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整合(长治)

2019-01-27 15:03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24号

关于长治市壶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49号)和《山西煤销集团在长治市壶关县煤矿兼工重组整合方案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190号)收悉。《长治市壶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23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治市壶关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9处煤矿整合为5处,产能由126万吨/年增加到33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黄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百尺第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4、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赵屋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煤炭运销集团东井岭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4处矿井: 1、壶化大南山煤业有限公司 2、壶关县百尺镇寨河小垛沟煤矿 3、壶关县东井岭乡岭后小炭窑煤矿 4、壶关县地方国营冯坡煤矿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以上4处矿井的相关证照,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在关闭期限内壶关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壶关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壶关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30号

关于长治市襄垣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49号)、《关于单独保留整合控股矿井及增扩资源的申请》(潞安办字〔2009〕 408号)、《关于襄垣县煤矿兼并重组企业增扩我公司生产矿井煤炭资源的请示》(潞矿办字〔2009〕424号)、《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参与长治市部分县区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206号)和《关于上报〈长治市煤炭企业兼并重组规划方案〉的报告》(晋煤出字〔2009〕 186号)收悉。《长治市襄垣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23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和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治市襄垣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潞安集团兼并重组2处煤矿单独保留,产能由90万吨/年增加到210万吨/年;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8处煤矿整合为3处,产能由285万吨/年压减到225万吨/年; 同意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1处煤矿单独保留,产能由60万吨/年增加到150万吨/年; 同意襄垣襄矿环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9处整合为6处,产能由555万吨/年增加到705万吨/年; 同意襄垣县七一集团兼并重组6座整合保留3座矿井,产能由234万吨/年增加到285万吨/年; 同意襄垣县金星煤业公司单独保留,产能由30万吨/年增加到6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襄垣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2、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辉坡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3、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水碾沟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4、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石板沟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5、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上良联营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6、山西襄矿环能有限责任公司西故县联营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7、金星煤业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60万吨/年);

8、山西襄垣七一集团七一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9、山西襄垣七一集团善福联营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0、山西襄垣七一集团大雁沟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11、三元古韩煤业集团三荆沟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2、三元古韩煤业集团古韩联营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45万吨/年); 13、三元古韩煤业集团鑫能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4、山西汇宝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5、潞安环能上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6、山西大平煤业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11处矿井: 1、东故县联营煤矿 2、九庄煤矿 3、石峪煤矿 4、故县煤矿 5、上河煤矿 6、南桥堙煤矿 7、王家庄煤矿 8、花宝沟煤矿 9、十字道煤矿 10、桃树煤矿 11、崔庄兴安煤矿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11处矿井的相关证照。2010年底前关闭的矿井,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襄垣县人民政府应及时按照“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襄垣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襄垣县人民政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已审查,涉及电力企业办矿等尚需省政府审定的,另行批复。 七、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九月七日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 49号

关于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潞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

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49号)、《关于单独保留整合控股矿井及增扩资源的申请》(潞安办字〔2009〕408号)和《关于参与长治市部分县区资源整合情况的报告》(晋煤销项目字〔2009〕218号)收悉。《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23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和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提出的《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潞安集团兼并重组4处煤矿整合为1处,产能由99万吨/年增加到120万吨/年;

同意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兼并重组5处煤矿整合为3处,产能由204万吨/年增加到330万吨/年; 同意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6处整合为3处,产能由207万吨/年增加到285万吨/年; 同意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兼并重组6处整合保留5处矿井,产能由201万吨/年增加到33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潞安温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山西马堡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3、山西三元福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4、山西新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6、山西槐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45万吨/年); 7、山西王家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8、山西阳辿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9、山西下合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万吨/年; 10、山西庄底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万吨/年); 11、山西太行王家峪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万吨/年); 12、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9处矿井: 1、武乡县墨镫乡煤矿 2、武乡县白和煤矿

3、武乡县洪水镇北反头村煤矿 4、武乡县中村煤矿 5、武乡县蟠龙镇温庄村煤矿 6、武乡县蟠龙镇蟠龙村煤矿 7、武乡县聚鑫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8、武乡县韩北乡枣岭联营煤矿 9、武乡县洪水镇南坪村煤矿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9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武乡县韩北乡枣岭联营煤矿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武乡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武乡县墨镫乡煤矿等8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武乡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武乡县人民政府、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已审查,涉及电力企业办矿等尚需省政府审定的,另行批复。 七、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00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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