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
第二篇 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陕西师范大学学生处 陕西师范大学教务处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部 陕西师范大学科学技术处
陕西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 共青团陕西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竞赛组委会名单 主 任:王 涛 赵 彬
副主任: 解勇国 党怀兴 杨祖培委 员:
蒋毓新 祁斌业 贾颍辉 高 冬阮小飞 赵 丽 朱卫强 邹尚田郑 鹏 郝高建 王 棣 刘洪超贾润泽 胡 丹 纪洁萍 姚 崇李 强 孙 浩
三、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 任:蒋毓新
成 员: 李 晋 李 强 孙 浩
机构
刘昭铁 马瑞映李 晔 王 玉曹宇巍 陈 钿胡雯洁 范玮熠鲁 燕 成珊娜
3
鲁 镇 柴永昌 杨 茜 屈 桃 李 晋 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
第三篇 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须知
一、参赛者身份要求
在比赛接受报名期间,凡陕西师范大学所有在校中国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以个人名义或组建团队申报作品参赛。为保证答辩和评审工作顺利进行,每队必须至少有一名成员在2013年7月前在校。每支团队的所有成员必须为本校学生。
本活动鼓励参赛者跨院部,跨专业,文理科搭配组建团队。本项比赛活动鼓励学生自由创新,同时也鼓励学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邀请本校老师作为本团队的指导老师,本项比赛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给与指导老师以及该团队相应的支持。有指导老师的参赛队伍必须在报名时提交指导老师的相关资料,并由指导老师在打印版的报名表中填写相应栏目,但指导老师不能计入团队成员。
二、参赛作品基本原则
1.科学性。论文的材料应当是真实可靠的,不允许夸大或虚构;观点应当是在经过细致的思考与研究后实事求是地提出来的,而不是任意的猜测或臆断;语言应当准确、清晰、严密、合乎逻辑,不能模棱两可、含糊费解、粗疏缺漏。发明创造要求过程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2.创造性。是否具有一定的创造性,是衡量本次参赛论文质量的重要标准。参赛者要注意在论文里,提出自己在观察、调查或考察中获得的新发现,在实验或制作中运用的新方法,在科技活动中所得到的新成果,在深入钻研某种科学知识中积累的新见解,从而能给人以一定的启发。
3.合法性。参赛作品不能是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法规有抵触的项目,也不能是涉及生命财产安全的项目。
4
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
第四篇 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作品相关要求
一、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作品分类 (一)甲类:课外学术科技作品
甲Ⅰ自然科学类学术作品(仅限在校本、专科学生参加,限定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
甲Ⅱ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及社会调查两项(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文学、历史、艺术等方面。
(二)乙类:学生课外创新作品大赛
乙Ⅰ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成本较高的作品(只要求对其产品作较为详尽的分析报告,重点放在技术操作的可行性分析)。
乙Ⅱ指投入较少,且为生活便利或生产技术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参赛作品可以是成品,半成品或作品描述分析报告文本。
二、两类竞赛作品的相关规定和基本要求
(一)甲类: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课外学术科学作品竞赛下分Ⅰ、Ⅱ两类 1.甲Ⅰ 自然科学类学术作品(仅限本、专科学生参加)
参赛的作品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正文字数应在8000字以内(附录字数不计入正文文本字数)。
参赛作品的选题范围限定在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四个学科。
选题参考原则:参赛者在选择题目的时候,首先要坚持科学性的原则,不能选择违背自然规律的课题。同时要注意结合自己的特长,选择感兴趣的课题。研究的项目要有一定的新意,本大赛鼓励参赛选手尽可能从别人尚未发现、尚未研究、尚未重视的方面去考虑选题,尤其要结合自己在观察、实验、调查、考察、制作和学习、钻研中所得到的新发现、新认识、新成果去选择题目。
2.甲Ⅱ 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竞赛
参赛的作品为社会科学类的社会调查报告或学术论文。每篇论文正文字数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正文字数在15000字以内(附录字数不计入正文文本字数)。
参赛作品的选题范围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文学历史、艺术学科。 参考作品要求:鼓励参赛者运用所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新问题,总结概括新经验,以小见大,从实践上升为理论,同时希望选题切合当前社会实际需要,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以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乙类:学生课外创新作品竞赛
作品包括各种类型的发明创造,包括硬件制作和软件编写。作品要求必须是以学生为主的构思发明,运用现代化科技,制作精细,应用价值大。发明创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所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指对产品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
5
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
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作品必须有原理构造介绍说明材料及图表资料。其中图表资料根据项目的需要,可以包括:外观图(手绘或照片均可)、结构图(手绘或打印均可)或者原理图(手绘或打印均可)。
创新作品将会参照以下四点要求评分: A.科学性
包括选题与成果的科学技术意义,技术方案的合理性,发明创造过程的科学性,研究方法的正确性,科学理论的可靠性,选题与结论科学意义的合理性。
B.新颖程度
a.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在申报日以前没有同样的成果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没有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它方式为公众所知,没有同样的发明和创新技术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记载于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b.指该项研究论文的选题,立论有创意,有现实意义。 C.先进程度
指发明或创新技术同申报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D.实用性
a.指该项发明或创新技术可预见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或效果,便于使用和投产。 b.根据作品制作的难易程度,学生课外创新作品竞赛下分Ⅰ、Ⅱ两类 1.乙Ⅰ 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
由于考虑到创作此类作品的工作量较大,投入成本较多,因此此类作品要求作者对其创造发明作出较为详尽的分析报告,并将着重点放于作品的可行性与应用价值的分析上。 2.乙Ⅱ 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此类作品的上交形式比较多样,可以是成品、半成品后者是作品描述分析报告。若参赛者所设计的作品在上交限期内仍处于初步构思阶段,参赛者可以以文本形式仅对其创新理念作总体诠释并对其作品作粗化描述。
三、第九届“挑战杯”竞赛作品内容的有关规范及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距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即2010年7月1日之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距竞赛申报日以前两年内完成”是指作品完成最后工作的时间距竞赛申报日不到两年,而非在两年内完成全部工作。以下四类作品不得申报(如有违反取消参赛资格):
A.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 B.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 C.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 D.获国家级奖励成果
2.以下研究均涉及到敏感对象,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6
陕西师范大学第九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
A.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3.参赛作品可以邀请相关的老师作为指导人,申报时须说明指导老师的姓名及职称;作品由院、部推荐至组委会。
4.发明制作类作品申报时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也可一同附上。
5.有关资料必须是中文(发表作品为外文或少数民族文字者,必须附有汉语文本),以小..四号宋体字、1.5倍行距打印在A4纸上(文章版面尺寸14.5×22cm,建议双面打印)。
6.自然科学及社会人文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正文控制在8000字以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详情请见附录2)
四、第九届“挑战杯” 竞赛作品申报与提交的要求
1.作品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两类。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学校教职员工不得以作者的身份参赛,但可以作为指导老师。
2.每队限报一件作品。一位参赛者所在的队伍小于等于两队,并不得同时担任一队以上负责人。参赛作品若有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须在报名表上注明指导老师相关资料。
3.报名表请填写清晰,联系方式应有效、常用。
4.日后有关文件(如获奖证书等)以报名表登记的人员及其姓名为准。报名登记截止后到比赛过程中,原则上不能随意更换作者,除非有合理的理由,经组委会批准后方可更换作者。
5.校内赛结束后,被推荐进入省赛、全国赛的队伍如有人员变更,请于省赛、全国赛开始前提交新的报名表。每期比赛期间不应有人员变动。
6.如参赛团队出现违规将被视为故意作弊,取消其继续比赛和进行评奖的资格。 7.有关参加省大赛以及全国大赛的日程、筛选办法将另行通知,希望有意参赛的同学能够提早做好准备。
8.整个比赛过程中,请留意校团委为学网网站上的信息更新以及通知的发布。 五、第九届“挑战杯” 竞赛作品报名及提交的方式
经过院、部初选推荐的作品务必于2012年12月10日前交至组委会办公室(长安校区校务楼619室。联系电话:85310386),过期不予受理。人文社科基础教学部、理工科基础教学部各报送数量不得超过20件,其他学院各报送作品数量不得超过10件。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