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号: 0120703500313
课 程 设 计
题 目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姓 名 指导教师
打字店组织设计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 工商0703 罗超 奚祥英
2010 年
7 月
9 日
课程设计任务书
学生姓名: 罗超 专业班级: 工商0703
指导教师: 奚祥英 工作单位: 管理学院
题 目: 打字店组织设计
初始条件:
1. 经营环境:武汉理工大校区,如鉴湖路; 2. 经营资本:50000元以内;
3. 服务对象:以学生、教师为主,兼顾居民; 4. 服务内容:文档打印、复制与装订;
要求完成的主要任务: (包括课程设计工作量及其技术要求,以及说明书撰写等具体要求)
1. 打字店组织结构设计(包括职能与关键职能;管理幅度与层次;
岗位、业务组合与管理权限设计等主要内容); 2. 打字店组织结构示意图; 3. 分小组完成打字店管理制度建设:
a) 打字店管理总则(包括组织宗旨、领导、经济责任、设备管理、技术规范、等等内容); b) 员工管理规范(包括员工录用、考勤、病事假、奖罚等内容); c) 岗位说明书(包括岗位名称、任职资格、职能、职责、相互关系); 4. 顾客接待工作流程图;
时间安排:
18周——完成任务1、2、3a; 19周——完成任务3b、3c、4。
指导教师签名:奚祥英 2010年 6 月 22 日
系主任(或责任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打字店组织设计
1. 打字店组织结构设计
1.1打字店要做的业务事项 (1)业务:打字、复印、扫描、名片、电子邮件传送 (2)管理:经营执照、税务登记、人事 (3)财务:经营收支、工资、各种费用 (4)后勤:设备配置与维修、生活安排 (5)其它:治安、计生、社区公益活动
1.2基本职能
1.2.1打印服务
打印服务主要为打字、复印、排版装订、制取图片、传送资料等组织的创收性工作。
1.2.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主要为钱款收付、核算保管、银行存取、费税办理等与钱款有关的事项.
1.2.3综合管理
综合管理主要为人事行政、治安卫生、质量、营销、公关、设备等组织的其它事项。
1.3打字店关键职能设计
1.3.1关键职能
综合管理职能是关键职能,综合管理职能包括投资选址、客源营销、质量设备、设备维护等,这些活动对打字店持续经营至关重要。
1.3.2职能分解
(1)业务职能:①打字职能②复印职能
(2)财务职能:①会计职能②出纳职能③审核职能
(3)综合管理职能:①营销职能②质量职能③设备管理职能—设备采购职能、设备维护职能、耗材管理职能④行政管理职能
2. 管理幅度与层次
由于本打字店规模较小,可定幅度为6人,层次设为3层
3. 岗位、业务组合与管理权限设计
3.1 岗位、业务组合与管理权限设计表
职位 店长职位 表3-1 岗位、业务组合与管理权限设计表 业务组合内容 职 权 职责(职位说明书见下章) 管理:经营执照、税务登经营决策权 对打字店经营负责全面记、人事 责任,包括投资、管理、后勤:设备配置与维修 依法经营等 其它:治安 接待顾客、营业款收取记帐、复印、辅打字、电子邮件传送、扫描、名片、生活安排、计生、社区公益活动 参谋权、职能权、执行权 对后勤生活非经营决策负责、执行打字外其它业务 复印员岗位 打字员岗位 财务员岗位 打字、辅复印 职能权、执行权 执行打字工作、辅助复印 经营审核、工资、各种费职能权、参执行日常收入和费用登用 谋权执行权 记活动,做到日清日结 3.2职责权限界定
3.2.1 决策层职责权限:
3.2.1.1 职责
(1) 认真贯彻组织的基本原则、基本思路,积极为组织的长远发展谋划 (2) 积极掌握组织的工作动态,为决策提供信息。
(3) 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为开展各项业务工作提供高质量服务。 3.2.1.2 权限
(1) 对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方式有建议权。
(2) 在经营中发现部门及个人存在的问题,有权提出批评意见或整改建议。 (3) 有权根据检查要求确定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向有关业务部门了解情况; (4) 为完成组织目标任务,有抽调相关人员参与工作的建议权。 (5) 有权根据情况及工作需要向配备、调整组织人员。
3.2.2 参谋层职责权限:
3.3.2.1 职责
(1) 在决策层领导下开展工作。
(2) 按照上级下达的组织目标,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调查研究,收集掌握各类情况,及时做好反馈报告。
(3) 对各业务部门的经营工作进行指导。
(4) 对各业务部门应完成的组织人物进行督查落实。 3.2.2.2 权限
(1) 对组织经营方式、经营目标有建议权。
(2) 对部门经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提出纠正的建议权。
(3) 对确定的经营目标,有根据自己的专长挑选具体参谋范围的建议权。 (4) 对经营工作的开展和推进,有检查、指导权。
3.3.3 执行层职责权限:
3.3.3.1 职责
(1) 在决策层和参谋层的领导下工作。 (2) 进行各部门范围内的基本业务工作。 (3) 认真对待工作内容,按时完成工作要求。 (4) 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内容。 3.3.3.2 权限
(1) 对组织拖欠薪金的行为有催要权。 (2) 对未被组织规章制度的行为要求有拒绝权。
(3) 根据业务需要,有向领导提出业务改进、设备改进等建议的建议权。 (4) 对损坏组织设备的行为有要求赔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