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改造设计说明 - 图文(4)

2019-01-27 12:30

******香西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L-1 第八篇 环境保护要求 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 14.承包人应及时处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和污染水源。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 15.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20048-1996)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16.承包人应将施工中挖除的旧路面材料及软土集中堆放到弃土场,并对弃土场进行必要的绿化和防护,做好弃土场的排水设施。 17.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承担全部经济及社会责任。 在工程实施作业过程中,应执行以下环境保护规定: 1.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方案中应当包括防尘组织计划内容,按规程提出防治扬尘污染的具体防治目标和防治方法,并将防治尘污染的费用单列入项目报价中。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承包单位防治扬尘污染的责任。未制定防尘组织计划的,不得批准其施工。 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有关规定。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施工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3.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4.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路面必须保持整洁,在整个路面内无积水、杂物、污物和大面积可见浮尘。 5.为防止清扫过程中产生扬尘,清扫车集尘槽内应当配备喷水装置。喷淋及喷水装置应当定期维护保养,喷淋装置或喷水装置损坏的清扫车辆,不得进行清扫作业。 6.路面结构开挖宜采用产生扬尘少的设备进行施工,施工中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防尘措施。路面结构开挖产生的弃渣应当集中堆放,禁止弃倒在公路路肩或边坡上,并及时组织运输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处理场。 7.路面开挖后应当及时处理底基层,并在底基层强度达到要求后及时完成路面铺装施工。底基层施工若遇降雨,应当采取塑料布覆盖等防护措施。 8.水泥混凝土路面养生不得采用极易引起扬尘的河沙覆盖,应当采用草垫或麻袋等不易产生扬尘的覆盖物。 9.水泥混凝土路面伸缩缝的切割应当采用浇水防尘措施,清缝应当采用水冲洗的方法,禁止采用利用压缩空气等的设备进行吹尘处理,冲洗的污水应当全部引入排水沟,经沉淀池沉淀后排放。 10.路面清扫后的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应当运至指定地点或垃圾处理场。 11.施工现场堆放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时,应当分类集中堆放,堆放高度应当在0.7m以下,其周围应当设置封闭围档,并用彩条布或其它遮挡材料进行覆盖。在公路路面上堆放散体材料时,应当采取铺设彩条布等隔离措施,禁止将散体材料直接堆放在路面上。 12. 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6-85)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加热融化作业。 13.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居民住宅16 / 17 ******香西路******段路面改造工程 L-1 第九篇 施工组织、施工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9.1 施工交通组织方案 由于本项目为单车道,主路路面平均宽度仅5.9m,支路平均宽度为4.2m。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建议本次路面改造施工采用断道施工,不开放交通。 9.2施工安全措施 1、 一般要求 承包人除应遵守《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 076-95)、《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遵守有关指导安全、健康与环境卫生方面的法规和规范,并应提供相应的安全装置、设备与保护器材及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保护现场施工和监理人员的生命、健康及安全。 2、 安全员 在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在现场常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该专职安全员应经过培训具有担任安全工作的资格,且熟悉所施工的工作类型。其工作任务,包括制定健康保护与事故预防措施,并检查所有安全规则与条例的实施情况。驻地管理人员一律佩证上岗,安全员的佩证为红色以示醒目。 3、 安全标志 (1)承包人应在本工程现场周围配备、架立并维修必要的标志牌,以为其雇员和公众提供安全警示和通行方便。 (2)标志牌应包括: a.警告与危险标志; b.安全与控制标志; c.指路标志与标准的道路标志。 (3)所有标志的尺寸、颜色、文字与架设地点,均应经监理工程师认可。 4、事故报告 (1)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危害工程安全、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的事故时,承包人除采取必要的抢救措施以外必须立即暂停此项目和与之有关的项目的施工。 (2)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报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程师初步确定安全、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后,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 a.质量问题:承包人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b.一般质量事故:承包人应在3天内书面上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c.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在2h内速报监理工程师和业主。 9.3施工注意事项 1、工程数量表中所提供的修补工程量为此次设计时实测及调查病害面积。由于从设计到施工存在时间差,病害面积会进一部扩大,应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核实,施工时按实际发生修补数量计量。 2、不能在水稳层上面开放交通,必须等沥青下面层施工完成后方可开放交通 附件 评审意见及回复 1、封面主线标点未打,公里路不正确 回复:已修改。 2、无平面示意图,项目所在位置标示 回复:已添加地理位置图。 3、原支线沥青表处或者沥青表处厚度有6cm? 回复:经过进一步的调查确定为沥青表处,厚度3cm,局部地方6cm。 4、防护工程没有,据了解个别路段边坡下滑,形成空洞。 回复:经过进一步调查,在支路K0+160-K0+200段存在问题,但因未做地勘,不能确定是否为滑坡,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为滑坡,请及时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5、波形梁护栏增加不说、旧的折换最好采用套筒方式。 回复:已添加套筒数量和折算数量。 6、路面结构图应有一个横断面布置图 回复:路面结构图已修改 7、差砼板的裂缝处理措施及数量,涵洞清掏,边沟清淤数量 回复:已添加 8、采用自粘式改性沥青路用防水卷材,砼不做透层油、加粘层的技术指标 回复:自粘式改性沥青路用防水卷材以添加设计图和数量,砼路面透层油已取消,粘层技术指标已添加。 9、采用拉毛机、纵坡大的打成反齿槽。 回复:已修改。 17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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