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4、特殊教育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事业,2020年全县建成1所特殊教育学校,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100%。
5、教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全县所有的完中、初中及城镇中心小学与互联网联通,农村初中,完全小学全部建成计算机网络教室和中国教育卫星宽带教学地面接收站,提高全县的教育质量和水平。
荔波县乡镇中小学布局规划一览表
城(乡)镇名称 中学个数(所) 中学平均班数(班) 小学个数(所) 小学平均班数(数) 玉屏镇 2 24 5 18-24 朝阳镇 2 24 3 18 瑶山镇 1 18-24 1 12 茂兰镇 1 18-24 2 18 驾欧镇 1 18-24 1 18 立化镇 1 18-24 1 18 佳荣镇 1 18-24 2 12 甲良镇 1 18-24 2 18 播尧乡 1 18-24 1 12 水利乡 1 18 1 12 永康乡 - - 1 12 捞村乡 - - 1 12 翁昂乡 - - 1 12 方村乡 1 18-24 2 12 洞塘乡 - - 1 12 水尧乡 - - 1 12 尧六乡 - - 1 12 合计 13 27 三、文化事业及设施建设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文化设施建设为平台,以整合文化资源为手段,以提高人的素质为核心,以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目的,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为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加大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在城区建成自然遗产展示园、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博物馆、游泳馆等。完善和提升文化基础设施,建成全县的图书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图书的资源共享。县域各城镇镇区配套建设文化馆、文化站、有条件的可以建设民族艺术陈列室等。
(二)提高县域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加强全县乡镇文化广播电视站的建设,在规划期末,全县广播视人口覆盖率达100%,农村有线广播及电视入户率达到90%以上。
(三)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努力促进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努力创建文明城镇和乡村。建立全县的文化培训基地,加强文艺创作,持续发展出版事业。完善城乡文化网络建设,各城镇建设多功能文化活动中心,配建农村儿童乐园及文化广场。
(四)精心打造荔波县的文化品牌。整合资源,突出形象。 四、体育事业
(一)现状
荔波县体育设施比较欠缺,体育事业发展缺乏设施支撑,影响到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和人民群众身体素质的提高。县城目前尚无一处标准体育场,只是设有一定的社区活动场地,而其他乡镇均缺少基本的体育活动场地和体育运动器材,远未达到推动全县体育发展的要求。
(二)规划
1、加大体育场馆的建设力度,以“三馆一场”为中心的体育运动逐步延伸扩大,在县域范围内形成网络。按照“两场、一池、一房”的标准建设乡镇体育运动设施和场地。
2、建立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群众体育活动,努力构建面向大众的体育服务体系,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和场地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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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3、加大体育事业的投入,结合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在新建学校、居住区内,必须按照相关规范,配套建设体育设施,形成完善的体育基础设施网络。加快社区和乡村体育指导站建设。 五、医疗卫生事业
(一)现状
全县共建有医疗卫生机构26个,其中:县医院1个、县中医院1个,口腔病防治中心1个,个体诊所8个、乡(镇)卫生院17个。全县已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
全县有各类卫生人员312个,每千人卫生技术人员1.94人。
已建成县级医疗卫生——乡镇医疗卫生——村卫生防疫的三级卫生机构体系,但卫生设备、器材等比较欠缺。全县共有245张病床,每千人病床数为1.44人。
(二)规划
1、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卫生资源,加强防疫保健工作,降低传染病发病率。建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办好城镇卫生院和村级卫生室,近期城镇居民将全部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远期人人享有完善的医疗保健目标。
2、医疗设施按县城为6床/千人,乡镇为1.5床/千人的规模配置,医疗设施总规模为:县城480床,乡镇180床,总计660床。
3、县城设综合医院1所、中医院1所、疾病控制中心1所、医疗教育机构1处(附设继续教育中心)。
4、各乡镇设卫生院(所)1所,行政村设卫生室1所。
5、县城每个街道办事处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居委会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6、培育劳动力市场,引导劳动力有序流动。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以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完善的社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区服务体系,扩大社区社会化服务,加速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持续开发农村卫生扶贫,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工作力度,促进城乡环境卫生的改善。
荔波县乡镇医疗卫生设施规划一览表
城(乡)镇名称 综合医院 中医院(个) 疾控中心 卫生院(所) 朝阳镇 1 1 1 - 甲良镇 - - - 1 瑶山镇 - - - 1 茂兰镇 - - - 1 驾欧镇 - - - 1 立化镇 - - - 1 佳荣镇 - - - 1 甲良镇 - - - 1 播尧乡 - - - 1 水利乡 - - - 1 永康乡 - - - 1 捞村乡 - - - 1 翁昂乡 - - - 1 方村乡 - - - 1 洞塘乡 - - - 1 水尧乡 - - - 1 尧六乡 - - - 1 合 计 1 1 1 16 六、社会保障
(一)现状
全县社会保障设施还不完善,城镇就业压力和农村劳动力过剩的矛盾相对突出,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待扩大,社会保障设施建设有待完善。
(二)规划
1、努力扩大城镇就业,将城镇失业率控制在4.0%以内,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对外输出,加强各类职业培训,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鼓励和引导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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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进一步培育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形成多层次的就业服务网络,建立起适应荔波县生产力发展水平,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完善的城镇就业机制。
2、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和管理服务社会化,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使城镇各类就业人员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逐步将转移到城镇的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和定居的外来人员、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范围,建立和完善五种社会保险,积极推进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扩大其履盖面达100%。逐步建立解决城乡特困人群住房、医疗、教育、司法、灾害救援等社会求助体系。支持慈善事业,社会捐助和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方式,建立稳定可靠的社会保障奖金筹措机制,增加社会保障资金调剂能力。
3、加强社区建设工作,进一步推动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的社区建设全面发展,实现建立完善的社区服务体系的目标。
4、积极建设城市社会福利设施,形成城市一乡镇一社三级服务网络,其中在城区建设100床规模示范性社会福利院,在重点镇建设60床规模的敬老院,在社区和一般镇建设社区康乐中心。
5、县城完善经营性公墓和殡仪馆(火葬场)的建设,农村增加经营性公墓的建设用地。
6、县城建成一个流动人口救助站。 七、城镇住房建设
规划至2020年,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达25 m2以上,城镇住房的成套率在90%以上,城镇新建住宅和年平均建设住宅基本满足城镇居民住房需求。积极培育城镇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廉租房制度,推动住房二级市场的建立。
实施小康示范工程和安居工程,大力推动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结合旧城改造,主要集中于县城老城区和时来坝片区。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第十四节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一、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诱发,谁负责,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 二、防治措施
针对全县尚未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普查和展开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的实际情况,规划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对地质灾害进行有效防治,以及指导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一)对县域城镇建设区加强勘探工作,新区及城镇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评估率达100%,同时应减少对自然坡地的大规模改造,保持地貌原始受力平衡状态,保持地面稳定。
(二)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及水利、交通、能源等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三)编制城镇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有机组成部分;
(四)加强地质灾害的发展预测,明确地质灾害的防治原则和目标,掌握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点防治区,拟定全县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制定防治措施,并将城镇、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和交通干线、重点水利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区中的防护重点;
(五)设立地质灾害预警制度,加强对地质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提高群测群防工作。实行地质灾害预报制度,确保有灾治灾、无灾防灾,长期防治、综合治理;
(六)拟定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
(七)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成立地质灾害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组织指挥防灾救灾和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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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县城总体规划 第一节 城市性质与规模
一、城市性质
(一)城市主导职能分析
荔波县县城的城市职能包括其区域的中心职能及旅游服务职能。 1、中心职能
首先,荔波作为人民政府的所在地,其中心职能得到了一定的加强和巩固,随着对外交通条件的改善,作为贵州和广西两省交界前沿,其较好的区位条件及其丰富的旅游资源,必将使之成为贵州省与两广的对外开放的前沿重地。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及我国东部产业转移机遇,荔波辐射力和吸引力将会得到更大的增强。
2、旅游服务职能
根据《贵州省城镇体系规划》,荔波属全省五个旅游区中的南线旅游区,其中明确了南线旅游区以荔波樟江开发建设为主,由此,奠定荔波作为南线旅游的龙头位置。而且,荔波作为贵州旅游的南大门,是东南沿海地区进入贵州旅游的门户,是吸引两广、海南游客的重点和南线旅游的亮点。
此外,荔波处于黔南民族文化和生态旅游资源富集区的核心和重要节点上,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具有我省率先发展旅游产业的整体优势,全县已探明具有开发价值的旅游景点上百处,其中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处(樟江风景名胜区)以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处(茂兰自然保护区)。茂兰国家级喀斯特原始森林保护区占荔波全县1/6的面积,以独特的生态环境资源和珍贵的科研价值,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纳入“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络”。荔波樟江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以原始、古朴、神奇、多姿多彩而著称,主要有四大景区:水春河峡谷景区、大七孔景区、小七孔景区及樟江沿河风光带。荔波山川秀丽,气候宜人,四季如春,资源丰富,人杰地灵。同时,荔波县2007年成功获得世界自然遗产称号,其景区主要包括茂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荔波樟江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中的大、小七孔景区,总面积达到73016ha。荔波的成功申遗必将大大提升其在全国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乃至世界的知名度,极大的促进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除此之外,其县域周边还有多处国家级旅游景点,充分发掘和利用这些优势资源,完善其设施建设,荔波将构建旅游服务的经济发展格局。随着基础设施的逐渐完善,可达性的提升,特别是荔波旅游支线机场的建设和投入使用,也将进一步的提升荔波的城市形象,扩大其影响力和知名度,使荔波成为在全国乃至世界有一定影响的旅游城市。
(二)城市性质
综合上述分析,规划确定荔波县城市性质为:
世界自然遗产所在地,国际性专业旅游城市和生态园林城市。 二、城市规模
(一)人口规模 1、现状人口及构成
荔波县城区即玉屏镇。2006年末总人口2.40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03万人,占42.92%,农业人口1.07万人,占44.58%,居住1年以上的暂住人口0.3万人,占12.50%。
作为城市化发展地区,随着城区的扩展,产业替代和升级,城市经济活动中的农业经济成分降低,特别是随着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相关第三产业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城区的吸引和辐射能力将大大增强,周边的农业人口进城务工,转变成非农业人口,通过户籍登记的暂住人口转为常住人口的规模会逐渐增大,农转非进入城区方式构成城区人口增长的重要方式,加上旅游设施的不断完善,环境的改观,也会吸引更远地区的人来休闲渡假,甚至落户,如2006年城区的机械增加人口约1200人,大于全县总的机械变动,可见全县人口的地域变动出现向城区聚集强度较大,城市机械增长在政策创新和国家宏观战略部署背景下将会成为城市人口扩张的主流。参照贵州全省其它地区所在城市的机械增长水平,都呈现共同特点。所以,荔波县在城市人口预测中,机械增长水平相对较高,也符合城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人口迁移规律。
2、城区人口规模
近期2010年,县城总人口4.5万人(包括0.5-1.0万人/日的游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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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2020年,县城总人口8.0万人(包括2.0-3.0万人/日的游客)。 (二)城市用地规模
本次县城规划指玉屏镇的部份,南北长约6.2km,东西宽约2.5km,总面积为10.62km2。
参照国家相关用地标准,结合荔波县的现状情况,规划期末总计规划建设用地控制规模为434.29ha,人均用地指标为91.79m2。其中近期建设用地规模为419.04ha,人均用地指标为93.12m2。
第二节 城市建设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建设用地指标分析
荔波县现状建城区面积239.02ha,人均建设用地为99.61m2,通过对城市现状用地构成分析,荔波县作为区域性中心城市,人均用地指标较高,但用地构成不尽合理,以相关标准对照,其居住用地标准偏高,公共设施、基础设施配套不足。
主要用地类别 现 状 指 标 国 标 人均用地(m2) 占建设用地(%) 人均用地(m2) 占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 45.12 45.30 18.0-28.0 20-32 工业用地 9.85 10.26 10.0-25.0 15-25 道路广场用地 20.38 20.47 7.0-15.0 8-15 绿 地 2.83 2.84 ≥9.0 8-15 其中:公共绿地 1.68 1.68 ≥7.0 - 二、城市现状布局形态及存在问题
(一)现状布局形态
荔波县城区建设为组团式布局,包括老城片区和时来坝片区,建设密集区主要集中在老城片区,随着时来坝建设的进一步展开,一个新区在逐步形成,樟江风景名胜区覆盖了整个城市核心地区,形成了一江碧水蜿蜒,两岸青山染黛,城在林中,人在绿中,山、水、城、林、桥融为一体的城市布局形态。
荔波县城市总体规划 说明书 (二)存在问题
1、用地结构不合理,比例失调。
2、城市中心地位不突出,城市分区功能性不强。
3、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与快速增大的城市规模不相符,与更优的旅游环境建设还有一定距离。
4、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及新兴产业的开发难度较大。
第三节 城市发展方向
一、城市用地发展方向选择的因素
(一)地形地貌; (二)工程地质情况;
(三)主要对外交通及主攻手经济联系方向; (四)现状建设开发情况; (五)适宜的城市布局形态; (六)周围基础设施对用地的限制;
(七)规划结构的合理和完整;
(八)城市用地空间布局结构的相对完整性和合理性。 二、城区建设用地分析
(一)范围:本次规划用地评定范围是以规划城区范围作为评定范围,评定范围的总面积为10.26km2,所用图纸比例为1:1000(局部为:1:10000)。
(二)标准
根据国家建设部规定和荔波县的用地条件,规划将中心城区建设用地分为三类:一类用地为适宜修建用地,坡度为0-10%;二类用地为必须采取工程措施加以改善后方能进行修建的用地,坡度为10-25%,三类用地为不宜建设用地,坡度>25%。
(三)用地评定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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