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刊名 主办单位 原子与分子物理学报 中国物理学会原子分子专业委员会,四川大学 浙江大学学报 真 空 浙江大学 机电部沈阳真空技术研究所 真空科学与技术学报 中国真空学会 中国光学快报 中国激光 中国科学(各辑) 中国科学基金 中国光学学会,中科院上海光机所 中国光学学会,中科院上海光机所 中国科学院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中国科技大学 报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学报 中国空间科学技术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 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 报 中国物理(各辑) 中国物理学会,中科院物理研究所 中国物理快报(英文中国物理学会,中科院物理研究所 版) 中国稀土学报 中国医疗器械杂志 中国稀土学会,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 国家药品监督局医疗器械信息中心站,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 中华放射医学与防护中华医学会 杂志 紫金山天文台台刊 自动化学报 自然科学进展 紫金山天文台 中国自动化学会,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核电子学与核探测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核电子学与核探测技技术 术分会 核技术 中国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24
化学与材料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第一条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与《学校关于
研究生培养的有关指示精神,经化学与材料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讨论决定,制定《化学与材料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第二条 化学与材料学科研究生学习培养过程要求
(一)国际学术交流能力:博士生在学期间须参加一次国际学术会议,
或短期出境访学一次,或修读并通过学校开设的用英语讲授的专业课程。国际学术会议和短期出境访学后,及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二)博士专业课程要求:凡申请博士学位者,课程学习必须达到培养
方案对博士专业课程的特定要求。
(三)学术报告: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听取不少于15场次的学术报告
会,并在报告结束3天内向导师和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研究生参加学术报告总结表”;博士生在学期间必须在研究生论坛、研究生沙龙或国内外的学术报告会议上做学术报告至少1次,并及时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有关论文报告证明材料。
(四)年度进展和综合水平考试:博士生在学期间每年须提交研究进
展报告,经导师签字同意,学位点组织对研究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考核意见。对考核不合格的学生,转为硕士研究生。学院鼓励各学位点组织博士生资格考试,具体要求由学位点自行制定。
(五)教学经验:博士生在学期间须承担一次学校、学院所设的助教工
作,以获得相关教学经验。硕士期间在校内承担的助教工作予以认可。
(六)开题报告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由博士生导师根
据博士生工作进度情况确定,但一般应于取得博士资格后的第三学期完成,最迟应于第四学期完成。各博士点组织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专家5人(其中教授不少于3人),组成博士学位论文开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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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评审小组,听取博士研究生的汇报,并对报告内容进行评议审查。
第三条 化学与材料学科博士生科研成果要求
(一)博士生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
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1篇发表在SCI-II区以上期刊或化学与材料学科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部分SCI-III区期刊上。
(二)博士生若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内)、我校为第一署名单
位在Science,Nature及子刊,PNAS,PRL,JACS,Angew. Chem. Int. Ed.,Advanced Material等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等同于满足上述第1条的要求。
(三)博士生若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2)在Science,Nature及子刊,
PNAS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等同于在SCI-II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博士生若以共同第一作者(排名第2)在PRL,JACS,Angew. Chem. Int. Ed.,Advanced Material等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等同于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四)博士生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五名之内)或获得1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等同于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五)博士生有1本学术专著出版(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独撰部分在二
万五千字以上),等同于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六)博士生取得的发明专利成果一般不予认定。 (七)博士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予认定。 (八)博士生在各期刊增刊上发表的论文一般不予认定。
第四条 化学与材料学科硕士生科研成果要求
(一)硕士生在申请硕士学位前,必须以第一作者(导师署名不计在
内 )、我校为第一署名单位在SCI、EI收录的期刊或本学位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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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认定的核心期刊上发表(或被接收发表)至少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研究性学术论文。
(二)硕士生获得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五名之内)或获得1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等同于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三)硕士生有1本学术专著出版(排名在前三名之内,独撰部分在二
万五千字以上),等同于在SCI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四)硕士生取得1项发明专利成果(排名第一,导师署名不计在内,
且专利申请已被正式公开或取得专利授权证书),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五)硕士生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论文,已在“会议论文集”上公
开出版的,等同于在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六)硕士生在设有研究生院的高校学报上发表的论文,等同于在核心
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
(七)硕士生在非《国内期刊参考目录》中的国外或国内学术期刊上发
表的论文,其学术水平的认定或取得的其他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成果的认定,由学位分委员会进行。
第五条 学位论文抽查——抽查对象包括近一年内已经通过答辩的博士学位论
文,发送专家评审。
第六条 本要求与指南自2010级博士生、硕士生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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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分委员会认定的部分SCI-III区期刊
刊 物 名 称 The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Letters TALANTA ANALYTICAL AND BIOANALYTICAL CHEMISTRY ORGANIC & BIOMOLECULAR CHEMISTRY JOURNAL OF PHYSICAL CHEMISTRY A REVIEW OF SCIENTIFIC INSTRUMENTS POLYMER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ARMACEUTICS JOURNAL OF COLLOID AND INTERFACE SCIENCE JOURNAL OF THE EUROPEAN CERAMIC SOCIETY
学 位 点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物理化学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应用化学 应用化学 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学 国内期刊参考目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刊 名 中国科学·B辑 中国科学基金 中国科学院 主 办 单 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中国化学快报(英文中国化学会,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物研究所 版) 高等学校化学学报 化学学报 物理化学学报 分析化学 高分子学报 教育部委托吉林大学和南开大学 中国化学会,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中国化学会,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 中国化学会,中科院长春应用化学研究所 中国化学会,中科院化学研究所 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