的考核模式。
第三十三条、增量业务考核内容:增量存贷款时点和日均净增额,中间业务收入以及不良贷款共六项指标,任务核定原则为:
一、存贷款时点净增额指标:按照本行实际情况确定总额,按照客户经理人数平均下达给辖内客户经理,业绩分配参照以下情况执行;
(1)完全系客户经理自行拓展的客户权重为100%;
(2)客户经理本人提供有效信息并做大量工作,通过集体努力拓展的客户,当年权重不超过80%;
(3)由非营销条线提供的信息,经客户经理本人努力拓展的客户当年权重不超过80%;
(4)需要行内其它特殊政策配套拓展的客户当年权重不超过50%;
(5)由行里分配给客户经理服务的客户,当年权重不超过30%; (6)对其他情况,要合理界定权重。
二、存贷款日均净增额指标:按照制定的年度存贷款时点净增额的百分比进度下达全年日均净增额任务;
三、中间业务收入指标:按照本行实际情况确定总额,按照客户经理人数平均下达给辖内客户经理;
四、不良贷款指标:应按照总行风险部门制定的考核指标严格控制,并参照以下情况对客户经理进行考核:
(1)客户经理自己拓展并经办管理的信贷客户,权重为100%; (2)由客户经理两人以上共管的贷款项目,根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工作量大小确定分配比例;
(3)领导分配及接手管理的各类(按五级分类)贷款的权重由各分行根据贷款的分类情况和客户经理的实际管理情况合理决定客户经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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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和处理方式;
(4)对政策性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或接手管理的金额特大的不良贷款,经各分行客户经理管理部门确定后,制定相应的奖惩办法;
(5)客户经理收回已核销坏帐或已移交资产保全部的不良贷款(系指非本人发放贷款),视客户经理本人贡献度酌情予以奖励。 第三十四条、存量存贷款业务的分配与考核: 一、分配原则
1、结合实际,合理分配、正确引导。 2、权重合理,奖罚分明。 3、谁维护,谁受益,谁负责。 4、有利于存量业务的稳定与发展。
5、为了便于管理和考核,尽可能考虑业务分配的均衡性。 二、分配对象
1、各支行所有公司条线的客户经理或从事公司类营销的员工。 2、与存量业务有特殊关系的所有在岗人员(包括已调离本支行但尚在本行内工作的在岗人员)。 三、存量存款的分配
1、资源关系人或从事公司类营销客户经理、员工优先认领。
2、所有存量存款必须全部分配,无人认领部分由支行统一制定分配办法进行分配。
3、特殊存款帐户,由支行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制定分配办法进行分配。为了保证客户资源的稳定,防止客户资源的流失,特殊存款帐户可采用AB岗方式进行维护。 四、存量贷款的分配
1、贷款签字人都享有分配权,分配比例由各分行统一制定办法进行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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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
2、签字人已调离本支行的,接管贷款的人员应参与正常贷款的分配,分配办法由各分行统一制定。 第三十五、考核原则
一、 考核指标按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薪酬总额的70%);六项考核指标各占的权重由各分行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时点指标完成率超过150%时,按150%计算完成率,日均指标和中间业务收入指标任务完成率上不封顶;
二、 为鼓励客户经理充分发挥各自特长,在计算任务完成率时可以按照如下比例折算:
100万贷款=1个标准值 100万对公存款=1.5个标准值 100万中间业务收入=90个标准值
不良贷款所扣分值按总行风险部不良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折算原则为:时点指标之间可以互相折算,日均指标之间以及日均指标和中间业务收入指标之间可以互相折算;
三、 在考核时必须将不良贷款、违规违章作为倒扣分处理; 四、 客户经理的定性考核要和岗位工资(薪酬总额的30%)挂钩。 五、 客户经理的应得绩效工资应和支行总的考核结果挂钩。 六、 客户经理的应得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的考核原则,其超额完成部分根据人力资源部制定的对应的职级档次予以兑现。
第八章 客户经理激励与退出
第三十六条、建立激励管理制度。客户经理在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况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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