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需要多少人付出健康和生命的代价,才能唤醒法律和体制,去做出必须做出的改变?要制度设计者来承认所设计的制度有漏洞并尽快纠正,显然是一个极大的难题。
11.所有生活在尘肺病阴影中的工人都应该感谢张海超“开胸验肺”的抗议,卫生部紧急发布了新版《尘肺病诊断标准》,并启动了全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现状调查。
一组庞大而冰冷的数据摆在公众眼前:2008年,全国新发各类职业病达13744例,我国尘肺病诊断病例已经超过60万人,存活47万人左右。其中折射的,正是一些地方片面追求GDP政绩,忽略甚至无视经济高速发展目标之下劳动者的健康,在工业车轮前进的过程中,烙下“职业病”的沉重暗影。
河南省职业病医院一位负责人说,“职业病首先在防,《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且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比如尘肺问题,该法明确规定要求相关企业采取降尘、防尘措施,而且规定政府相关部门要实施监管,可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过多的力量去做这些事情,监管措施基本上是空白的。”
河南省卫生系统一位人士表示,“在GDP与职工利益的天平上,有些地方政府部门显然偏向了前者”。“开胸验肺”事件提醒我们:以往那些为了追求经济发展“迁就资方、将就劳方”的思路已经诱发出诸多社会弊病,体制性纠偏成为当务之急;公共政策不能只以下层“不出事”为目标,必须俯下身来,直面各种各样的劳资矛盾。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借力亿万农民工的同时,也积压了不少问题。人们不应一边赞美农民工推动经济发展的伟大贡献,一边让他们在资本和权力的双重挤压下呻吟。 三、作答要求
1.曾经为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并为他出具“尘肺合并感染”报告的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受到河南省卫生厅通报批评并立案调查。通报认为,郑大一附院在不具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情况下,进行职业病诊断,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此事被媒体报道后,引起社会强烈反响。就河南省卫生厅对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无资质进行职业病鉴定的通报批评发表自己的看法。(20分)要求:用一句话概括自己的观点,并进行适当分析,字数不超过300字。
2.“开胸验肺”看似荒唐,却充分暴露了农民工因患职业病而维权时的举步维艰,以及我国职业病防治体制之弊。结合材料,对出现这样的现象的原因进行分析。(20分) 要求:观点明确,分析恰当,条理清楚,600字左右。
3.就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预防材料中所反映的事件再度发生,请你提出应对的措施。(20分)要求:紧扣材料,有针对性,有条理,600字左右。
4.农民工张海超“开胸验肺”事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2009年9月16日,张海超证实,他已获得郑州振东耐磨材料有限公司各种赔偿共计615 000元。“开胸验肺”事件终于尘埃落定,我们在为张海超感到庆幸的同时,心中仍抹不去一丝苦涩,其中留下的问题让人深思。以“从‘开胸验肺’说开去”为题,自选角度写一篇文章。(40分)要求:
(1)从给定资料入手,观点明确,判断恰当,论述集中,语言流畅。 (2)12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1.参考要点问责“开胸验肺”无助“制度尊严”恢复。分析:从制度层面看,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在不具备资质的情况下为张海超“开胸验肺”的确有可能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但是正是由于职业病防治体制方面存在缺陷才导致了张海超“开胸验肺”来证明自己身患“尘肺病”。
郑州市职防所有资格为张海超确认尘肺病,可是却无视病情所出具的诊断证明,让这个备受疾病煎熬的农民工得不到应有的权益保障。在公众看来,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肯为走投无路的张海超“开胸验肺”,正说明他们还有医者良知,还有社会责任。
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不是从改进管理制度方面着手,杜绝“开胸验肺”悲剧的发生,却以制度的名义对郑大一附院立案调查,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以及社会的深思。 2.参考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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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些企业无起码的良知,唯利是图。没有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没有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当职工健康出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推诿责任而不是承担义务,对于身患职业病的员工,非但不为其治疗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而私扣工人的健康档案,以期瞒天过海。
(2)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片面地追求经济效益和一时的政绩,对企业安全生产缺乏必要的监管,漠视甚至纵容企业的违法行为,以损害农民工利益为代价换取本地经济的发展。
(3)某些官员缺乏执政为民的理念,对民生、民权冷漠。少数职能部门和官员,或因为懒政,或怕担责,或担心暴露自身问题,或沦为业主的利益同盟,不热心、不积极,甚至人为地给农民工维权设置阻力。 (4)目前的法律法规不尽合理,亟待修改健全。按照我国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但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职业病鉴定者,必须出具由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工作场所、健康档案等。但是在实际上很多企业违背道义和良心,根本不可能自证其罪,为打工者提供有关材料。
(5)对于拒绝提供证明的不良企业,现行法律也不够完善,没有法律明文规定任何惩罚,从而给不法企业以可乘之机。正是由于这堵制度的“高墙”,无数维权者被挡在门外。另一方面,根据上述法律与规章,职业病防治与鉴定须由专门的机构承担。由此,许多权威医院的职业病鉴定结果就变得没有法律效力,即使“开胸验肺”也不被认可。这就难免产生职业病防治机构的垄断与腐败。 3.参考要点
首先,预防职业病发生的关键是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有关法规要求,企业积极实施环保预防措施和对污染的治理,加强对员工的相关培训,尽力减少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发生;一旦有职业病出现,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尽力对患者实施救治,从而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其次,在企业加强自律的同时,政府也应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承担相关义务,否则严格依法进行制裁。在用人单位不愿“自证其罪”的情况下,由政府相关部门或司法部门介入调查其罪,或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并接受社会监督,使职业病患者及时进入法定诊断程序。
第三,对不严格依法开展诊断工作,害怕承担责任、回避矛盾,甚至恶意“误诊”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予以公开问责。
第四,劳动者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自觉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知道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预防职业病的能力,避免职业病的发生。
第五,作为农民工最重要的利益诉求渠道之一,工会不仅要在事后关注和介入,更应当在职工维权的整个过程中为他们提供切实的支持和帮助。
第六,修改法律与卫生部规章中的不合理的部分。完善《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取消职防所特权,让职防所与其他医院展开专业与服务竞争,通过市场监管防止医患串通。
4.参考文章
从“开胸验肺”说开去
以身试药、“开胸验肺”??弱者的维权手段变得越来越惨烈。基于如此背景,需要追问的是:这个悲壮的“循环链”真的会因一个人的权益得到“拯救”就消失吗?这其中隐射的问题值得人们深深思索。 问题一:有法不依、程序复杂的状况还要维持多久?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生产安全,国家出台的有关保护条例不少,但往往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种种阻碍。在河南省执行职工职业病鉴定证明中,整个过程复杂而烦琐,更需要用人单位出具多种证明,竞出现了专业医院的专业鉴定抵不过一个职防所报告的状况。 问题二:农民工何时能走出维权难的困境?
张海超事件披露之后,社会舆论反响强烈。中国一亿多的农民工,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例当属不少,如果都需要像张海超那样做出惊世之举,那我们的劳动关系如何做到和谐,社会又如何实现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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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无视劳动者健康的用工现象何时能得以禁绝?
办企业、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事,但是企业以牺牲劳动者身体健康为代价来换取利润,只能说是为富不仁。这样的企业若长期存在,不知道将来还会出现多少个“张海超”! 问题四:“人治”现象何时才能销声匿迹?
张海超是企业忽视生产安全的受害者,本应“有理走遍天下”,但他却落到了求告无门、走投无路的地步,最后经“开胸验肺”引起媒体披露,事情才出现了转机。一些地方和部门却有法不依,非要领导出面方才解决不可。如果办事都这样,法律法规岂不成了摆设?
纠正一个错误并不难,难的是从根源上避免错误发生。针对以上问题,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 第一,简化政务办理流程,有法必依,形成高效的行政氛围,是我党一直追求和努力的目标。国家各部门要关注民情民意,加大立法,严格执法。群众事,无小事。如何在明确事实证据的基础上,进一步尽可能地精简材料,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间,明确办理时限,推而广之,在涉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切实落买政府职能。
第二,在当前农民工所从事的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劳动安全保障机制还不到位,安全保障措施尚不健全,这一弱势群体的权利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在权利受到侵害时,农民工仍常常因法律意识弱,依法维权能力较弱陷入困境。鉴于此,除了政府加大对农民工权益的保障,还需加强对其的法律宣传,为农民工提供快捷准确的法律信息,向社会公布法律咨询热线电话,方便农民工随时咨询维权事宜,通过合法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第三,用人单位要以人为本发展经济,只有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则,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危,才是保证劳动者和企业利益双赢的最佳途径。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做好职业卫生工作。卫生行政部门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同时,要加强卫生监督、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严厉查处违法的企业和用人单位,以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
第四,通过张海超事件应该看到,误诊背后潜在的问题是,一些地方政府在管理中存在“人治”的问题。选择法治,抛弃人治,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中国要加快民主化、法治化进程,各方面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开胸验肺”需要的不只是卫生部的督导,纠正错误也不只是郑州一个城市的事情。发展为了人,发展依靠人,社会的规范化、法制化是劳动者提升幸福感的希望所寄,也是一个社会继续前行的动力源泉。 相关素材链接
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病防治现状与问题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党的十七大提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预防为主,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强对严重威胁人民健康的职业病等疾病的监测与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开展职业病危害源头治理和重点职业病专项整治,规范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严肃查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全社会职业病防治意识逐步增强,大中型企业职业卫生条件有了较大改善,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一定遏制。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突出问题如下。一是职业病病人数量大。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累计报告职业病50多万例,近年新发病例数仍呈上升趋势。由于职业病具有迟发性和隐匿性的特点,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职业病要大于报告数量。二是尘肺病、职业中毒等职业病发病率居高不下。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约占职业病病人总数的80%,近年平均每年报告新发病例1万多例。三是职业病危害范围广。煤炭、冶金、化工、建材、汽车制造、医药等行业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病危害。许多中小企业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恶劣,劳动者缺乏必要的职业病防护。四是对劳动者健康损害严重。尘肺病等慢性职业病一旦发病往往难以治愈,伤残率高,严重影响劳动者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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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五是群发性职业病事件时有发生。近几年发生的河北省高碑店市农民工苯中毒、福建省仙游县和安徽省凤阳县农民工矽肺病等事件,一次性造成几十人甚至上百人患病,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公共卫生问题。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如下。一是用人单位责任不落实。一些用人单位没有真正树立以人为本思想,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不足,对劳动者健康重视不够,防治主体责任不落实,没有采取有效的综合治理措施,违法行为大量存在。二是政府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地方没有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关系,职业病防治未能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管机构不健全,基层监管力量薄弱,部门之间工作衔接不够,没有形成合力。部分地方和部门监管措施不到位,执法不够严格,对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三是防治工作基础比较薄弱。许多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设施、设备简陋,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低,投入不足。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不够完善,信息网络不健全,职业病预防、控制技术急需提高,宣传教育培训力度不够,应急救援能力有待加强。
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工业生产装备水平不高和工艺技术相对落后的状况将长期存在,在煤炭、冶金、化工等职业病危害较严重的行业,改善工作环境需要一个过程。在城镇化、工业化过程中,大量农民进城就业,他们流动性大,健康保护意识不强,职业病防护技能缺乏,加大了职业病防治监管的难度。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广泛应用,新的职业危害风险以及职业病不断出现,防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护劳动者健康为根本目的。落实用人单位责任,加强政府领导,强化行政监管,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国情,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2.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控制职业病危害源头,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和健康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预防控制职业病危害。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既着眼长远,不断完善制度和监管体系,又立足当前,着力解决目前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宣传动员,社会参与。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增强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劳动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3.规划目标
到2015年,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毒物、放射性物质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到60%/00以上,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接触放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 到2015年,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严重职业病危害案件查处率达到100%。监管网络不断健全,监管能力不断提高,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得到加强。
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与职责任务相适应、规模适度的职业病防治网络,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镇。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的能力建设和管理得到加强,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高。
到2015年,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伤保险覆盖率达到90%以上;职业病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主要任务
1.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 2.强化对重点职业病的防治; 3.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 4.开展科研及成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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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培训和宣传教育; 6.完善工伤保险制度。 四、保障措施 1.加强防治工作领导; 2.加大监管力度; 3.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 4.加大经费投入; 5.积极开展国际合作。
6.国务院有关部门要适时开展《规划》实施的督查和评价工作。
给定资料
1. 下面是某网站最近发表的谈关于公共文化教育的文字:
当前,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许多城市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城市生命线似乎脆弱得不堪一击。一场不太大的雨雪就能让城市半瘫痪;居民的家也不再是安全的港湾,劣质建材散发着致癌的毒气,劣质缆线成为埋在家里的地雷,泄露的燃气就像身边的火药库,噪音公害仿佛幽灵般游荡的杀手;热岛效应闷得我们大汗淋漓,沙尘暴刮得我们泪眼迷离;逢雨必涝正成为中国大城市的通病;一向被视为“最安全交通工具”的电梯也频出事端,社会上甚至将其作为“凶器”的代名词??我们正处在一个高风险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城市灾变几如脱缰之马。
对大自然的愤怒我们应该心存敬畏,但对这些人为的城市灾难,我们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如果不尽快改变这种状况,灾难不知什么时候就会降临到我们自己头上。
安全感是生活质量的刻度,是人们心里需要中的第一需要,是人格中最基础、最重要的成分。一旦这最重要的东西缺失了,人们还能放心地去哪里?还能放心地乘坐什么出行?还能放心地吃什么?尤其是城市突发性危机事件,凸显了当今社会缺乏综合应急系统的软肋。
在诸多涉及公众生命的问题中,首要问题之一是公共应急资源需要整合。一方面不少部门总在强调自己的救援力量如何的不足。另一方面又分明有庞大而名目繁多的救援队伍,地震救援、城市消防、交通救援、工程抢险、城市危险品救援等等,这些队伍都具有相当高的专业水平,可问题在于这些救援力量往往仅是行业自己的,在条块分割的情况下,力量相当分散,很难形成合力。一些有识之士一直呼唤构建一个城市综合减灾应急系统,公众则需要培养必要的危机意识,要“伤后知痛”。现在很多事故灾害都直接波及城市中无辜的公众。在不少情况下,传统观念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灾难与危机。
因此,对相关公共文化教育的呼唤已成为许多人的共识。井喷、火灾、爆炸、踩踏事故、地铁追尾、游船翻沉、文物烧毁等,被媒体通天热炒,显示出一种防灾预警意识的觉醒。但我们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文化自律性、生命文化、安全技能观等方面。有学者认为:西方人对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往往表现出一种自觉性及自律性,强调保障安全是人的权利:中国人从古至今则更多地强调用典范的影响力来影响行为,此种方式很难完全适宜于现代城市化的生活状态。西方人“生命第一”的文化原则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中国人却过多的宣传“国家财产第一原则”,这与“应急避险权”所主张的“生命高于一切”的原则似乎相悖,美国在1985年就组建了社区救灾反应队,美国国家防火协会经常组织北美统一的火灾“大逃亡”训练活动;中国人在相当一个时期内还只停留在对安全警钟的认知环节,暴露出在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安全产品上存在的诸多不足。这一切,都告诫我们必须系统地、更加完善地开展公共文化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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