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级住宅改造提升应注重完善内部功能和整修屋顶、墙面;B级和C级住宅要加固修缮;D级危房应原址重建或异地新建。
2)屋顶改造提升
现有公共建筑和农民住宅正房为平屋顶的,在房屋结构许可、地基承载力满足要求的前提下,鼓励改为坡屋顶。坡屋顶的具体形式结合村庄总体规划和农户需求确定,一般采用全坡、半坡、檐口三种。山区宜采用全坡屋顶,有晾晒粮食要求的,可采用半坡屋顶和檐口形式。
全坡半坡形式选用轻钢屋架,屋面瓦可选用经济实惠、节能环保材料。屋顶颜色应与规划确定的整体风貌特色相协调,可选用灰色、红色(深)等。根据农户需求,预留加装太阳能热水器、电视接收天线等位置。大力推广利用屋顶建太阳能发电站技术,太阳能发电站由专业公司统一市场化运作。永久性房屋屋瓦材料不宜采用彩钢板,宜采用节能屋面及其他现代材料。屋顶坡度应根据日照要求、建筑进深等条件确定,不得影响相邻建筑标准日照要求。不适合做坡屋顶的,可通过对屋顶、墙身作细部处理达到美观效果,整治后的屋顶形式应与村庄原有风貌相协调。
3)墙体改造提升
整改有碍规划、影响景观的农户围墙和附属房屋,整合空间,美化环境,形成良好的景观风貌。
墙体改造要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环保装修材料。公共建筑和农户住宅正房可采用两种作法:一是加抹保温砂浆、喷刷保温涂料;二是外贴保温板、喷刷保温涂料。其他房屋外墙和围墙墙面采用加抹普通砂浆、喷刷普通涂料。颜色以浅色为主,局部可配以深色形成图案。沿街外墙可绘制文化墙。
有一定历史价值的房屋、围墙应保持原有风格,修旧如旧。
清水砖墙、石坯墙、贴面墙体、水刷石墙简易的整治方式:直接清洗、修补表面平整且勾缝较为整齐的墙面。选用相同或相近的材料修补局部有破损的墙面。对墙面勾缝较脏或已损坏的,可重新用白色或灰色水泥进行勾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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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坯墙简易的整治方式:结构完好、墙面平整的土坯墙,宜保持原状;及时修补结构尚好、局部破损的墙体;拆除破损严重、影响安全或观瞻效果的墙体。
4)门窗改造提升
在满足安全、采光、通风等性能要求下,门窗改造要使用现代工艺,提高保温效果,搞好造型设计,注重增加美感,宜采用保温节能的塑钢双玻门窗,一般不采用普通铝合金门窗和钢门窗。
5)危房改造
按照村民意愿,拆除影响交通、消防、安全、环境的危旧建筑、简易房屋、旱厕、牲畜棚等构筑物、建筑物。
明确村庄危房改造数量后,完成危房改造任务。危房改造所需材料宜就地取材、经济适用。选用当地石头、砖、瓦、木材、生土等建筑材料。可通过本地原土中掺入一定比例的细砂和砾石,形成“黏土混凝土”骨料,进而形成夯土墙体,提升房屋的耐久性能和强度。应兼顾防火要求,采用阻燃材料。农村危房改造应由经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或有资质的施工队伍承担。
6)新建民居
民居新建应综合考虑日照、通风、消防、防震、地形地貌等要求,在传承当地传统文化的建筑风格和结构形式基础上,鼓励发展新样式。平面设计应根据当地风俗习惯和农户要求,做到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各功能空间互不干扰。新民居提倡优先采用坡屋顶,有晒粮要求的,可通过对屋顶、墙身作细部处理达到美观效果。
新民居设计应积极采用新型节能材料和产品,加大农村CL(Composite Light)建筑保温结构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力度,推进农村被动式房屋建设进程,同时应注重就地取材,降低建造成本。
坝上地广人稀区域、城市规划区片区、城区附近重点区域及多村联建村庄的新建民居,应按照地方传统特色,多次征求村民意愿后,由规划编制单位精心设计并指导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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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建民居建筑差异化效果指引
按照地理位置、区域特点将全市分为四大片区,即坝上片区(包括张北县、康保县、尚义县、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塞北管理区)、城市规划区片区(包括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宣化区、下花园区、崇礼区、万全区)、西南部片区(包括阳原县、蔚县、怀安县)、环首都片区(包括怀来县、赤城县、涿鹿县),规划对民居建筑采取分区差别化进行指引。(民居建筑指引效果详见附图) (二)安全饮水
1、规划内容
确定村庄供水水源的选择及水源保护措施;确定村庄供水水质、用水量和水压的设计原则;确定村庄的供水方式;确定供水站(厂)址选择和平面布置的原则;确定村庄供水管网布置、管径、管材。确定给水管线埋深和走向。村庄安全饮水普及率达100%。
2、规划设计指引 1)水源工程
位于城镇周边的村庄,应根据经济、安全、实用的原则,延伸城镇供水管网,实行城乡一体化供水。距离城镇较远的村庄,可建设给水工程,联村、连片供水或单村供水。
地表水水源保证率在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其它地区不低于95%,地下水水源设计取水量应小于允许开采量。山区村庄可多户或单村建设引泉池工程,通过收集、处理、输送山泉水,满足村民的生活用水需求,引泉池工程应重点保障山泉水水质,合理设计引泉池的容量,丰水期进行蓄水以满足枯水期的用水需求。
加强分散式水源(水井、手压机井等)的卫生防护,水源周围30米范围内不得有污染源。对非新建型村庄应清除污染源(粪坑、渗水厕所、垃圾堆、牲畜圈等),并综合整治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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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地下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要求,地表水水源水质应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要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设置保护区,并设置明显的范围标志和严禁事项告示牌。
村庄供水站(厂)址的选择,宜充分利用地形高程、靠近用水区和可靠电源;与村庄建设规划相协调;有良好的工程地质条件;有良好的卫生环境,并便于设立防护地带;少拆迁,不占或少占良田。
村庄供水站生产构(建)筑物和生产附属建筑物宜分别集中布置,生产附属建筑物的面积及组成应根据水厂规模、工艺流程和经济条件确定;加药间、消毒间应分别靠近投加点,并与其药剂仓库毗邻;消毒间及其仓库宜设在供水站(厂)的下风处,并与值班室、居住区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2)供水水量
精品村、达标村规模化联村集中供水工程最高日综合用水定额分别不低于90L/人.天和75L/人.天,单村供水工程最高日综合用水定额分别不低于60 L /人.天和50 L /人.天。村庄内部养殖牲畜和家禽的,小牲畜用水标准时8升/只.天;大牲畜用水标准时16升/只.天;家禽的饲养用水标准时2升/只.天。
3)供水保证率。村庄设计供水规模在20m3/d以上的集中式供水工程不低于95%,其他集中式供水工程或严重缺水地区不低于90%。
4)供水水质
供水水质应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应根据水源水质条件确定适宜的水处理措施,按要求配备必要的消毒设施。一般对于水质
良好的地下水,可只进行消毒处理,消毒剂可采用次氯酸钠、二氧化氯、漂白粉等,对于铁、锰、氟超标的地下水应采用氧化、过滤、吸附和混凝沉淀等净水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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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水管网
输配水管网布置力求简短、布置合理,便于施工、维护,确保运行可靠;要按照《村镇防火设计规范》,在管网适当位置,设置消火栓,消火栓的给水管道管径不应小于100mm,住宅的入户管管径不宜小于20mm。有共同水源的村庄之间的供水管网以环状布置为主,村庄内部供水管网以支状布置为主。村庄主要道路上的供水管网宜布置为环状;管材和管件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要求,可选择塑料给水管、有衬里的铸铁管、经可靠防腐处理的钢管等管材,宜优先选用塑料给水管,包括聚乙烯(PE)管、硬聚氯乙烯(PVC-U)管等管材。
聚乙烯(PE)管 硬聚氯乙烯(PVC-U)管 球墨铸铁管
给水管道应沿村庄道路敷设,宜平行于建筑物敷设在人行道或草地下;给水管道与建筑物基础的水平净距应大于3.0m,与围墙基础的水平净距大于1.5m,与污水管、煤气管的水平净距应大于1.5米;给水管道的覆土深度应根据土壤冰冻深度、车辆荷载、管道材质等因素确定,管顶最小覆土深度坝下地区宜在1.5m以上,坝上地区宜在2.5m以上;给水管道与污水管道交叉时,给水管道应敷设在上面。
供水主管道两侧各1.5米范围内,禁止从事挖坑取土、堆填、碾压和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等危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活动。
6)供水水压
村庄供水水压应满足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配水管网中用户接管点的最小服务水头,单层建筑供水水压不小于0.1MPa,二层建筑供水水压不小于0.12MPa,二层以上每加一层增加0.04MPa。
7)供水方便程度
精品村应满足全日制供水要求,自来水入户率100%,一户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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