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理事会决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呈现,并由全体理事确认后签字。会议纪要由理事办公室存档保管,并分送各相关单位,作为落实相关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 理事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理事的权利:
(一)参加理事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二)听取医共体建设工作报告,对医共体建设工作进行评议,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对医共体建设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 理事的义务:
(一)积极参加理事会的会议与活动;
(二)为医共体建设发展提供和争取政策、资金等资源支持; (三)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宣传、扩大医共体建设的影响力,协调医共体建设与各相关部门、社会各方面的关系;
(四)支持、配合医共体建设开展各项活动。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经理事会决议可进行修改、补充。修改、补充的内容应当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修改、解释权归医共体理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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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2018年 月 日起实施。
xx区域医疗共同体理事会
2018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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