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整合(长治)(3)

2019-01-27 15:03

15、长治县南宋乡长虹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6、山西振义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7、山西长治晋永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8、山西长治沟里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9、王庄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10万吨/年); 20、经坊煤业(暂定名,矿井能力240万吨/年);

21、山西长治红山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22、长治县西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3、长治红兴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4、长治新建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15处矿井: 1、长治县西蛮掌村煤矿 2、长治长兴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长治中鼎煤业有限公司 4、长治县东和乡团山煤矿 5、长治县八义镇师庄煤矿 6、山西长治李家岭煤业有限公司 7、长治县南宋乡关头煤矿 8、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 9、长治县正泰煤矿

10、山西长治曙光煤业有限公司 11、长治新龙煤矿有限责任公司 12、南峙峪煤业有限公司 13、长治长征煤业有限公司 14、长治池里煤业有限公司

15、长治县南宋鑫通企业经营公司兴隆煤矿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15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长治县西蛮掌村煤矿和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长治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长治长兴煤业有限公司等13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长治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长治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及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 六、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日

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文件

晋煤重组办发[2009]82号

关于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

长治市人民政府、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你们《关于报审长治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49号)、《关于调整我市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方案的请示》(长政〔2009〕52号)、和《关于山西焦煤汾西矿业集团公司在沁源县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请示》(山西焦煤字〔2009〕496号)、《关于单独保留整合控股矿井及增扩资源的申请》(潞矿办字〔2009〕408号)收悉。《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已于2009年7月23日和10月30日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审查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治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长治市沁源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

同意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4处煤矿整合为3处,产能由99万吨/年提升至150万吨/年; 同意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7处煤矿整合为3处,产能由318万吨/年提升至360万吨/年; 同意山西通洲煤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兼并重组9处煤矿整合为5处,产能由174万吨/年提升至480万吨/年; 同意沁源县康伟煤焦有限公司兼并重组5处煤矿整合为4处,产能由234万吨/年提升至330万吨/年; 同意山西黄土坡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兼并重组4处煤矿整合为2处,产能由159万吨/年提升至210万吨/年; 同意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兼并重组5处煤矿整合为3处,产能由189万吨/年提升至300万吨/年; 同意山西长沁煤焦有限公司兼并重组4处煤矿整合为2处,产能由99万吨/年提升至120万吨/年; 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等4处煤矿重组整合保留为3处,产能由81万吨/年提升为150万吨/年。 重组整合后矿井名单为:

1、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沁新煤矿(矿井能力150万吨/年); 2、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源煤矿(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3、山西沁新集团新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4、山西通洲集团安神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5、山西通洲集团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6、山西通洲集团安达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7、山西通洲集团祥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8、山西通洲集团晋杨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9、山西沁源康伟孟子峪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0、山西沁源康伟南山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1、山西沁源康伟森达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2、沁源明鑫煤矿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3、山西沁源康伟李城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4、山西黄土坡鑫能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5、山西黄土坡鑫运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90万吨/年); 16、山西梅园嘉元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30万吨/年); 17、山西马军峪曙光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60万吨/年); 18、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19、山西马军峪常信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120万吨/年);

同意山西汾西正新煤焦有限公司(暂定名)兼并重组3处煤矿整合为1处,产能由60万吨/年提升至180万吨/年;

20、山西长沁南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30万吨/年); 21、山西长沁凤凰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2、山西汾西正新煤焦有限公司和善煤矿(暂定名,矿井能力180万吨/年); 23、山西地宝煤业有限公司(原名称,矿井能力30万吨/年); 24、山西潞安甲义晟煤业有限公司(暂定名,矿井能力90万吨/年); 25、山西潞安集团东盛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万吨/年); 26、山西潞安集团华亿五一煤业有限公司(矿井能力30万吨/年); 二、整合关闭以下19处矿井: 1、山西黄土坡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二矿 2、山西沁源八一煤业有限公司 3、山西沁源三义煤业有限公司 4、沁源县国营王和煤矿 5、山西沁源顺丰煤业有限公司 6、山西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 7、山西沁源安新煤业有限公司 8、山西沁源聪子峪煤业有限公司 9、山西沁源王陶煤业有限公司 10、山西沁源南沟煤业有限公司 11、山西沁源小岭沟煤业有限公司 12、沁源善朴煤炭有限公司 13、沁源花坡煤炭有限公司

14、山西马军峪煤焦有限公司荣光煤矿 15、山西梅园集团沁源煤业有限公司 16、山西下兴居煤业有限公司

17、山西沁源灵空山镇西峪煤矿有限公司 18、山西沁源中北煤业有限公司 19、山西沁源乾元煤业有限公司

《方案》批复后,省有关部门立即注销以上19处矿井的相关证照。

2009年底前关闭的山西黄土坡煤焦有限责任公司二矿等5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在整合后,改造建设矿井中明确不利用的井筒,沁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山西留神峪煤业有限公司等14处矿井(名单见附表2)2010年底前关闭。在兼并重组整合期间生产的,需按过渡期间生产的有关条件和程序办理;达不到过渡期间生产条件的,要及时关闭。

三、对列入“十关闭”的煤矿,按照晋政办发〔2008〕60号文要求,省有关部门立即吊销相关证照,2009年底前沁源县人民政府按“六条标准”实施关闭到位。

四、本《方案》确定的矿区范围、矿区面积和开采煤层原则上不予变动,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要调整,以《采矿许可证》载明为准。国有大集团、大公司(5+3)重组整合保留矿井变更为其他企业重组整合的,新增井田面积和资源/储量应重新核实调整。

五、《方案》批复后,沁源县人民政府和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省政府晋政办函[2008]168号及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的规定,尽快办理名称预核准和资产评估,各类许可证、照变更等工作。各类许可证、照变更以工商登记的企业预核准名称为准。

六、对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会议已审查,涉及核实坐标等尚需有关部门审定的,另行批复。 七、你市要根据省政府晋政发〔2008〕23号和晋政发〔2009〕10号文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按批复落实好《方案》。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八日

合同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职责、合同的授权委托、洽谈、承办、会签、订阅、履行和变更、终止及争议处理和合同管理的处罚、奖励; 本标准适用于龙腾公司项目建设期间的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厂内各类合同的管理,厂内所属各具法人资格的部门,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龙腾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3 定义、符号、缩略语 无 4 职责 4.1 总经理:龙腾公司经营管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厂内各类合同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以法人代表名义或授权委托他人签订各类合法合同,并对电厂负责。 4.2 工程部:是发电厂建设施工安装等工程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签订管理基建、安装、人工技术的工程合同。 4.3 经营部:是合同签订管理部门,负责管理设备、材料、物资的订购合同。 4.5 合同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4.5.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办法并逐步完善规范; 4.5.2 参与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查、签约、变更、解除以及合同的签证、公证、调解、诉讼等活动,全程跟踪和检查合同的履行质量; 4.5.3 审查、登记合同对方单位代表资格及单位资质,包括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技术装备、信誉、越区域经营许可等证件及履约能力(必要时要求对方提供担保),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 4.5.4 保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合同专用章,并按编号归口使用; 4.5.5 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对合同文本资料进行编号统计管理; 4.5.6 组织对法规、制度的学习和贯彻执行,定期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工作; 4.5.7 在总经理领导下,做好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4.6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及材料、燃料供应部兼职合同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4.6.1 在主任领导下,做好本部门负责的各项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保管“法人授权委托书”; 4.6.2 签订合同时,检查对方的有关证件,对合同文本内容依照法规进行检查,检查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日期、地点、质量要求、安全责任、违约责任是否明确,并提出补充及修改意见。重大问题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报告,提出解决方案; 4.6.3 对专业对口的合同统一编号、登记、建立台帐,分类整理归档。对合同承办部门提供相关法规咨询和日常协作服务工作; 4.6.4 工程技术部专职合同管理员负责收集整理各类合同,建立合同统计台帐,并负责


资源整合(长治)(3).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下载失败或者文档不完整,请联系客服人员解决!

下一篇:孙家沟大桥跨离临高速施工安全防护方案

相关阅读
本类排行
× 注册会员免费下载(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马上注册会员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 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