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改(3)

2019-01-27 12:46

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和辅助救护队。如与其他救护队联合作战时,应成立救护联合作战部,由本县救护队队长担任作战部指挥,协调各救护队战斗行动。 3.预防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防范未然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搞好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是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和工作环节。

(1)建立和健全公司安全信息网站,负责收集并登记井下安监员、瓦检员及职工提供的各种安全信息。

(2)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公布及排查制度。定期把矿井安全监控系统提供的数据、各类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综合分析,提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排查表,明确整改措施、负责人和完成时间,并公之于众。

(3)按重点防突工作头、面管理的采掘工作面的名称、地点,石门揭煤或放炮的地点、放炮时间以及停电、撤人的范围要在井口和调度室预警预报栏公布。

(4)加强对全矿职工的防突知识培训,提高员工防灾、治灾、避灾意识和能力,要求每位职工熟知煤与瓦斯突出前的预兆及发生突出事故后的抢险自救措施。

3.1.2按煤与瓦斯突出管理的工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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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8#煤层瓦斯涌出量大。根据我矿2012年的采掘部署,2012年我矿已全面进入技改施工阶段,按照整合技改建设区和生产区分开的原则,2012年重点防突工作面包括:整合技改建设区:一采区:技改主井+350石门揭煤工作面和+390留煤眼揭煤工作面,技改进风井+418石门揭煤工作面和+390石门揭煤工作面;1131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二采区:+350水平运输大巷二采区石门揭煤工作面; 1231(准备)工作面运输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350区段运输巷掘进工作面。生产区:回收+400标高以上残煤,残煤回收时,要加强煤柱应力集中地段的防突管理。

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前的预兆 ⑴ 有声预兆

①响煤炮。在煤层内发出像机关枪、炮击声等声音,由于条件不同,声音大小、间隔时间也不相同。

②压力突然增大。支柱来劲,发出咔咔的响声,或发出劈裂折断的响声,手摸煤壁能感到冲击和震动;有煤岩层的破裂声;有时会听到气体穿过含水裂缝时的“吱吱”声等。 ⑵ 无声预兆

①压力增大。包括顶板来压、片帮、掉碴、煤壁向外鼓、煤岩自行剥落。

②煤层发生变化。煤层层理紊乱、变软、暗淡无光、煤层粉碎、煤质干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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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瓦斯及温度变化。瓦斯涌出异常,忽大忽小,煤尘增大,气味异常,发闷,打钻时喷煤、喷瓦斯,煤壁发冷,气温下降等。

3.1.4防止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防治措施

⑴ 认真贯彻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严格执行“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

⑵ 认真搞好采掘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预报,当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及时采取防突措施并进行措施效果检验、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作业。

⑶ 各个采掘面坚持每班观测煤结构和软分层煤厚度变化情况,遇地质构造、软分层煤厚度超过0.2m时或出现突出预兆时,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待采取措施、消除突出危险后,方可恢复采掘作业。

⑷ 有突出危险的区域、采掘工作面,按《防突规定》要求设置反向风门,回风侧杜绝设置调节门,保证通风系统独立可靠。

⑸ 进入突出煤层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防突知识培训,能掌握突出预兆,熟悉防突措施、避灾路线和避灾方法,并经防突培训考试合格后的人员,才能上岗作业。在各采掘工作面悬挂醒目的避灾路线示意图。

⑹ 煤巷掘进工作面巷道安设压风自救器,作业人员随身携带压缩氧自救器,各采掘工作面须布置避灾硐室,避灾硐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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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必须有安设直通调度室的隔爆电话。

⑺ 把住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核、贯彻、执行、监督、检查五道关,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2 报告制度

3.2.1 死亡事故上报程序

一旦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伤亡事故时,必须按规定程序逐级上报,即现场事故发现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值班人员汇报,矿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必须核实报告内容,立即报告矿长或值班领导。矿长或值班领导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及各专业小组迅速赶赴矿调度室,根据了解到的事故情况按职责分工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镇安监站、县安监局报告。

3.2.2 报告内容与时间要求

(1)报告内容:事故单位及所在地;事故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灾难类别、伤亡人数及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事故灾难简要经过,对事故灾难原因和性质、影响范围的初步分析判断;事故灾难抢救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对事故灾难发展趋势的预测及请求上级帮助解决的问题。 (2)时间要求:报告县安监局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由县安监局向宜宾市安监局汇报。煤矿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4.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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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 应急响应分级

煤矿事故灾难根据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四级响应。

(1)Ⅳ级:一般矿难,指一次死亡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2)Ⅲ级: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3)Ⅱ级:特大矿难,指一次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不足3000万元的生产安全事故。 (4)Ⅰ级:特别重大矿难,指一次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或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4.2 应急响应启动

Ⅳ级:启动本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Ⅲ级:启动总公司应急救援预案。

Ⅱ级、Ⅰ级: 启动省级应急救援预案,以筠连县人民政府为主,由市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救援工作,省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筠连县人民政府进行事故救援。 4.3 先期处置

突出事故灾难发生后,公司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立即按本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救灾指挥部,积极采取措施抢救遇险遇难人员,防止事故灾难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按矿难级别,分别启动各级应急预案。启动高级别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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