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的畜牧业发展创造了环境。
(2)进行废弃物综合利用,发展有机农业
有机肥是有机固体废物(包括有机垃圾、畜禽粪便、饼粕、农副产品和食品加工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微生物发酵、除臭和完全腐熟后加工而成的有机肥料。与化肥相比,有机肥料含有植物所需要的大量营养成分和多种微量元素,对植物的养分供给比较平衡持久,有很长的后效。有机肥料是土壤肥力的主要物质基础,施用有机肥料有利于提高土壤的吸收性能、缓冲性能和抗逆性能;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特性,提高土壤保水、保肥和透气性能,为植物生长创造良好的土壤环境;同时,有机肥在土壤中分解,转化形成各种腐殖酸物质,促进植物体内的酶活性、物质的合成、运输和积累,并能有效地减轻重金属离子对作物的毒害,这对生产物污染的安全、卫生的绿色食品十分有利。
随着全球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生活质量和食品品质产生了独特的要求,在农业生产中使用有机肥料和生物杀虫剂代替化肥和化学杀虫剂,从而减少环境污染,增强土壤肥力,生产出纯天然、无污染的健康食品。农田长期偏施单质化肥,是土壤板结,破坏土壤结构,最终影响农业生产。本项目的实施,将促进”有机”循环链的发展,发展有机农业,实现污染物的资源化,促进物质和能量的循环,形成一个经济、合理、完整、多层次、多功能的良性循环系统,促进当地生态农业的发展。
(3)是落实科学发展,保护环境和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需要
由于项目区秸秆利用率低,导致秋收后大量秸秆长期长在地里或者堆放在田间地头路边、农村宅院前后,严重影响镇容村貌。同时,随着养殖规模逐年扩大,养殖畜禽粪便不能被及时施用于农田利用,也难以进行有处理;使畜禽粪污成为严重的环境污染物,不仅严重影响镇容村貌,而且增加了农民生产生活负担,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和环境的不断污染。项目建设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角度,开发和综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对秸秆和养殖粪便进行生物有机肥加工,有效防止由于秸秆焚烧火就地丢弃对大气和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以及畜禽粪便带
来的污染,不断提高草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4)提高产品品质,增强企业自身竞争力
项目加强养殖污染物综合治理,切实改善生产环境,进行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满足市场消费需要,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紧紧抓住国家加大投入加强畜牧养殖污染重点治理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农业循环经济的模式对畜禽粪便污染物进行有机肥加工,这对企业提升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综合生产水平及示范带动畜禽规模养殖进行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物防治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项目投产后年可产颗粒有机肥3万吨,通过对项目区奶牛、肉牛、羊、鸡等养殖户粪便的有机肥转化,变“废”为“宝”,可改善畜禽养殖环境,完善企业畜禽标准化养殖生产链条,提高企业自身的竞争力。
1.2工作依据、原则和范围
1.2.1编制依据
1.2.1.1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87年1月1日实施)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⑸《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3年1月1日实施); ⑺《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8年4月1 日颁布);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9月1日)。
1.2.1.2条例、规定
⑴《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
号);
⑵《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务院第31号令); ⑶《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1997.2.20); 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本)》 ;
⑸关于印发《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第一批)和《国家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示范名录》(第一批)的通知 环发〔2006〕130号;
⑹《甘肃省2015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⑺《关于印发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2006-2010年)的通知》财政部 环保总局 财建[2006]318号;
⑻《甘肃省环境环境保护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甘环发[2012]89号); ⑼《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级环境保护项目的通知》甘肃省环境保护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环发(2014)263号。 1.2.1.3项目有关文件
⑴《甘肃省华亭银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生物有机肥生产线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甘肃科兴生态农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⑵《甘肃省华亭银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3万吨生物有机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宁夏智可达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委托书。 1.2.1.4规范、标准
(1)《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 国家计委; (2)《甘肃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平凉地区基价》(2004年); (3)《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4)《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甘肃省平凉地区基价》(2004年); (5)《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和1993年局部修订(GBJ10-89);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J7-89);
(7)《工业及民用通用设备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J55-83);
(8)《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J17-88);
(9)《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3—96); (10)《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GBZ1-2002); (11)《作业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1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 (1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1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15)《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16)《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J87—85);
(17)《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环境排放标准》(GB12348-2008)。
1.2.2编制原则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环境保护的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标准。
(2)根据畜禽粪便处理要求,所选有机肥生产加工工艺力求技术先进成熟、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妥可靠、高效节能、经济合理,确保畜禽粪污处理效果,减少工程投资及日常运行费用。
(3)确保工程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提高自动化水平,降低运行费用,减少日常维为护检修工作量,改善工人操作条件,选用国内外先进、可靠、高效、管理和维修方便的处理设备。
(4)采用可靠、安全的控制系统,实现科学自动化管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5)妥善处理处置有机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恶臭和噪声,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6)为保证有机肥生产系统正常运转,供电系统需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有机肥加工厂运行设备有足够的备用率。
(7)有机肥加工厂总平面布置力求在便于施工、安装和维修的前提下,使各处理构筑物尽量集中,节约用地。使厂区环境和周围环境协调一致。
(8)采取远期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使项目建设与发展规划相协调,既保护环境,又最大程度地发挥项目效益。
1.3项目概况
1.3.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为利用畜禽粪便加工生产生物有机肥的项目,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中第一项“农林业”第30条“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及有机肥料产业化技术开发与应用”,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2项目建设地点
甘肃省华亭县东华镇王峡口村。
1.3.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3.3.1建设规模
新建年产3万吨生物有机肥加工厂一座。 1.3.3.2建设内容
新建有机肥发酵车间449.14m2、有机肥生产车间942.24m2、有机肥成品库987m3、仓库81.25m2、粪便堆放厂房525m2、、综合办公室172.8m2、配电室及维修间4及公用工程,配套有机肥发酵设备、筛选处理设备、造粒及包装设备、粪便及成品运输车辆、公用辅助设备等。
1.3.4主要工艺
根据畜禽粪污的特点,并结合目前国内现有畜禽粪污的成熟治理工艺,采用加入菌剂发酵的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