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变异及原因分析。
1.伴有影响手术的合并症,需相关诊断和治疗等,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2.出现手术并发症,需进一步诊断和治疗,导致住院时间延长,治疗费用增加。
二、鼻中隔偏曲临床路径表单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鼻中隔偏曲(ICD-10:J34.2)
行鼻中隔矫正术(ICD-9-CM-3:21.5)
患者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号: 住院号: 住院日期: 年 月 日 出院日期: 年 月 日 标准住院日:≤7 天 住院第1-2天 日期 住院第1天 (术前日) 36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询问病史及体格检查 □ 完成病历书写 □ 上级医师查房与术前评估 □ 初步确定手术方式和日期 □ 上级医师查房 □ 完成术前准备与术前评估 □ 根据检查结果等,进行术前讨论,确定手术方案 □ 完成必要的相关科室会诊 □ 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自费用品协议书 重 点 医 嘱 长期医嘱: □ 耳鼻咽喉科护理常规 □ 二级/三级护理 □ 普食 临时医嘱: □ 血常规、尿常规 □ 肝肾功能、血糖、电解质、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 □ 胸片、心电图 □ 鼻窦CT □ 酌情行鼻功能测试 长期医嘱: □ 患者既往基础用药 临时医嘱: □ 术前医嘱:明日全身麻醉或局麻下行鼻中隔矫正手术* □ 术前禁食水 □ 术前抗菌药物 □ 术前准备 □ 其他特殊医嘱 主要□ 介绍病房环境、设施和设备 护理 □ 入院护理评估 工作 病情□无 □有,原因: 变异1. 记录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日期 住院第2–3天 (手术日) □ 宣教、备皮等术前准备 □ 提醒患者明晨禁水 □无 □有,原因: 1. 2. 住院第3–6天 (术后第1–4日) 住院第5–7天 (出院日) 37
主 要 诊 疗 工 作 □ 手术 □ 术者完成手术记录 □ 住院医师完成术后病程 □ 上级医师查房 □ 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及术后注意事项 □ 上级医生查房 □ 取出鼻腔填塞物 □ 住院医生完成常规病历书写 □ 上级医生查房,进行手□ 注意病情变化 术及伤口评估 □ 注意观察生命体征 □ 完成出院记录、出院证明书 □ 向患者交代出院后的注意事项 出院医嘱: □ 出院带药 □ 门诊随诊 重 点 医 嘱 长期医嘱: 长期医嘱: □ 全麻后常规护理 □ 二级护理 □ 鼻中隔矫正手术*术后 □ 半流食或普食 护理常规 □ 其他特殊医嘱 □ 一级护理 □ 可停用抗菌药物 □ 半流饮食 □ 抗菌药物 临时医嘱: □ 换药 临时医嘱: □ 其他特殊医嘱 □ 标本送病理检查 □ 酌情心电监护 □ 酌情吸氧 □ 其他特殊医嘱 主要□ 随时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 观察患者情况 护理 □ 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 术后心理与生活护理 工作 病情□无 □有,原因: 变异1. 记录 2. 护士 签名 医师 签名
□无 □有,原因: 1. 2. □ 指导患者办理出院手续 □无 □有,原因: 1. 2. *:实际操作时需明确写出具体的术式 分泌性中耳炎临床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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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版)
一、分泌性中耳炎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分泌性中耳炎(ICD-10:H65.3)。 行鼓膜臵管术(ICD-9-CM-3:20.01)。 (二)诊断依据。
根据《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otitis media with effusion》(美国儿科学会、家庭医生学会和美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儿童中耳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草案)》(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小儿学组)。
1.症状:听力下降,耳内闭塞感,部分有耳痛、耳鸣。
2.检查:
(1)耳部:鼓膜色泽异常,呈淡黄、橙红、琥珀色、灰蓝或乳白色。鼓膜内陷,鼓室积液多时外凸,粘连明显时为不张态,光锥弥散或消失,鼓室内可见液平、气泡。鼓气耳镜检查见鼓膜活动受限。
(2)鼻咽部:可有腺样体肥大或新生物。
3.纯音听阈测试:传导性听力损失,高频气骨导听力亦可下降,少数患者合并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
4.纯音听阈测试(6岁以下小儿可采用小儿行为测听):骨气导阈值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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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声导抗测试:鼓室导抗图为B型或C型,声反射引不出。
6.内镜检查:成人排除鼻咽癌,儿童可了解腺样体对咽鼓管咽口阻塞情况。
7.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影像学检查:颞骨CT,鼻咽部CT或鼻咽侧位x线摄片。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
根据《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 otitis media with effusion》(美国儿科学会、家庭医生学会和美国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会),《儿童中耳炎诊断和治疗指南(草案)》(中华耳鼻咽喉头颈外科杂志编辑委员会,中华医学会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学分会小儿学组)。
鼓膜臵管术:适用于中耳乳突积液3–6月未愈。
(四)标准住院日≤5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H65.3分泌性中耳炎疾病编码,并有下列情况之一:有较高危险发生言语发育障碍(原有感音神经性聋、颅面部发育异常及神经和认识障碍、精神运动发育迟缓和腭裂);已有言语发育延迟;复发性急性中耳炎伴分泌性中耳炎;鼓膜有严重的内陷袋形成伴或不伴粘连;分泌性中耳炎持续3个月以上。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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