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属于医疗专项技术或医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内容的。
4、属于可用于识别个人身份的或者公开后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5、不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行业法定权限内的信息。 6、医疗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 三、公开方式、申请方式、公开程序及公开时限 (一)公开方式
1、院内设立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意见箱。 2、公告和公开发行的信息专刊。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医院网站、院长信箱。 5、病友告知书。
6、召开病友座谈会和社会监督员座谈会。 (二)申请方式
社会公众和组织可依法向医院申请获取涉及其自身利益的相关信息。申请应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所需信息内容及用途等。
1、采用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申请。
2、采用在医院网站或电子邮件等电文形式提出申请。 3、采用信函、传真等提交申请。 (三)公开程序
医院在收到申请后及时登记,并根据下列情形给予答复或者提供信息: 1、申请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申请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医院掌握的信息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能够确定该信息拥有单位的,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进行更改或补正,申请人未更改或补正的,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5、对于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医院申请获取同一信息的,医院已经作出答复且该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对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其自身利益无关的信息,不予提供。
7、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医院信息公开主管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
6
[键入文字]
答复期限,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8、如申请获取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须征得第三方同意。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时限内。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公开部门
医院信息公开办公室(院办) 五、收费标准
申请人对医院申请信息公开须支付实际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和递送等成本费用。 六、监督检查
(一)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医院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科室信息公开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医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制度规定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
七、执行时间
自本制度发行之日起施行。
7、“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要求(以下简称“三重一大”),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凡涉及医院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精神; 2、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整体工作规划、工作目标的确定;
4、涉及医院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5、工资、待遇等涉及全体干部职工的事项;
7
6、领导班子认为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二)重要人事任免 1、中层干部的任免; 2、后备干部推荐、选拔; (三)重要项目安排
1、大宗办公物资及设备采购等;
2、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资产处置。 (四)大额资金使用
财务年度预算调整、大额资金使用等。 二、“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 (一)决策酝酿
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前要广泛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干部职工意见,深入进行论证和协调,提交论证报告或立项报告。
(二)集体决策
1、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党政联席会议,充分听取与会人员意见,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
2、集体决策事项,应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明确实施负责人和部门。 (三)执行决策
1、“三重一大”决定的事项,由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和拒绝执行。
2、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时将落实情况向班子主要负责人汇报,遇到疑难重大问题应及时请示研究。
三、“三重一大”事项的责任追究
(一)凡属下列情况给国家、医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1、不遵守、不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决策程序的。 2、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个人决策的。
3、未向领导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二)责任追究主要依据本人职责范围,明确集体责任、个人责任或直接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8
[键入文字]
(三)对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政治影响的责任人,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应承担的责任,依法依纪进行追究。
8、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
一、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情况公开。包括医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规划;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经营分配方案;职工奖惩办法;招聘和人员的调进调出的规定(方案);医院内部重大改革的方案、措施等。
2、固定资产投资、财务、人事和经管方案执行情况公开(包括事先、事中、事后的公开)。
3、重大的物资采购供应等情况公开。包括重大物资(单台件5000元或一次性购入额在1000元以上)采购供应相对定点情况、主要设备、设施等的采购数量、质量、价格、供应商等情况。
4、工程项目公开。包括项目责任人、质量标准、工期时限、招投标与结算、竣工验收等情况。
5、民主评议干部情况公开。包括民主评议标准、评议程序、评议结果等情况。 6、干部提拔任免公开。包括任免条件、程序、任免结果等情况。
7、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聘人员的政策、规定、数量、条件、程序、录用结果等;职工调进调出的有关政策、规定、方案、条件、程序、安置以及人员名单等情况;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情况;临时用工等情况。
8、工资、奖金分配分工。包括职工工资基金安排方案;奖金分配的原则、标准、分配结果;职工工资晋升的政策、条件、程序及结果;职工奖惩情况等。
9、职称评聘情况公开。包括职称评聘的政策、指标、条件、评出程序、结果等。 10、福利费提取,使用情况公开。
11、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公开。 12、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实际支出(项目、科室、金额、用途、标准)等主要情况。
13、劳模及获院级以上荣誉称号人员情况公开。包括有关政策规定、评选条件、数量、评选程序、评选结果等。
14、涉及计划生育和女职工工作的政策、规定、年度生育指标,二胎生育指标等情况公开。
9
15、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院级领导干部工资收入以及中级以上干部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话费补贴和廉洁行医等方面的情况。
16、涉及医院工作全局、职工关心热点问题和职工群众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应予公开。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凡属职工会员代表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都必须经职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或决定实施。职代会召开的时间、审议程序、方式等按有关规定进行。职代会每年1-2次,一般在年初和年中进行。
2、院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医院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主要决策及时召开院办公会研究确定。
3、情况通报会。对专业性较强,群众关心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且必须向职工群众公开的事项,采取召开情况通报会公开。公开具体形式有:党政工作例会、专业工作会等。
4、院周会。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安排或阶段性工作总结讲评以及必须及时让职工贯彻执行的事项在院周会上公开。
5、文字公开。主要形式有:①《医院信息》②《医院专辑》③津医党字、津医字、津医工字等文件 ④党政以文字形式下发的通知、通报等。
6、橱窗、板报、专栏等形式公开。建立宽敞、大方、固定的公开栏。 三、院务公开程序
1、提出:由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相关职能科室整理出具体内容,职工要求公开的事项,由职工代表向院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提出。
2、审定:院办公会议(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或主要院领导审定。
3、公开:按上述五条规定形式公开。通过职代会形式公开的内容,依照职代会有关规定程序执行。
4、职工对公开的结果或内容持有疑义时,可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会提出。
四、院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1、建立院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副院长、纪委书记和工会主席任副组长,院办、人事科、纪委、监察、医务部、护理部、质控科、财务科、设备科、总务科、医保办、经管科、药剂科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设立工作办公室:工会主席任办公室主任,由院办主任、监察室主任、政工科长、财务科、经管科、总务科、设备科主任为成员。办公室设工会,负责处理院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