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都县中小企业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
第二章 于都县概况与投资环境
2.1 于都县概况
于都地处赣州市东部,距赣州65公里,南昌422公里;东邻瑞金,南接安远,西连赣县,北毗兴国和宁都;位于东经115°11'~115°49',北纬25°35'8\23个乡镇,357个行政村,总面积2893平方公里,县政府驻地在贡江镇。于都境内地貌总体上是南岭山系武夷山的余脉,属丘陵低山区。境内河流属赣江水系,总长度1283公里,主要河流有贡水、梅江、濂江。出露地层以震旦纪、白垩纪为主,分布最广。
于都属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9.7℃。年均降水量1507毫米,年日照时数1621.9小时,年均无霜期305天。土壤类型主要为红壤。境内地下矿藏资源丰富,有钨、锡、铋、锌、金、银、铜、铁、锰、稀土、灰石、透闪石、耐火粘土等28种,是赣州市重要的矿产品基地。改革开放以来,于都工业经济得到了迅猛发展,目前于都已形成以有色冶金、新型建材、机械电子、现代轻纺和食品加工为主导的五大支柱产业。
2.2 投资环境
2.2.1 基本条件
自然资源:于都县地处中亚热带南缘,呈典型的亚热带丘陵山区湿润气候。全县光、热、水等气候资源丰富。全县年平均气温19.6℃,年均降水量1459.7毫米,年平均日照射数1261.9小时,无霜期289天。境内河流总长1283公里,江河水面约16.2万亩,水力蕴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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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7万千瓦,可开发装机容量22万千瓦。
矿产资源:县城矿产资源丰富,金属矿有钨、锡、钼、铋、锌、银、铜、铅、铁、锰、稀土、铌、钽、铀、金等分布在县域各地,非金属矿主要有石灰岩、高岭土、耐火粘土、磷、透闪石、重晶石、花岗石、大理岩、石英砂、铸造砂等,此外还有储量2000万吨可燃矿产煤。
地理位置:于都县位于江西省南部,赣州市东部,素有“六县之母”和“闽、粤、湘三省往来之冲”之称,319、323国道和赣龙铁路穿境而过。楂林工业园位于县城规划区的贡江南岸、离京九铁路30公里,距赣龙铁路仅1公里(设有三经货运站),距赣州黄金机场60公里,距319国道5公里,323国道穿区而过,交通运输十分便利。 2.2.2 政策条件
为发展招商工业,凡在我县楂林工业园投资兴办工业企业,除享受国家、江西省、赣州市及本县有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如下优惠:
(1)在工业园内设立工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业局的协调、管理、服务;
(2)在工业园内投资生产性工业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并且年产值达1000万元以上;或产品以该公司名义出口且年出口额在100万美元以上;或固定资产500万元以上;或安排劳动力500人以上的,若企业自建厂房,则可按2000元/亩优惠提供土地,企业可凭土地使用证和固定资产作抵押向当地银行申请贷款;若承租现有厂房,则按使用面积第1至第5年分别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租金,5年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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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租金为5元/平方米/月;
(3)经营期10年以上的外资企业,从获利年度起第1-2年企业所得税纳税后由财政全额安排给纳税企业,第3-5年企业所得税纳税后由财政安排50%给纳税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用进口料件加工成品不直接出口,而是转让给异地承接进口料加工的外商投资企业再加工、装配出口的,免征生产环节所产生的增值税、消费税;
(5)以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进口货物,免征加工或委托加工贸物及工缴费的增值税、消费税;
(6)获得专利技术或省、部级以上确认为新产品开发的工业企业,投产后三年内,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其地方享有的部分,纳税后由财政全额安排给纳税企业。其他工业企业,企业上缴的增值税,其地方享有的部分,纳税后由财政安排50%给纳税企业;
(7)免缴生产企业的土地使用费;
(8)免费为外资企业安装(架设)供电、供水、通讯、有线电视管线到企业厂区(有特殊要求除外)。免收用水、用电增容费、有线电视开户费,减半收取供电贴费,水电价格按全县国营企业用水、用电价格标准执行,自行取水的免收水资源费;
(9)园内企业建设及相关手续实行零费审批,办理相关证照除市以上审批所需费用内,县内所有审批部门实行零费审批;
(10)凡是新建的外资企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内享受“只收税不收费”的优惠政策,免收任何税外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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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切实保护外资企业及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对外资企业发给“外资企业保护牌”,对投资者发给“外商保护卡”,各部门依法保障持牌企业和持卡人的合法权益;
(12)外来企业的职工,不论其户口在本地还是在外地,都可免费办理所在地临时户或暂住户口,免费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并提供优质服务。外商投资者的子女可在全县范围内任选一所县属学校就读,按所在地学生收取同等费用;
(13)外资企业的基建工程由该企业自主决定施工队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14)外资企业自用的生活用车(小车),由管委会统一报工业小区领导同意,在收费站备案后,凭外商保护卡免交本县范围内的过路(桥)费,其所有车辆在我县境内一般违章不扣车、不扣证、不罚款;
(1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工业园管委员同意,不准到工业园外资企业进行任何检查、收费,对擅自进入工业园收费的,管委会有权加以制止;
(16)工业园内工业企业的办证、收费由管委会承办,一个窗口对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进入工业园收费;
(17)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对外商及外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恶意刁难,吃、拿、卡、要,不准向外资企业乱摊派报刊杂志和各种社会集资;
(18)与外资企业发生矛盾难以协调统一意见时,管委会首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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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协调,如难以协调应及时提交县委、县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激化矛盾和私自处理,更不准强行停产停工或查封财产和账目;
(19)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地执行本文件的各项规定,凡发现不执行和变相不执行规定,对外商及外商企业进行打击报复、恶意刁难、敲诈勒索,吃、拿、卡、要的,一经发现,从严处理,对该单位实行环境管制措施,并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20)县政府设立专门外商投资者协会,县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和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参加一次协会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着力解投资者遇到的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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