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福存(石林县公安局法制室主任)
陈云森(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中队长) 张红光(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 潘云刚(石林双龙服装百货市场总经理) 苏保全(石林县广播电视台技师) 付秉云(石林县广播电视台工程师) (六) 旁听人员(4人)
张 富(石林县住建局监察大队副队长) 李家彦(石林县住建局环卫站职工) 李艳琼(石林县住建局园林站职工) 罗海玉(石林县住建局监察大队职工) 四、听证举行情况 (一)准备情况
2010年12月6日,石林县住建局在省政府指定的网站(http://ygzf.yn.gov.cn/tingzheng)公布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第1号),并在石林县住建局政务公开栏张贴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名额及其产生方式、听证时间、听证地点等相关内容。12月13日,石林县住建局在省政府指定的网站(http://ygzf.yn.gov.cn/tingzheng)公布了《关于举行〈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第2号),公布确定的听证主持人、听证委员、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及听证代表人员名单等事项。此外,邀请了县主要新闻媒体到会报道和监督。
(二)听证会召开
2010年1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至11:30,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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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石林县住建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参加本次听证会的听证委员共4名,分别是县住建局副局长、市人大代表龙志彬,县交运局副局长吉光雄,县环保局副局长何建华,石林县鹿阜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毕绍军;听证监察人2人,分别为县第五纪工委书记赵文平、县政府法制办昂玉芳;决策发言人1名,县住建局副局长何道敏;本次听证会县住建局副局长李福金主持。
本次听证会共邀请和确定听证代表18人,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各界代表,除所石林县鹿阜镇西北社区副主任、人大代表李彦芬,石林县发改局党总支副书记、政协委员李贵祥因病不能参加,石林县公安局警会保障室主任、政协委员范劲,石林县住家局园林站站长、高级工程师,石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张红光有事请假不能参加听证会。其余13名代表都参加了听证会。会议按照下列议程进行:
一、听证监察人根据听证代表人数及参加情况宣读监察意见书;
二、由主持人(李福金副局长)宣读听证会纪律; 三、决策发言人(何道敏局长)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依据、理由和有关背景资料作简要情况说明;
四、听证代表就《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问并发表意见或建议(每人发言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决策发言人(何道敏局长)就听证代表的提问发言进行答辩;
六、有补充意见的听证代表补充发言(发言时间不超过3分钟);
七、听证代表审阅本人的发言记录并核实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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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听证委员进行合议(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九、听证主持人(李福金副局长)总结和归纳听证代表的主要观点和理由;
十、听证委员、听证代表、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对听证会笔录进行审阅并签字核定;
十一、听证监察人(县第五纪工委书记赵文平)对本次听证会的进行过程出具听证监察意见。
五、听证代表主要意见
听证会期间,13位听证代表就听证事项陈述了18点意见和建议。每位听证代表事前都作了认真准备,发言紧扣主题、观点明确,13位听证代表都同意该办法,主要意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 加强市政道路和人行道乱停乱放车辆的管理。 第二,加强巴江河建成段的管理力度,并明确责任单位。 第三,加强规范各小区物业管理,出台禁止外挑式护栏的相关规定;停车场建设和城市建设同步进行。
六、 听证意见处理情况
针对听证会上听证代表的意见,我局认为:按照国家、省、市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罚则,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县委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审批。同时,针对代表所提的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细化,强化监督管理。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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