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出庭律师必须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上入手进行质证,不然就会被法官打断。有些法官会对质证意见进行分析和认定,但大多数法官是要求代理律师要做好这些工作。
第二、真实性是对证据的质证意见,不是说证据是否存在,这是一个逻辑上容易混淆的地方,需要特别注意。有些证据,证据的真实性无法核对,就不能够表达为真实性无法确认,这是不科学的,要不有异议,要不认可,不要有中间做法。
第三、质证攻击的对方是对方的证据目录,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对方的证据和证明目的之间的关联性,这是代理律师需要特别留意的地方,防止对方胡说八道。
实习律师编写证据目录过程中遇见的问题,实际就是用来对付对方的武器,所以做好证据目录的整理收集工作,就知道怎么去刺穿对方的证据。
正常来说,法庭的辩论是从证据的举证和质证开始的,这是短兵相接,出庭律师要做好举证和质证工作,不然法庭辩论失去证据作为依托,就成为无源之水了。
第五、质证过程中,先说明有无异议,然后再具体表述异议的理由,这是惯例。
第六、质证有一定的技巧,但更重要的还是依托案件的事实和代理策略,所以必须吃透案情。
能够在质证阶段遂心应手的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可以脱稿现场进行发挥,所以质证工作要做扎实一些,开庭前先多做一些准备工作。
证据不足
吉吉和我讲了一个案件,某人拿一张汇款单起诉他人欠款
的案件,吉吉主张:“谁主张,谁举证。”吉吉介绍说培训的其他实习律师答案各异,最后讲课老师说:“这个要看法官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官了,一般情况下,应当不认为是借款纠纷。”
吉吉告诉我这个案件后,我就发现:吉吉具备其他实习律师不具备差异化思维以及敏锐的判断力。我为吉吉感到自豪和骄傲。
后来,我再和吉吉谈起这个案件后,对吉吉提示到:“证据不足,因为对方已经举证了。”
我实际提示了吉吉思考的方向,就是关注证据和主张之间的内在关系,吉吉需要打断这种认知方式,让对方的证据和事实之间出现裂痕,这个方法就是做律师的核心机密了。
昨天,我写了一篇关于质证的文章,说白了,我是从质证角度对汇款单进行了质证,最后的质证意见是“欠款的证明目的的证据不足,汇款单不直接代表欠款,尚需其他证据予以证实。”这实际也就是吉吉说的“谁主张,谁举证。”
这个案件,我思考了很久,觉得要全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第一、吉吉是通过法庭辩论的方式对本案进行了回答,其最后的结论是“谁主张,谁举证。”
第二、我是从证据的质证角度进行了分析,认为属于证据不足。
第三、指导老师从法官的认定这个角度,通过自由裁量权的方式回答这个问题。
我个人对以上三个观点是这样分析的。
吉吉能够察觉并说出其他实习律师不知道的观点,说明吉吉的法学素养很高了。我分析,吉吉还是从自己所学的法学知
识中找到了灵感和突破口,于是站在法理和法学的角度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吉吉律师现在需要提高的只是关注事实,在证据上进行思考和琢磨,从法律条文转向证据,就是实习律师成长的第一步了。
证据不足,实际和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是一个事务的两个方面,都是体现了认定能力。
在证据和事实之间的认定思维,也就是判决书中的“本院认为”部分,就是律师和法官格斗的地方,这部分的水平是和法官较量,要认定能力在法院之上才能够成为成熟的律师。
证据不足,实际就是认定能力的表现形式,这个影响实习律师营销与接案,这个是接案的关键,只有这个能够察觉,才能够说出代理思路,最后接到案件。所以,实习律师必须加强对证据的人的那个能力的学习和实践。
实习律师在实践过程中,要将判决书拆分为律师的业务能力,这个可是核心机密啊,算是第一次对外说的。
围绕判决书布局,同时还需要考虑接案环节,主要是接案,不是培训当事人为专业的律师,期间的技巧也有一些。判决书是法官的地盘,在接待当事人之前,就可以考虑写出一个判决书的草稿,用这个草稿和当事人沟通,用这个期望中的草稿让当事人付费。
最后,我归纳一下我的看法:
证据,要替代法理和法学成为实习律师主要掌握的能力,其中证据不足作为一条法庭辩论能力,要逐渐前移成为质证的能力,最后要通过证据和法官竞争对判决书的主导权,由此实习律师就会从校园走向法庭,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
当然,在最后我补充一个技巧。实习律师假如会写证据目录,实际将这个能力转化一下,就会成为质证能力的一部分,一是将对方的证据作为自己的证据对待,让对方的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或者请求等成立,相当于让对方为自己举证。二是用证据不足的眼光审视对方的证据和证据的证明目的之间的关系,撕裂对方的证据目录。
我们要用心去琢磨,总可以在自己身上发现一些闪光点,由此我们就有了自信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