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0.2在工程文件与档案的整理立卷、验收移交工作中,建设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
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前当地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竣工验收;
6、对列入城建档案馆(室)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
3.0.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移交。
3.0.4建设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各分包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各分包单位应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文件整理、立卷后及时移交总包单位。建设工程项目由几个单位承包的,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其承包项目的工程文件,并应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
3.0.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工程文件的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须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4 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
4.1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
4.1.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4.1.2工程文件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
4.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
4.2.1归档的工程文件应为原件。
4.2.2工程文件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4.2.3工程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2.4工程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水、蓝黑墨水,不得使用易褪色的书写材料,如: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4.2.5工程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
4.2.6工程文件中文字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297㎜×210㎜)。图纸宜采用国家标准图幅。
4.2.7工程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力大、耐久性强的纸张。图纸一般采用蓝晒图,竣工图应是新蓝图。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用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
4.2.8所有竣工图均应加盖竣工图章。
1、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总监。
2、竣工图章示例如下(图4.2.8): 3、竣工图章尺寸为:50㎜×80㎜。
4、竣工图章应使用不易褪色的红印泥,应盖在图标栏上方空白处。 4.2.9利用施工图改绘竣工图,必须标明变更修改依据,凡施工图结构、工艺、平面布臵等有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应当重新绘制竣工图。
4.2.10不同幅面的工程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10609.3-89)统一折叠成A4幅面(297㎜×210㎜),图标栏露在外面。
5 工程文件的立卷
5.1 立卷的原则和方法
5.1.1立卷应遵循工程文件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便于档案的保管和使用。
5.1.2一个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工程组成时,工程文件应按单位工程组卷。
5.1.3立卷可采用如下方法:
1、工程文件可按建设程序划分为工程准备阶段的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竣工验收文件5部分;
2、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可按建设程序、专业、形成单位等组卷; 3、监理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4、施工文件可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专业、阶段等组卷; 5、竣工图可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6、竣工验收文件按单位工程、专业等组卷。 5.1.4立卷过程中宜遵循下列要求: 1、案卷不宜过厚,一般不超过40㎜。
2、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一般应分别组卷。
5.2 卷内文件的排列
5.2.1文字材料按事项、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印本与定稿、主件与附件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本在前,定稿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5.2.2图纸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5.2.3即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
5.3 案卷的编目
5.3.1编制卷内文件页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文件均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每卷单独编号,页号从“1”开始。
2、页号编写位臵:单面书写的文件,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折叠后的图纸一律在左右下角。
3、成套图纸或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4、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5.3.2卷内目录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目录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B的要求。
2、序号:以一份文件为单位,用阿拉伯数字从1依次标注。 3、责任者:填写文件的直接形成单位和个人。有多个责任时,选择两个主要责任者,其余用“等”代替。
4、文件编号:填写工程文件原有的文号或图号。 5、文件题名:填写文件标题的全称。 6、日期:填写文件形成的日期。
7、页次:填写文件在卷内所排的起始页号,最后一份文件填写起止页号。
8、卷内目录排列在卷内文件首页之前。
5.3.3卷内备考表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卷内备考表的式样宜符合本规范附录C的要求。
2、卷内备考表主要标明卷内文件的总页数、各类文件页数(照片张数),以及立卷单位对案卷情况的说明。
3、卷内备考表排列在卷内文件的尾页之后。 5.3.4案卷封面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案卷封面印刷在卷盒、卷夹的正表面,也可采用内封面形式。案卷封面的式样宜符合附录D的要求。
2、案卷封面的内容应包括:档号、档案馆代号、案卷题名、编制单位、起止日期、密级、保管期限、共几卷、第几卷。
3、档号应由分类号、项目号和案卷号组成,档号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4、档案馆代号应填写国家给定的本档案馆的编号,档案馆代号由档案馆填写。
5、案卷题名应简明、准确地提示卷内文件的内容。案卷题名应包括工程名称、专业名称、卷内文件的内容。
6、编制单位应填写案卷内文件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者。 7、起止日期应填写案卷内全部文件形成的起止日期。
8、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各类文件的保管期限详见附录A。
永久是指工程档案需永久保存。
长期是指工程档案的保存期限等于该工程的使用寿命。 短期是指工程档案保存20年以下。
同一案卷内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该案卷保管期限应从长。
9、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同一案卷内有不同密级的文件,应以高密级为本卷密级。
5.3.5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内封面应采用70g以上白色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