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度-2018年度财政性投资项目定点勘察 -

2019-02-15 00:38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8年财政性投资

项目定点勘察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NNJKZC2017-002)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受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委托,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拟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8年财政性投资项目定点勘察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NNJKZC2017-002

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8年财政性投资项目定点勘察服务单位采购

2.项目内容:

采购范围:2017-2018年度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勘察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勘察服务,包含项目的地质勘察、勘察报告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相关的各专业人员,持有相应项目的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获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销售:

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文件,竞标人自行在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站(www.nnda.gov.cn)的信息公告处下载采购文件。

售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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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要求:供应商必须于竞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nnggzy.net/gxnnhy)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竞标保证金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馆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 日09时30分

投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 月 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具体详见5楼电子显示屏安排),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公告发布媒体:

广西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和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网门户网(www.nnda.gov.cn)、南国早报发布

7、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771-4518506)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地 址:南宁市星光大道230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0771-4518369 电 话:0771-4516754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771-2856797 0771-2856796

如要咨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

2017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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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8年财政性投资项目定点勘察服务单位采购 (二)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项目内容:本项目入选家数为8家。

本项目合同期为从双方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内,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统一管理中标单位,按经开区定点采购程序从定点库中摇号抽取中标施工单位(中标单位在一次摇号并签订委托合同之后将暂停参与下一次摇号,避免同一服务单位连续两次被摇中),中标方与项目业主单位应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工程合同,并将合同交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案。摇号产生中标单位后,由采购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中标单位发出项目中标通知书;若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同响应中标;若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放弃响应的,则顺延为由备选单位作为中标单位。若备选单位亦放弃响应的,则重新进行摇号选取中标单位,原不响应的中标单位和备选单位不列入重新摇号选取的范围;中标信息在南宁经开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3天。凡按本规定产生的中标单位,拒绝办理定点委托,或在办理定点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按要求完成受委托的业务行为的,或有其他失信记录,采购人将终止该单位参与其他项目的摇号中标资格,并视失信情况报管委会依据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相关规定对中标单位采取解除定点协议,取消其定点单位资格的措施。

二、勘察成果

勘察文件深度按照国家有关勘察规范执行,由建设单位(业主)与中标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时需进一步对勘察任务书进行细化。

三、勘察服务报价:

1.投标人的报价必须结合自身企(事)业状况,充分考虑经开区辖区内地形地貌特征,岩土状况等内容进行报价,不得恶意低价竞标。本工程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工程量按实际结算,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中原有项目的工程量无论增减多少,钻探难易程度均按原单价结算。

2.本项目结算时以实际完成工作量乘以投标综合单价计算,实际完成工作量按 双方依据现场确认的工作量 要求进行确认并备案。发包人、勘察人双方一致同意:送审结算时,结算资料一次性送齐,后补资料不计取任何费用;经备案的工程量确认资料为必送的结算资料,勘察费最终结算以发包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规定,以最后审计的结果为准。

3.除非合同另有规定,投标报价应包括涵盖但不限于:资料收集、测绘、现场勘查、制定勘查纲要、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分析、评估、提交资料、勘察设备、劳务、管理、交通、运输保险、利润、税金、交通维护、后期服务、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4. 有效报价范围为90元/m——130元/m.

5、凡超出有效报价范围的投标报价将被拒绝并按无效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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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1 内容、要求 项目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17年-2018年财政性投资项目定点勘察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内容:本项目入选家数为8家。 采购范围:采购范围:2017-2018年度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勘察费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工程勘察服务,包含项目的地质勘察、勘察报告编制及施工全过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服务。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的企业,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相关的各专业人员,持有相应项目的上岗证,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投标报价及费用: 1、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勘察费用标准参考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按元/m为3 单位报价。 2、当勘察费低于人民币5000元时按5000元计取。 3、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本项目无招标代理费。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备注:南宁市财政投资项目必须使用银行转账或网银支付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虚拟子账号模式进行管理,不同交易项目的各标段所对应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不相同。】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每个分标 递交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转账单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进行解释。 具体操作方法参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中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指南”。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项目投标保证金到帐信息表》查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缴纳投标保证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771-2856770。 退付投标保证金咨询电话见本项目评标结果公告。 6 7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演示时间及地点:无 5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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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10日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购8 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采购单位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详细见公告中公布的网站)。 9 10 11 12 13 投标文件组成:开标一览表 壹 份;投标文件正本壹 份;副本叁 份。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竞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7年 月 日9:30 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采购代理单位将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审结果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确认后,中标结果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布。 成交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未成交供应商竞标保证金退还通知书》,向市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未成交供应商的竞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市交易中心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络,将竞标保证金无息退还至未成交供应商账户。 14 竞标保证金的退付咨询电话: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0771-2856797 0771-2856796 如要咨询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集中采购中心,请咨询本项目网上中标公告上的采购中心组织开标人员电话。 15 16 17 18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天(日历日)内。 采购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 付款方式:投标人自行支付 投标文件有效期: 90 天 开标程序(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格证件及证明材料参加开标): 资格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19 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明材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开标顺序:随机。 中标履约保证金:贰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向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20 金额为贰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将退回中标人(无息)。 开户名称: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金凯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444 8300 022 21 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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