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 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 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间,应在手术前 1~2 小时开始给药。 2.预防用药维持时间: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2 小 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 2 倍以上,或 成人出血量超过 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心脏手术可 视情况延长至 48 小时。清洁-污染手术和污染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亦为 24 小时,污染手术必要时延 长至 48 小时。过度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 48 小时,耐药 菌感染机会增加。 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物的预防应用 随着放射介入和内镜诊疗等微创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我国亟待规范诊疗操作患者的抗菌药 物预防应用。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国际有关指南推荐和国内专家的意见,对部分常见特殊诊 疗操作的预防用药提出了建议,见附录 3: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抗菌药物在特殊病理、生理状况患者中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表 1-2) (一)基本原则 许多抗菌药物在人体内主要经肾排出,某些抗菌药物具有肾毒性,肾功能减退的感染患者应用 抗菌药物的原则如下: 1.尽量避免使用肾毒性抗菌药物,确有应用指征时,严密监测肾功能情况。 6 2.根据感染的严重程度、病原菌种类及药敏试验结果等选用无肾毒性或肾毒性较低的抗菌药物。 3.使用主要经肾排泄的药物,须根据患者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及抗菌药物在人体内清除途径调整 给药剂量及方法。 (二)抗菌药物的选用及给药方案调整 根据抗菌药物体内过程特点及其肾毒性,肾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有以下几种情况。 1.主要由肝胆系统排泄,或经肾脏和肝胆系统同时排出的抗菌药物用于肾功能减退者,维持原 治疗量或剂量略减。 2.主要经肾排泄,药物本身并无肾毒性,或仅有轻度肾毒性的抗菌药物,肾功能减退者可应用, 可按照肾功能减退程度(以内生肌酐清除率为准)调整给药方案。 3.肾毒性抗菌药物避免用于肾功能减退者,如确有指征使用该类药物时,宜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据以调整给药方案,达到个体化给药,疗程中需严密监测患者肾功能。 4.接受肾脏替代治疗患者应根据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和血液滤过对药物的清除情况调整给药方 案。 二、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表 1-3) 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选用及剂量调整需要考虑肝功能减退对该类药物体内过程的影响程 度,以及肝功能减退时该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发生毒性反应的可能性。由于药物在肝脏代谢过程复杂, 不少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尚未完全阐明,根据现有资料,肝功能减退时抗菌药物的应用有以下几种 情况。 (一)药物主要经肝脏或有相当量经肝脏清除或代谢,肝功能减退时清除减少,并可导致毒性 反应的发生,肝功能减退患者应避免使用此类药物,如氯霉素、利福平、红霉素酯化物等。 (二)药物主要由肝脏清除,肝功能减退时清除明显减少,但并无明显毒性反应发生,肝病时 仍可正常应用,但需谨慎,必要时减量给药,治疗过程中需严密监测肝功能。红霉素等大环内酯类 (不包括酯化物)、克林霉素、林可霉素等属于此类。 (三)药物经肝、肾两途径清除,肝功能减退者药物清除减少,血药浓度升高,同时伴有肾功 能减退的患者血药浓度升高尤为明显,但药物本身的毒性不大。严重肝病患者,尤其肝、肾功能同 时减退的患者在使用此类药物时需减量应用。经肾、肝两途径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均属 此种情况。 (四)药物主要由肾排泄,肝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氨基糖苷类、糖肽类抗菌药物等属此 类。 三、老年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由于老年人组织器官呈生理性退行性变,免疫功能下降,一旦罹患感染,在应用抗菌药物时需 注意以下事项。 (一)老年人肾功能呈生理性减退,按一般常用量接受主要经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由于药物 自肾排出减少,可导致药物在体内积蓄,血药浓度增高,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因此老年患者,尤 其是高龄患者接受主要自肾排出的抗菌药物时,可按轻度肾功能减退减量给药。青霉素类、头孢菌 素类和其他β-内酰胺类的大多数品种即属此类情况。 7 (二)老年患者宜选用毒性低并具杀
菌作用的抗菌药物,无用药禁忌者可首选青霉素类、头孢 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氨基糖苷类具有肾、耳毒性,应尽可能避免应用。万古霉素、去甲 万古霉素、替考拉宁等药物应在有明确应用指征时慎用,必要时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并据此调整剂 量,使给药方案个体化,以达到用药安全、有效的目的。 四、新生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新生儿期一些重要器官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在此期间其生长发育随日龄增加而迅速变化,因此 新生儿感染使用抗菌药物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新生儿期肝、肾均未发育成熟,肝代谢酶的产生不足或缺乏,肾清除功能较差,因此新 生儿感染时应避免应用毒性大的抗菌药物,包括主要经肾排泄的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去甲万古 霉素等,以及主要经肝代谢的氯霉素等。确有应用指征时,需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此调整给药方 案,个体化给药,以使治疗安全有效。 (二)新生儿期避免应用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抗菌药物(表 1-4)。可影响新生儿生长发育 的四环素类、喹诺酮类应避免应用,可导致脑性核黄疸及溶血性贫血的磺胺类药和呋喃类药应避免 应用。 (三)新生儿期由于肾功能尚不完善,主要经肾排出的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药 物需减量应用,以防止药物在体内蓄积导致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的发生。 (四)新生儿的组织器官日益成熟,抗菌药物在新生儿的药动学亦随日龄增长而变化,因此使 用抗菌药物时应按日龄调整给药方案。 五、小儿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小儿患者在应用抗菌药物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氨基糖苷类:该类药物有明显耳、肾毒性,小儿患者应避免应用。临床有明确应用指征 且又无其他毒性低的抗菌药物可供选用时,方可选用该类药物,并在治疗过程中严密观察不良反应。 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根据结果个体化给药。 (二)糖肽类:该类药有一定肾、耳毒性,小儿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时方可选用。在治疗过程 中应严密观察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个体化给药。 (三)四环素类:可导致牙齿黄染及牙釉质发育不良,不可用于 8 岁以下小儿。 (四)喹诺酮类:由于对骨骼发育可能产生不良影响,该类药物避免用于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 六、妊娠期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一)妊娠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妊娠期抗菌药物的应用需考虑药物对母体和胎儿两方面的影响。 1.对胎儿有致畸或明显毒性作用者,如利巴韦林,妊娠期禁用。 2.对母体和胎儿均有毒性作用者,如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妊娠期避免应用;但在有明确 应用指征,经权衡利弊,用药时患者的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也可在严密观察下慎用。氨基糖苷 类等抗菌药物有条件时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 3.药物毒性低,对胎儿及母体均无明显影响,也无致畸作用者,妊娠期感染时可选用。如青霉 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 8 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按照药物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为 A、B、C、D 及 X 类,可 供药物选用时参考(表 1-5)。 (二)哺乳期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哺乳期患者接受抗菌药物后,某些药物可自乳汁分泌,通常母乳中药物含量不高,不超过哺乳 期患者每日用药量的 1%;少数药物乳汁中分泌量较高,如氟喹诺酮类、四环素类、大环内酯类、氯 霉素、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甲硝唑等。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和氨基糖苷类等在 乳汁中含量低。然而无论乳汁中药物浓度如何,均存在对乳儿潜在的影响,并可能出现不良反应, 如氨基糖苷类可导致乳儿听力减退,氯霉素可致乳儿骨髓抑制,磺胺甲噁唑等可致核黄疸和溶血性 贫血,四环素类可致乳齿黄染,青霉素类可致过敏反应等。因此治疗哺乳期患者时应避免用氨基糖 苷类、喹诺酮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磺胺药等。哺乳期患者应用任何抗菌药物时,均宜暂停哺乳。 表 1-2 肾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肾功能减退时的应用 抗菌药物 按原治疗剂量应用 阿奇霉素 头孢哌酮 利福喷丁 卡泊芬净 替硝唑 多西环素 头孢曲松 利福布汀 米卡芬净 乙胺嘧啶 米诺环素 莫西沙星 利福昔明 伏立康唑口服制剂 克林霉素 利奈唑胺 伊曲康唑口服液 氯霉素 替加环素 酮康唑 萘夫西林 轻、中度肾功能减退时 按原治疗剂量,重度肾 功能减退时减量应用 红霉素 美洛西林 氨苄西林/舒巴坦[1] 环丙沙星 利福平 克拉霉素 哌拉西林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1] 甲硝唑 乙胺丁醇 苯唑西林 哌拉西林/他
唑巴坦[1] 达托霉素[1] 吡嗪酰胺 氨苄西林 头孢哌酮/舒巴坦[1] 氟康唑[1] 氟胞嘧啶[1] 阿莫西林 轻、中、重度肾功能 减退时均需减量应 用 青霉素 头孢氨苄 头孢唑肟 亚胺培南 磺胺甲噁唑 羧苄西林 头孢拉定 头孢噻肟 美罗培南 甲氧苄啶 替卡西林 头孢呋辛 头孢吡肟 厄他培南 阿洛西林 头孢孟多 拉氧头孢 氧氟沙星 头孢噻吩 头孢西丁 替卡西林/克拉维酸 左氧氟沙星 头孢唑啉 头孢他啶 氨曲南 加替沙星 避免应用,确有指征应 用时需在治疗药物浓 度监测下或按内生肌 酐清除率调整给药剂 量 庆大霉素 链霉素 万古霉素 两性霉素 B 去氧胆酸盐[2] 妥布霉素 其他氨基糖苷类 去甲万古霉素 伊曲康唑静脉注射液[2,3] 奈替米星 替考拉宁 伏立康唑静脉注射液[4] 阿米卡星 多黏菌素 B 卡那霉素 多黏菌素 E 不宜应用 四环素 呋喃妥因 萘啶酸 注:[1]轻度肾功能减退时按原治疗量,只有严重肾功能减退者需减量。 [2]该药有明显肾毒性,虽肾功能减退者不需调整剂量,但可加重肾损害。 9 [3]非肾毒性药,因静脉制剂中赋形剂(环糊精)蓄积,当内生肌酐清除率(Ccr)<30ml/min 时避免应用或改 口服。 [4]非肾毒性药,因静脉制剂中赋形剂(环糊精)蓄积,当内生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 时避免应用或改 口服。 表 1-3 肝功能减退患者抗菌药物的应用 肝功能减退时的应用 抗菌药物 按原治疗量应用 青霉素 G 庆大霉素 万古霉素 氧氟沙星 米卡芬净 头孢唑啉 妥布霉素 去甲万古霉素 左氧氟沙星 头孢他啶 阿米卡星 多黏菌素类 诺氟沙星 其他氨基糖苷类 达托霉素[1] 利奈唑胺[1] 严重肝病时减量慎用 哌拉西林 头孢噻吩 替加环素 环丙沙星 伊曲康唑 阿洛西林 头孢噻肟 甲硝唑 氟罗沙星 伏立康唑[1] 美洛西林 头孢曲松 卡泊芬净[1] 羧苄西林 头孢哌酮 肝病时减量慎用 红霉素 培氟沙星 异烟肼[2] 克林霉素 林可霉素 肝病时避免应用 红霉素酯化物 两性霉素 B 磺胺药 四环素 氯霉素 酮康唑 咪康唑 利福平 注:[1]在严重肝功能不全者中的应用目前尚无资料。 [2]活动性肝病时避免应用。 表 1-4 新生儿应用抗菌药物后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 抗菌药物 不良反应 发生机制 氯霉素 灰婴综合征 肝酶不足,氯霉素与其结合减少,肾排泄功能差,使血 游离氯霉素浓度升高 磺胺药 脑性核黄疸 磺胺药替代胆红素与蛋白的结合位置 喹诺酮类 软骨损害(动物) 不明 四环素类 齿及骨骼发育不良,牙齿黄染 药物与钙络合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 氨基糖苷类 肾、耳毒性 肾清除能力差,有遗传因素、药物浓度等个体差异大 万古霉素 肾、耳毒性 同氨基糖苷类 磺胺药及呋喃类 溶血性贫血 新生儿红细胞中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 10 表 1-5 抗微生物药在妊娠期应用时的危险性分类 FDA 分类 抗微生物药 A. 在孕妇中研究证实 无危险性 B. 动物中研究无危险 性,但人类研究资 料不充分,或对动 物有毒性,但人类 研究无危险性 青霉素类 红霉素 两性霉素 B 甲硝唑 扎那米韦 头孢菌素类 阿奇霉素 特比萘芬 呋喃妥因 阿昔洛韦 青霉素类/β-内酰胺酶抑 制剂 克林霉素 利福布丁 吡喹酮 乏昔洛韦 氨曲南 磷霉素 去羟肌苷 美罗培南 达托霉素 奈非那韦 厄他培南 替比夫定 替诺福韦 C. 动物研究显示毒 性,人体研究资料 不充分,但用药时 可能患者的受益大 于危险性 亚胺培南/西司他丁 氟康唑 SMZ/TMP 乙胺嘧啶 金刚烷胺 恩替卡韦 氯霉素 伊曲康唑 替硝唑 阿苯达唑 金刚乙胺 齐多夫定 克拉霉素 酮康唑 氟喹诺酮类 甲苯达唑 奥塞米韦 扎西他滨 万古霉素 泊沙康唑 利奈唑胺 氯喹 更昔洛韦 司他夫定 特拉万星 氟胞嘧啶 利福平 甲氟喹 膦甲酸 阿巴卡韦 多黏菌素 E 卡泊芬净 利福昔明 喷他脒 西多福韦 奈韦拉平 阿尼芬净 异烟肼 伊维菌素 拉米夫定 地拉韦定 米卡芬净 吡嗪酰胺 蒿甲醚/本芴醇 阿德福韦 茚地那韦 卷曲霉素 阿托伐醌 氨苯砜 氯胍 D. 已证实对人类有危 险性,但仍可能受 益多 氨基糖苷类 伏立康唑 四环素类 替加环素 X. 对人类致畸,危险 性大于受益 奎宁 沙利度胺 利巴韦林 注:1.妊娠期感染时用药可参考表中分类,权衡用药后患者的受益程度及可能的风险决定。A 类:妊娠期患者可安 全使用;B 类:有明确指征时慎用;C 类:在确有应用指征时,充分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选用;D 类:避免应用,但在 确有应用指征且患者受益大于可能的风险时严密观察下慎用;X 类:禁用。 2.妊娠期患者接受氨基糖苷类、万古霉素、氯霉素、磺胺药、氟胞嘧啶
时必须进行血药浓度监测,据以调整给 药方案。 3.下列药物未分类,注明为:夫西地酸无发生问题的报道,乙胺丁醇“安全”,氯法齐明/环丝氨酸“避免用”, 乙硫异烟胺“不使用”。 11 附录 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的应用[1] 预防感染种类 预防用药对象 抗菌药物选择 风湿热复发 ①风湿性心脏病儿童患者 ②经常发生链球菌咽峡炎或风湿热的儿童及 成人 苄星青霉素 青霉素 V 感染性心内膜炎 心内膜炎高危患者[2],在接受牙科或口腔操作 前 阿莫西林或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者用克林霉素 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流脑流行时①托儿所、部队、学校中的密切 接触者,②患者家庭中的儿童 利福平(孕妇不用) 环丙沙星(限成人) 头孢曲松 流感嗜血杆菌脑膜炎 ①患者家庭中未经免疫接种的≤4 岁儿童 ②有发病者的幼托机构中≤2 岁未经免疫的 儿童 ③幼托机构在 60 天内发生 2 例以上患者,且 入托对象未接种疫苗时,应对入托对象和全 部工作人员预防用药 利福平(孕妇不用) 脾切除后/功能无脾者菌 血症 ①脾切除后儿童 定期接种肺炎链球菌、B 型流感嗜血杆 菌疫苗和四价脑膜炎奈瑟菌疫苗 5 岁以下儿童:每日阿莫西林或青霉素 V 口服,直到满 5 岁 5 岁以上儿童:每日青霉素口服,至少 1 年 ②患镰状细胞贫血和地中海贫血的儿童(属 于功能无脾) 根据年龄定期接种上述疫苗 5 岁以下儿童:每日青霉素 V 口服,直 到满 5 岁 5 岁以上儿童:每日青霉素口服,有人 建议至少用药至 18 岁 出现发热时可予阿莫西林/克拉维酸或 头孢呋辛 青霉素过敏者可予磺胺甲噁唑/甲氧苄 啶(SMZ/TMP)或克拉霉素 新生儿淋病奈瑟菌或衣 原体眼炎 每例新生儿 四环素或红霉素眼药水滴眼 肺孢菌病 ①艾滋病患者 CD4细胞计数<200/mm3者 ②造血干细胞移植及实体器官移植受者 SMZ/TMP 百日咳 主要为与百日咳患者密切接触的幼儿和年老 体弱者 红霉素 新生儿 B 组溶血性链球 菌(GBS)感染 ①孕妇有 GBS 菌尿症 ②妊娠 35~37 周阴道和肛拭培养筛查有 GBS 寄殖 ③孕妇有以下情况之一者:<37 周早产;羊 膜早破≥18 小时;围产期发热,体温 38℃以 上者;以往出生的新生儿有该菌感染史者 青霉素 G 氨苄西林 青霉素过敏但发生过敏性休克危险性小 者:头孢唑啉 青霉素过敏,有发生过敏性休克危险性 者:克林霉素或红霉素 实验室相关感染 实验室工作者不慎暴露于布鲁菌 12 预防感染种类 预防用药对象 抗菌药物选择 高危者(接触量多) 多西环素+利福平 低危者(接触量少) 每周 2 次血清试验,转阳时开始用药, 方案同上 妊娠妇女 SMZ/TMP±利福平 实验室工作者暴露于鼠疫耶尔森菌 多西环素或 SMZ/TMP 注:[1]疟疾、甲型流感、巨细胞病毒感染、对乙型或丙型病毒性肝炎或 HIV 患者血或其他体液组织的职业暴露等寄 生虫或病毒感染时亦有预防用药指征,未包括在本表内。 [2]高危患者:进行任何损伤牙龈组织、牙周区域或口腔黏膜操作伴有以下心脏基础疾病的患者:(1)人工瓣膜; (2)既往有感染性心内膜炎病史;(3)心脏移植术后发生的瓣膜病变;(4)先天性心脏疾病合并以下情况:未纠正 的发绀型先心病(包括姑息分流术),通过导管或手术途径植入异物或装置的先心手术后的前 6 个月,先心缺损修补 术植入补片后仍有残留缺损及分流。 13 附录 2:抗菌药物在围手术期预防应用的品种选择[1,2] 手术名称 切口类别 可能的污染菌 抗菌药物选择 脑外科手术(清洁,无植入物)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 感染高发医 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 脑外科手术(经鼻窦、鼻腔、口 咽部手术)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 属,口咽部厌氧菌(如消 化链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5]甲硝唑,或 克林霉素+庆大霉素 脑脊液分流术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 感染高发医 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 脊髓手术 I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眼科手术(如白内障、青光眼或 角膜移植、泪囊手术、眼穿通伤) Ⅰ、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局部应用妥布霉素或左氧氟沙星等 头颈部手术(恶性肿瘤,不经口 咽部黏膜)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头颈部手术(经口咽部黏膜)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 属,口咽部厌氧
菌(如消 化链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5]甲硝唑,或克 林霉素+庆大霉素 颌面外科(下颌骨折切开复位或 内固定,面部整形术有移植物手 术,正颌手术)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耳鼻喉科(复杂性鼻中隔鼻成形 术,包括移植)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乳腺手术(乳腺癌、乳房成形术, 有植入物如乳房重建术)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胸外科手术(食管、肺)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肺炎链球 菌,革兰阴性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心血管手术(腹主动脉重建、下 肢手术切口涉及腹股沟、任何血 管手术植入人工假体或异物,心 脏手术、安装永久性心脏起搏器)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 感染高发医 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 肝、胆系统及胰腺手术 Ⅱ、Ⅲ 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如 脆弱拟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或头孢曲松[3]± [5]甲 硝唑,或头霉素类 胃、十二指肠、小肠手术 Ⅱ、Ⅲ 革兰阴性杆菌,链球菌属, 口咽部厌氧菌(如消化链 球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头霉素类 结肠、直肠、阑尾手术 Ⅱ、Ⅲ 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如 脆弱拟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5]甲硝唑,或头 霉素类,或头孢曲松± [5]甲硝唑 14 经直肠前列腺活检 Ⅱ 革兰阴性杆菌 氟喹诺酮类[4] 泌尿外科手术:进入泌尿道或经 阴道的手术(经尿道膀胱肿瘤或 前列腺切除术、异体植入及取出, 切开造口、支架的植入及取出) 及经皮肾镜手术 Ⅱ 革兰阴性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氟喹诺酮类[4] 泌尿外科手术:涉及肠道的手术 Ⅱ 革兰阴性杆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或氨基糖苷类+ 甲硝唑 有假体植入的泌尿系统手术 Ⅱ 葡萄球菌属,革兰阴性杆 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氨基糖苷类,或 万古霉素 经阴道或经腹腔子宫切除术 Ⅱ 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 B 组链球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经阴道手术加用甲 硝唑)[3],或头霉素类 腹腔镜子宫肌瘤剔除术(使用举 宫器) Ⅱ 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 B 组链球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5]甲硝唑,或头 霉素类 羊膜早破或剖宫产术 Ⅱ 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 B 组链球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 [5]甲硝唑 人工流产-刮宫术 引产术 Ⅱ 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 链球菌,厌氧菌(如脆弱 拟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 [5]甲硝唑,或多 西环素 会阴撕裂修补术 Ⅱ、Ⅲ 革兰阴性杆菌,肠球菌属, 链球菌属,厌氧菌(如脆 弱拟杆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 [5]甲硝唑 皮瓣转移术(游离或带蒂)或植 皮术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革兰阴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关节置换成形术、截骨、骨内固 定术、腔隙植骨术、脊柱术(应 用或不用植入物、内固定物) Ⅰ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MRSA 感染高发医 疗机构的高危患者可用(去甲)万古霉素 外固定架植入术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截肢术 Ⅰ、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革兰阴性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 [5]甲硝唑 开放骨折内固定术 Ⅱ 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 阴性葡萄球菌,链球菌属, 革兰阴性菌,厌氧菌 第一、二代头孢菌素[3] ± [5]甲硝唑 注:[1]所有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用药,仅在有前述特定指征时使用。 [2]胃十二指肠手术、肝胆系统手术、结肠和直肠手术、阑尾手术、Ⅱ或Ⅲ类切口的妇产科手术,如果患者对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可用克林素霉+氨基糖苷类,或氨基糖苷类+甲硝唑。 [3]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为头孢呋辛。 [4]我国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耐药率高,预防应用需严加限制。 [5]表中“±”是指两种及两种以上药物可联合应用,或可不联合应用。 15 附录 3 特殊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诊疗操作名称 预防用药建议 推荐药物 血管(包括冠状动脉)造影术、 成形术、支架植入术及导管内 溶栓术 不推荐常规预防用药。对于 7 天内再 次行血管介入手术者、需要留置导管 或导管鞘超过 24 小时者,则应预防用 药 第一代头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