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 。
6.3方式: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意向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以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资料)报名并购买
资格预审文件。
6.4售价: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起至 时 分止。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8.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XX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和XX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qingdao.gov.cn)等媒体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竞争的,应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选(成交)社会资本须向采购人交纳 万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交纳形式包括: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9.2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10.联系方式
10.1采 购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10.2代理机构: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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