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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与朋友圈的定位有关,朋友圈的定位是一个私密的信息分享圈子,在用户同意互加为好友后才能查看,本身就具有一定权限,而分组也同样是为了权限,加之微信提供了屏蔽的功能,用户可以将通讯录中不想来往的人屏蔽,在这两种条件下,朋友圈的分组可见功能添加在app上就使其显得累赘了。
而近年微信正以极快的速度发展壮大,从最初只加朋友的熟人社交软件成为了一个公共性聊天工具,其中既包含了私人之间的人情往来,也发挥了工作沟通的功能,甚至沦为了卖东西打广告的公共平台,微信营销也很快成了一门学问。由于新增人员的无限扩大,用户微信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弱关系,对待圈子里不同的人,自然有不同的脸孔,用户在朋友圈发布的内容,不一定想让圈子里的每一个人都看见。现在的朋友圈已经不断地在偏离原来的定位,还有一直蔓延的趋势。当你朋友圈的“私密”朋友达到一定数量级时,膨胀的圈子便大大妨碍了用户对于隐私空间的诉求,而屏蔽功能又存在影响用户社交关系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分组就顺应用户(尤其是中国用户)的人情世故和社交心理的需求出现了。
同理,Facebook和Google+的分享机制也是为了在信息数量庞大内容繁杂的环境下保护用户的隐私。
首先看看facebook是怎么做到隐私保护的:每位用户都可以对自己的动态进行隐私设置,facebook提供了如下选项:1、仅限朋友可见(即一度人脉)2、朋友的朋友可见(即二度人脉)3、特定人选可见4、仅限自己可见5、选择不许这些人看见6、所有网民可见(完全公开)。通过这几项设置,facebook认为用户完全可以保护自己的隐私。
而Google+将Google的在线产品整合,以此作为完整社交网的基础,用可由用户自定义的群组(circle)代替了复杂的算法,对用户进行隐私保护(这也是Facebook的软肋)。通过用户自主的对好友进行分组来筛选那些信息可以被哪些好友读取,哪些不可以,这与微信朋友圈的分组可见功能几乎一致,可以说是其前身。Gundotra说:“社交网络是为社交设计的,而圈子只为对的人开放。”与微信不同的是,Google+的圈子最的的目的不是人的聚合,而是兴趣的聚合,使用它的目的主要在于找到志同道合的人然后在圈子提供的平台里交流兴趣和心得,在这种定位下,Google奉行的自由原则、将选择交给用户的机制是目前任何算法所不能做到的。
Google 认为,圈子功能解决了Facebook 没能完成的分享难题。Shimrit Ben-Yair,社交产品经理说:“在Facebook 上,我有五百个朋友 —— 包括我妈和我的老板。当我在Facebook 上时,我过度分享了我的信息,而Twitter 上我又分享不足,因为Twitter 是公开的。如果Google 完美平衡了过度分享和分享不足,那么我们会彻底改变社交互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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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从理论上讲Google+的信息分享机制确实比Facebook领先一步,在Facebook上社交的单位是好友(即一个自然人),而Google+的社交单位是circle(群组),(此处的社交单位是依据浏览好友信息的权限划分)。而在真实的社交谱图中,我们有权决定涉及自己隐私的信息的获取权限,也因此Google+标榜自己比Facebook更加接近真实世界的社交图谱。
用户使用体验及分析
为了了解用户对社交软件信息分享机制的分组功能的使用状况及体验,此处以微信朋友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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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展开了调查,结果如下。
而将年龄和使用分组功能的频率结合分析可知,(分析结果如下图) 1、35岁以下的人群中,偶尔或经常使用分组可见功能的人占较大比重。
2、35岁以上的人群中,每次一定要发送分组的人比重是最大的;与此相反的是,从不使用分组的人比重也是最大的。调查结果走向两个极端。
3、无论在哪个年龄段中,从不使用分组功能的人数均达到25%以上。 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作出如下理解
1、在年轻群体中,微信用户大多会因隐私保护、兴趣指向、社交群体定位等原因在发送朋友圈时或多或少地使用分组功能。
2、在较年长的群体中,用户的社交关系愈发复杂,朋友圈的内容也会对日常工作、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因此趋向于选择每次发送分组的人比重较大。而此类人群对网络社交的依赖程度相对较低,一是此群体使用朋友圈的频率整体不高,其微信圈子仍存在较强的关系属性,对不同圈子定向发送内容的功能对他们而言是个弱需求;二是对朋友圈分组功能不熟悉或此功能对于他们来说略显累赘;三是这类人群发送的朋友圈内容通常较为理性,没有分组的必要。
3、各年龄段中都有占一定比重的人群认为分组功能是不必要的,说明此功能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缺陷及不合理之处。
在互联网隐私问题上,有人质疑:我们难道不能在网络上开垦点自留地吗?但关键是,哪里算是自留地。当有人要把你自留地里的私货拉出去时,你是否有权阻拦?何以阻拦?是否所有上传于互联网的东西,都将被默认为“公开”?在互联网发声,既不同于传统的私人活动,也不同于传统的公共活动。它的起点可能是私人性的,但由于互联网技术的一些特质——信息能长期保存,广泛传播等,最终会有公共性的后果。
facebook在保证个人隐私的条件下,逐步开发好友间的信息共享,这是它一直在做的事情,是最有争议,也是它最可怕的一面。对此存在以下几个质疑:
1、facebook是社交网站,用户在上面发布信息,是希望和不经常见面的好友分享近况和消息,为什么会有“仅限自己可见”这样自相矛盾的选项?
2、如果用户不进行隐私设置,用户所有的动态均会默认为可以被所有网民获取,因此用户为了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得不频繁进行隐私设置,这在无形中使社交变的麻烦了。
此处值得一提的是,Twitter的信息分享机制就几乎完全没有考虑隐私问题,信息几乎是畅通无阻地在整个Twitter中传播。只要用户在发送时没有设置Private,一个人的所有Tweet都可以被所有人看到,并且用户可以在自己的Home Timeline中可以看到所有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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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所有Tweet以及他们转发的消息。而考虑到在Twitter上查看消息并不需要注册,实际上消息是在整个互联网中传播的,这就使Twitter形成了一个绝佳的讨论平台,常常会在各种思想的交锋中碰撞出火花。这种开放的机制适合于论坛式的平台,如微博,人人等,但由于会损害用户的隐私,应用在较为私密的信息分享圈子中就不合适了。
对此,我针对微博近期推出的类似朋友圈分组可见功能的定向微博功能对用户进行调查。
由结果可见,大部分用户在发送微博时基本不会使用定向微博的功能,甚至不知道这一功能,这正与微博开放、共享的论坛式社区式分享环境有关,而在这种环境下,比起定向发送微博的功能,用户更需要的应是定向浏览微博的功能,以实现在接收消息过程中的分类。事实上,Google+这种圈子的隐私策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消息的传播,使得消息被封锁在一个个圈子里面,彼此无法碰撞,无法看到思想的冲突,因此同样不适合于Twitter、微博这样的开放平台。
Facebook还提供了group的功能,这是一种更高一级的好友功能,从群组的图标来看,是希望用户自主根据兴趣或者地理位置划分,在这点上,人人网上的群完全与其一致。group中提供了三种设置:公开、封闭和保密。公开的group中,群成员和动态对所有人都可见;封闭的group中,任何人可以查看群和群成员,但只有群成员可以查看群内帖子。保密的group中,只有群成员可以查看群和群成员以及群内帖子内容国内人人网页模仿了这种模式,稍有改动,只有保密群和私密群两种,分别对应封闭的group和保密的group。 但group在使用上缺乏引导,而对这一缺陷的修正正是Google+的优势所在,因为在Google+上,每当你更新自己的动态或者分享好友的动态时,google+都要求你选择一个circle,从而确定对你的信息的获取权限。facebook不会强制你使用群内分享功能,但是用户没那么聪明勤劳并且有耐心,很少人会为了保护隐私自觉地创建群、维护群、发展群,除非他有另外的需要。因此社交网站在保护隐私方面限制用户换个角度来看反而是爱用户,为用户考虑。但是google+也并不令人满意,缺点仍然是在选项上:用户可以同时分享给多个circles,但是需要重复选定范围;其次就是实名制政策上的问题:如何确认对方真实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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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究竟是不是我朋友或熟人),这还需要google进一步摸索改进,如果静下心来做的话,我认为google+是会超越facebook的,得益于对隐私的重视和保护。
虽然很多功能在理论上能做得更好,但是也会损失一定的用户体验,移动端的应用如果需要复杂的管理,那么至少在设计层面是有问题的,因此一个真正好的产品应该是一个能做好减法的产品。Google+的设计本身是不错的,然而在实际使用中,其控制过于繁琐,用户的使用体验并不太好。尤其是每一条消息都要考虑隐私保护(圈子选择)的问题,给轻松的社交活动带来了不少的脑力成分,似乎Google一贯的“工程师思维”又不经意地流出来了,给人的感觉并不很亲和。另外一方面,Google+的野心太大了。对一个人所有在网上的信息进行汇总和分发,这是google一贯追求的整合全互联网信息的使命,但这对用户来说,是一个太过庞大的信息共享系统——用户所有在网上的信息都要共享,虽然用户可以对要共享的人进行管理并选择愿意共享的人,但这些信息是用户的的确确愿意共享的吗?很难说。一个人在网上的信息总是有愿意共享出去,也有不愿意共享出去的,这同时也是几乎所有的互联网社交软件需要面对的问题。因此,虽然理论很先进,但是google+还没有处理好其中的微妙体验,有待提升。
Google+结合了facebook的强关系好友和twitter的单向好友关系两方面的优势,但也正因为如此,导致好友的隐私实质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实际上我们知道,每个人对好友的隐私都是感兴趣的,但是对自己的隐私是更愿意保留并隐藏的。也就是说我们每个人实质上是希望自己的隐私更少被人了解,而却希望自己更多了解别人的隐私,这本身就是个矛盾。Google+通过简单的circle去控制管理个人共享的信息,彼此非对称,却也隐藏着用户容易暴露不想显示给别人的信息的风险。这个和之前gmail里面buzz默认共享信息是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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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主要是以人的关系来聚合的圈子,从人的关系来看就不光是隐私控制的问题了,还有兴趣、活动以及时间的维度的问题。兴趣和活动的维度会超越或者脱离现有人际关系圈子,而最难把握的是时间的维度,即是说随着时间推移,人际关系的疏离会发生变化。再者现实中的圈子和互联网世界的圈子还是有极大的不同的。第一,现实世界的圈子与物理空间息息相关。当你在家里,你的圈子就是“家人”;吃完早餐去上学,圈子变成“同班同学”;放了学去打球,圈子就是“球场上的球友”。但是互联网作为一个“虚拟世界”是无法模拟物理空间的。第二,现实世界的圈子是随机的。就算在同一个球场上,今天和你打球的人和昨天相比,可能多了一人,或者少了一人,甚至完全换了一队,事件的随机性极强,计算机根本没办法穷举所有的情况,更不用说是用户手动划分和管理的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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