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调整,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给我国的发展与进步带来了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由于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很不平衡,在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出现了许多突出的问题,由此又派生出一系列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处理这些矛盾,就成为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政府治国能力的严峻考验。就刑事犯罪来说,我们可以把刑事犯罪看作是社会矛盾集中暴露的一个窗口。如何才能有效地遏制刑事犯罪,尽可能去化解社会矛盾,关系着国家能否长治久安,这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全局性问题。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听到一种流行的说法———从国际经验看,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至3000美元时期,是社会结构剧烈变化,各种社会矛盾凸显的时期,影响社会治安的各种消极因素十分活跃,违法犯罪数量会明显增长。其实,这种说法未必准确。从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是进入本世纪才有的事,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人均GDP还不到200美元,然而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型,市场经济的引入以及对外逐步开放,各种社会矛盾已经凸现出来,犯罪率也迅速攀升。
面对治安形势严峻的态势,究竟应该采取什么对策?这是摆在国人面前无法回避的问题。在上世纪80年代初,高层领导决定发动一场声势浩大、规模空前的“严打”战役,以快刀斩乱麻的方式,“从重从快”严惩严重的刑
事犯罪,争取社会治安的根本好转。其后,又多次发动“严打”,一直持续了20多年。
回顾过去二十多年的司法实践,首先应当肯定“严打”斗争确实在一定时期内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对“严打”的成效不能估价过高,况且,持续不断的“严打”还产生了某些意想不到的负效应。实践已经证明:单纯依靠“严打”并不能够遏制刑事犯罪迅猛增长的势头,也无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是因为:如同任何事物一样,刑事犯罪也有其滋生与发展的规律,犯罪就好比是从魔盒中释放出来的魔鬼,只要适于其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就会兴风作浪,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并不以当权者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犯罪和法一样,不是随心所欲地产生的,“相反地,犯罪和现行的统治都产生于相同的条件。”4]因此,在产生犯罪的社会环境没有改变之前,要想使社会治安形势获得根本性的改变,不太可能。正如一位多年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领导同志所说:“集中‘严打’这种斗争策略的效应是极为短暂的。1983年‘严打’后,刑事发案下降的局面只维持了两年,1985年就开始回升,一直持续上升到1996年,不得不再次进行全国性的集中‘严打’。1996年‘严打’后,1997年刑事案件下降,但1998年以后又大幅度回升,直到2002年又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这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在我国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从计划体制向市场体制转换的过程中,在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急剧转型、利益大幅调整、观念文化多元的情况下,犯罪的增长具有必然性,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是不可避免的正常现象。”5]
事实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仅靠“严打”的单一手段难以遏制犯罪率的继续攀升。在经过了多年的“严打”之后,时至今日,我国所面临的治安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就是明证。它迫使我们不能不冷静地思考:究竟什么才是治本之路?
值得庆幸的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经过反复的调研和冷静的思考,已经认识到: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多种手段并用,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为此,从倚重“严打”转向“宽严相济”,这是一次重大的政策调整。○2政法战线的全体同志,都应当深刻领会这次政策调整的必要性与正确性。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以及第五届全国司法工作会议和全国检察长会议上,中央政法各部门的领导同志都号召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执法干警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宽严相济”政策,把它贯彻于全部执法过程之中。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探索落实“宽严相济”政策的有效措施。这是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改善执法状况的关键之举。针对以往多年已经形成“从重从快”、“严打”的思维定势,最高人民检察院贾春旺检察长特别强调:“当前要有针对性地重点研究如何落实好依法从宽的要求。”只有把“宽严相济”的政策落到实处,才能更好地承担起促进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这些讲话所体现的精神,值得回味。 四、现阶段犯罪产生的深层社会原因
当代社会是一个色彩斑斓的世界,不仅有赤、橙、黄、绿、青、蓝、紫的七彩光环,而且还有黑、白、灰等杂色与中间色,社会结构呈现出异常
纷繁复杂的状态。刑事犯罪,则是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出常规的破坏性角色。
研究犯罪问题,如同研究任何事物一样,首先要弄清楚该事物产生的原因。要改善治安状况,第一位的要求是必须做到情况明。只有情况明,才有可能做出正确的决断,进而找到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如果“情况不明决心大,心中无底办法多”,那就只能是无的放矢或者盲动蛮干,其结果,便只能是事与愿违或事倍功半。
近些年来,我国犯罪学界和刑法学界对犯罪原因的论着颇为壮观,发表了不计其数的专着与论文,可谓汗牛充栋。然而,对于我国现阶段犯罪产生的原因,能不能说已经研究清楚了?笔者对此深表怀疑。依笔者看来,要对我国现阶段犯罪的原因真正吃透,必须把当代犯罪置于全社会的大背景下综合考察,条分缕析,才能找准当前犯罪迅猛增长的真正原因。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每年发表一份《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的调查报告(称之为“蓝皮书”)。其中提供的调查数据与分析结论对于摸准中国国情和制定各方面的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2006年12月25日,该所又发布《2007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的蓝皮书。根据在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130个县(市、区),260个乡(镇、街道),520个村(居)委会进行的调查,共计访问7140户,获得有效问卷7061份。此次调查所得出的结论是:民众反映最突出的三大社会问题,分别是“看病难、看病贵”、“就业、失业问题”和“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在问卷调查涉及的17个社会问题中,排在第4位至第10位
的依次是:(4)“贪污腐败”;(5)“养老保障”;(6)“教育收费”;(7)“住房价格过高”;(8)“社会治安”;(9)“社会风气”;(10)“环境污染”6]。
这份社会调查蓝皮书所反映的情况,颇有说服力,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当前的社会结构存在某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大量的社会矛盾逐渐集聚,如果得不到合理的调整和有效的化解,社会冲突就会不断发生,由此而滋生出各种犯罪,就毫不值得奇怪了。
据该课题组负责人在蓝皮书的发布会介绍:当前发展过程当中存在的问题,第一个还是收入差距过大。收入最高的20%人口与最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差距已达到18倍,而且这种差距仍在向纵深发展。由于分配差距拉大,很多人对于制度的公允性产生了疑虑。当问到哪些群体之间最容易发生冲突时,大家认为干群之间最容易发生冲突。
不久前,《参考消息》转登美国《洛杉矶时报》网站的一篇文章,题为《中国官方富裕》(作者:唐纳德.李)。其中写道:“参观天津某区政府办公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诚实、透明、效率’几个字。一旦通过安检,展现在他们面前的便是令人惊异的一幕:政府官员在健身房里锻炼,在标准游泳池中畅游,在棋牌室里玩牌,在台球室里打台球或在美容院里做面部按摩。年届40的当地人桂秋(音)说:‘第一次踏进这幢政府大楼的时候,我还以为自己走错了门。这里比任何高档宾馆还要豪华。’”这篇报道还引述了其他一些类似的事例,认为“这种奢华之风所反映出的更深层次的问题,正在威胁到中国的社会结构。地方官员霸占土地和其他目无法纪的行为已经引起了无数抗议声,有时候甚至还引发暴力对抗。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