件交监理一份。
4.2.4砼浆砌石及其配制材料的质量监理
(1)水泥:水泥进场时,必须有质量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并对其品种、标号、包装、出厂日期等检查验收,每批水泥进场后应重新取样送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严禁使用受潮水泥及过期水泥。
(2)砂:采用级配良好、质地坚硬、含泥量少、颗粒洁净的河砂或机制砂,抽样送检筛分级配、含泥量、含水率及有害物质含量,C35等级(含C35)以上砼必须用中粗砂。
(3)碎石:应是质地坚硬、洁净,其粒径符合设计要求。抽样送检颗粒级配、针片状颗粒含量、含泥量及砼用碎石的压碎指标值。
(4)石料:石料的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饱和单轴极限抗压强度一般不得低于30Mpa,跨径在30m以上的石拱桥不得低于40MPa。
①外观:质细、色均、无裂缝、表面洁净、强韧、密实、耐久、坚固。 ②片石:大致成型,单个石块中间部分厚度不小于15cm。
③块石:大致方正,上下面大致平行,厚度不小于20cm,宽度、长度分别为厚度的1—1.5倍及1.5—3倍,尖边薄边厚度至少不小于7cm。
④粗料石:大致六面体,厚度不小于20cm,宽度、长度分别为厚度的1—1.5倍及2.5—4倍,表面凹陷深度不大于2cm。用作镶面丁石的长度应比相邻镶面顺石宽度大15cm以上,加工镶面粗料时,修凿面每10cm长须有錾路约4~5条,侧面修凿面应与外露面垂直,正面凹陷深度不应超过1.5cm。
⑤石料先须经监理工程师鉴定后,再每1000m3做两组试块,每组不得少于3块,送具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最后确认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4.2.5砼、砂浆的配合比试验,所用材料应由监理人员随同取样,由乙方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试配,配合比试验报告应交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
4.2.6各应自检、复检项目合格,砼浇筑准备工作完成后,填报砼浇筑申请报告单,经监理工程师检签认可,方可进行砼浇筑。
4.2.7 砼、砂浆的配合比应在搅拌机旁挂牌公布,并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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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砼抗压(抗折)强度试验,在浇筑地点或拌合地点随机制取标准试件,3件为一组,标养龄期28天,制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一般体积的结构物(如基础、墩台等)时,每一单元结构物制取2组; (2)连续浇筑大体积结构时,每80—200m3或每一工作班制取2组; (3)受力结构构件,主要构件长16m以下制取1组,16—30m制取2组,31—50m制取3组,50m以上者不少于5组;小型构件每批或每工作班至少制取2组;
(4)每根灌注桩至少制取2组,如换工作班时,每工作班都应制取试件1组; (5)构筑物(小桥涵、挡土墙)每座、每处或每工作班制取不少于2组; (6)砼路面抗折强度试件,每工作班或每200m3混合料制取2组 ;
(7)应根据施工需要,另制取几组与结构物同条件养护的试件,作为拆模、吊装、张拉预应力、承受荷载等施工阶段的强度依据。
4.2.9水泥砂浆强度标准试件,6件为1组,所取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重要及主体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2组; (2)一般及次要砌筑物,每工作班制取1组; 4.3主体工程质量监理要点 4.3.1桥梁施工测量质量监理
施工单位专业测量人员必须对原布设控制桩点慎重检查核对,按规范进行加密放样并将测算资料、图表报送监理站负责测量的监理工程师复核。其内容包括:
(1)桥轴中线桩和墩台、中心桩及其高程控制点数据,并绘制平面图; (2)放样计算书;
(3)放样方案及吊装测量控制、程序、精度、技术措施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测量人员的基本情况,使用仪器设备及校正资料; (5)测量记录及资料整理结果。 4.3.2 基础工程质量监理 〔1〕基础开挖质量监理
? 基础工程质量最重要的是验证地基是否有足够的承载力,由甲方、设计、质监、地质、监理根据开挖出的地基认定其承载力,遇难以认定的通过测试确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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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承载力应大于设计承载力,否则应进行基础处理。
? 检查基底标高及平面位置,其允许偏差应控制在有关规范规定之内(基底高程偏差小于50mm,轴线偏位小于25mm)。
? 基槽开挖按预留开挖保护层法施工,以防超挖和爆破扰动地基及不能及时封基,使基槽岩面被风化剥蚀或水浸,从而降低地基承载力。 ? 基底松石必须清除,并冲洗干净。
? 桥的桩基础施工及其技术要求必须严格按设计及施工规范有关规定执行。 ? 基槽必须作好地质素描,填好地基验槽记录,经甲方、设计、质监、地质及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3.3 桥面工程质量监理
(1) 桥面铺装前,必须仔细测量放样,并经监理工程师复核,铺装的厚度、平整度、纵坡、横坡应满足设计要求。
(2) 钢材的质量型号及布设应符合设计要求,当材质可疑时,在监理人员在场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用同一型号钢筋制作作二组试件送检(每组不得少于3根)。 (3) 钢筋网铺设高度及钢筋数量间距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经监理工程师检签认可后方能进行砼的浇筑。
(4) 钢筋焊接和搭接长度必须按设计与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5) 桥面清扫干净、洒水湿润,进行砼浇筑并振捣密实,外表美观整齐。 (6)桥面排水工程必须做到符合设计要求。 (7) 桥面伸缩缝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
4.3.7 台背后的路基填土必须按设计要求的密实度分层回填压实施工,不得使用腐植土、垃圾土、淤泥,含树根、草芥等杂物的土。若属高填方时得按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规定分层回填砂砾并压实,每压实层均应按检测频数检测压实度,并报监理工程师认可,方可进行上层土回填。
4.4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4.4.1一般工程质量事故(包括施工和设计方面原因造成的)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方面分析事故原因,并责成事故责任方及时写出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案,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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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同意后进行处理,并书面报告业主。
4.4.2重大质量事故,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监理站和业主汇报。由监理站组织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方案,并责成责任方写出书面报告,提出具体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监理站总监、业主同意后进行处理。
4.4.3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提交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等文件报监理站业主备案。 4.5停工与复工
4.5.1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顿:
①未经检验认可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②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改正,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③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④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⑤擅自将工程转包;
⑥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盲目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⑦其它。
4.5.2施工单位在接到停工令后,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因素。
4.5.3经整改已具备复工条件的,由监理工程师发出复工指令,施工单位方可恢复施工。
5工程质量评定和竣工验收
5.1分项工程检查
5.1.1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一般先评定分项工程,再评定分部工程,后评定单位工程,最后确定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
5.1.2分项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应对关键部位随时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应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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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所有分项工程施工,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后,将质量保证资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工程师核查,监理工程师对关键部位按规定频数抽检复查签认。
5.2分部工程验收
5.2.1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分部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填写相应的工程报验单,附上有关技术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查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后,将验收意见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工程漏项,限定施工单位处理期限和再验日期,对验收资料所缺部分和错误之处限期补正。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监理工程师提请业主组织监理、施工、设计和质监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分部工程施工。
5.2.2如工程要求分阶段(或分部位)进行正式验收,应在前一阶段(或前一部位)正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阶段工程施工。
5.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5.3.1初验
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验收申请报告和相关竣工验收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的主要内容为:
①材料、构件、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 ②试验检测资料;
③施工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
④施工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有关签证绘制的竣工图。
上述各项材料齐全合格后,先由监理站初验,初验合格后再正式签署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申请报告”,提请业主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正式验收。
5.3.2正式验收
由业主组织监理、施工、设计、质监等单位对工程进行正式验收。单位工程正式验收后,按有关规定由质监部门核定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以上的工程才能办理移交手续。
5.4竣工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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