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B
创业者协会成员考评制度
为了进一步增强协会成员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充
分发挥协会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协会成员的整体素质,本协会特制定本条例。
一、考核时间
每学期的期末
二、考核对象
KAB创业者协会除理事会外所有成员
三、考核形式
KAB创业者协会考评实行积分制。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5分以上(含75分)为良好,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制。
四、考核细则
1、会议考勤(40分)
协会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协会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
者扣5分(迟到10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病假扣1分,事假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直属部门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2、活动考勤(40分)
协会活动集合迟到一次扣2分,无故旷到者扣5分(迟到10
分钟以上作旷到处理),活动表现视情况酌情加减1-10分,病假扣1分,事假扣1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直属部门说明,否则按旷到处理。
16
注: i. ii. iii.
主动向协会提出活动策划及意见者视情况加1-10分加满为止。
工作积极主动圆满完成交给任务者视情况加1-10分加满为止。
部门工作人员的活动考勤为20分,工作考勤为20分,具体工作考勤如下:
(1)凡协会会长要求的工作,内容不按照规定时间完成、
延误工作进展者,每人次扣5分。
(2)凡协会会长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未按
时完成者每人每次扣5分。
(3)如果发现以协会名义无故旷课的会员,直接劝其退
会。
3、学习成绩(10分)
青年志愿者全体成员凡在期末学习成绩中为80分以上者计10分,评为70-80分者计8分。60-70分者为6分。有挂科者该项不得分。
4、理事会打分(10分)
协会会长,副会长根据协会成员一学期来的工作情况给定相应的分数。
KAB
创业者协会
17
KAB创业者协会奖惩制度
为了更好对促进KAB创业者协会的快速发展,现制定KAB创业者协会的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奖励制度:
为了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以鼓励其继续努力,为协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特制定以下奖励制度:
授予“优秀会员”称号 授予“优秀会员干部”称号 授予“优秀部门”称号
对象:“优秀会员”申报对象为KAB创业者协会全体会员;“优秀会员干部”申报对象为协会的所有在编的学生干部;“优秀部门”的申报对象为KAB创业者协会的所有部门。
基本要求:(1)热心工作,对协会发展有突出贡献; (2)品行端正,无损害协会形象行为; (3)成绩优良,协会考核指标达良好以上。 说明:具体的考评将根据考评成绩排名和平时的表现统一评定。
2、惩罚制度
为了保证协会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维持协会内部良好工作氛围,特制定惩罚制度,视情节轻重分为书面检讨、批评公示、赔偿及清退。
(1)书面检讨
对于协会工作无故未能及时完成;工作不认真,导致协会财物损坏,程度较轻者。
(2)批评公示
故意不完成协会安排的工作;严重损坏协会物品;工作态度不认真,对于错误不能及时认识、检讨;私自将协会物品拿为己用,损
18
害协会财产。
(3)赔偿
损坏协会办公室里宣传海报、纸笔等宣传用品者,双倍赔偿;
办公室由于个人原因,损坏协会贵重物品,双倍赔偿;由于磨损等客观原因造成损坏,需负责其维修费用;私自将协会物品拿为己用者,一经发现,五倍赔偿。
(4)清退
对于协会安排活动无故三次不到者;对于协会工作无故未能
及时完成,事后不接受批评教育或接受批评教育后不思悔改者;做出有损学校及协会声誉的事。
(注意:以上情况者不予退还其应得会费。)
KAB
创业者协会
2014年9月20日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