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以及钢筋混凝土盖板等,均应另列项目计算。
(3).钢筋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设计无规定时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4)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 2.标准砖墙体厚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墙身 1/4 1/2 3/4 1 3/2 2 5/2 3 计算厚度(mm)
53
115
180
240
365
490
615
740
3.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坪为分界线。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砖柱不分柱身和柱基,其工程量合并后,按砖柱项目计算。
4.墙身高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有檐口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面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应按实际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板底;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面,如同一墙上板高不同时,可按平均高度计算。
(3)内外山墙墙身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5.墙的长度:外墙长度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长度按内墙净长线计算。
6.砖石基础以图示尺寸按立方米计算。外墙墙基长度按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
2
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0.3m以内孔洞、砖平碹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7.女儿墙高度,应自顶板面算至图示高度,分别不同墙厚按相应项目计算。
8.框架间砌墙,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按相应的项目计算。框架外表面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间墙的工程量内一并计算。
9.砖砌围墙分别不同厚度以立方米计算,按相应项目计算。砖垛和砖墙压顶等并入墙身内计算。
10.暖气沟及其他砖砌沟道不分基础和沟身,其工程量合并计算。砖垛和砖墙压顶等并入墙身内计算。
11.砖砌地下室内、外墙身及基础的工程量合并计算,除按规定进行扣除外,墙身外面防潮的贴砖另列项目计算。
12.砖砌地垄墙以立方米按砖砌沟道项目计算。支撑地楞的砖墩按方柱项目计算。大门柱墩按相应砖柱项目计算。
13.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
14.填充墙按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扣除门窗洞口、钢筋混凝土过梁、圈梁所占的体积。其实砌部分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再另行计算。
15.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空花部分。实砌部分按相应项目以立方米计算。
16.加气混凝土砌块墙、硅酸盐砌块墙、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按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砖砌体部分,已包括在相应项目内,不另计算。
17.零星砌体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8.空心砌块结构上铺钢丝网抹水泥砂浆按实抹面积计算。
19.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穿过散水的踏步、花台面积。 20.台阶基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21.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但净空断面面积在0.2 m以上的沟道,应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11
22.沟箅子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成品箅子宽度不同时人工不作调整;钢筋箅子设计与项目含量不同时,可按钢材用量调整项目含量。
23.石砌墙体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如有砌砖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钢筋砖过梁等按实砌体积另列项目计算。挡土墙墙身与基础合并按挡土墙项目计算。
24.砖烟囱:
(1)砖基础与砖筒身的划分:设计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筒身。
(2)烟囱筒身,不论圆形、方形均以实砌体积计算,扣除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所占体积。
(3)砖烟囱砌体内采用钢筋加固者,根据设计规定的重量,按砌体内钢筋加固项目计算。
(4)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时按相应项目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5)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以图示实体积计算。
(6)为了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项目中,不另计算。
(6)烟道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7)为防止内衬及混凝土筒身深入酸性凝液,因而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8)烟囱砌砖: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计算。
(9)砖烟囱及其砖内衬加工楔形砖,已包括在项目内,不另计算。
(10)烟囱的及其砖内铁梯、围杆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及刷油,可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25.砖砌水塔:
(1)水塔基础与塔身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并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体积,砖平拱碹及砖出檐等并入塔身体积内计算。
(3)水塔砌体内加固钢筋,钢梯,围栏、铁杆的制作、安装及刷油等项目,按有关章节的相应项目计算。
(4)砖水箱(槽)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 26.砖(石)贮水(油)池:
(1)砖(石)贮水(油)池不分圆形或矩形,按相应项目计算。
(2)砖(石)贮水(油)池的独立柱,按其相应项目计算,如有钢筋混凝土柱,按“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项目计算。
27.砖砌井、池壁不分壁厚按不同深度以立方米计算,洞口上的砖平、拱碹等并入砌体体积内计算。
12
A.4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一、定额说明
1.混凝土
(1)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
(2)预拌混凝土、现场集中搅拌站搅拌混凝土的泵送按固定泵相应项目计算。 (3)商品混凝土的价格是运送到施工现场的价格。
(4)成品大型预制构件和成品预应力构件套用“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粗骨料最大粒径是按通常情况编制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6)毛石混凝土带形基础和毛石混凝土独立基础,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7)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用量。
。。
(8)斜梁(板)是按坡度30以内综合取定的。坡度在45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
。
1.05系数。坡度在60以内,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1.1系数。
(9)明沟、散水、坡道、台阶等项目均为综合项目,包括挖土、填土、垫层、基层、沟壁及面层等全部工序。其模板套用“模板工程”相应项目。除混凝土台阶未包括面层抹面,其面层可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章节有关项目,其余项目不予换算。散水、台阶垫层为3:7灰土,如设计垫层与项目不同时,可以换算。散水3:7灰土垫层厚度按150mm编制的,如果设计厚度超过150mm,超过部分套用《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定额》灰土垫层项目。
(10)现浇框架、框剪、剪力墙结构中混凝土条厚度在100mm以内按压顶相应项目套用,厚度在100mm以上时按圈梁相应项目套用。
(11)砌体墙根部素混凝土带套用圈梁相应项目。 2.钢筋
(1)钢筋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钢筋接头设计图纸已规定的按设计图纸计算;设计图纸未作规定的,现浇混凝土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量,直径10mm以内者,按12m长一个接头,直径10mm以上至25mm以内者按10m长一个接头,直径25以上按每9m一个接头计算,搭接长度按规范及设计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竖向通长钢筋(指墙、柱的竖向钢筋)亦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每自然层一个计算。
(3)固定钢筋的施工措施用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可参考下表。结算时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入钢筋工程量。
(2)钢筋锚固长度及马凳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按规范规定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钢筋是以手工铁丝绑扎,部分电焊及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仍按项目规定计算;若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采用气压力焊、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筋、锥螺纹钢筋接头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项目,同时不再计算钢筋的搭接量。直螺纹钢筋接头套用锥螺纹钢筋接头项目。直径16以内接头每个接头扣除电焊条0.11元,扣除人工费和机械费0.60元;扣除电焊条0.70元,扣除人工费和机械费1.95元。
(5)预应力钢丝束、钢绞线所用的螺丝端干、锚具、七孔板、穴模、承压板,其用量按实际用量进行调整。
(6)冷拔钢丝按Φ10内钢筋制安项目套用。
(7)混凝土内植筋项目不包括植入钢筋制安,植入的钢筋制安按相应钢筋制安项目计算。
3.钢筋混凝土沉井适用于底面积大于5平方米的陆上明排沉井工程。
13
二、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项目除另有规定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构件的实体积计算,不扣除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预埋铁件、螺栓所占的体积。用型钢代替钢筋骨架时按设计图纸用量每吨扣减0.1立方米混凝土体积。
2
二.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墙、板等构件,均不扣除孔洞面积在0.3m以内的混凝土体
2
积。其预留孔工料亦不增加。面积超过0.3m孔洞,应扣除孔洞所占的混凝土体积。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 1.基础:
(1)带形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分别按毛石混凝土、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基础计算。凡有梁式带形基础,其梁高(指基础扩大顶面至梁顶面的高)超过1.2m时,其基础底板按带形基础计算,扩大顶面以上部分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
(2)独立基础:应分别按毛石混凝土和混凝土独立基础,以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其高度从垫层上表面算至柱基上表面。现浇独立柱基与柱的划分:(H)高度为相邻下一个高度(H1)2倍以内者为柱基,2倍以上者为柱身,套用相应柱的项目。(见图1)
(3)杯形基础:杯形基础连接预制柱的杯口底面至基础扩大顶面(H)高度在0.50m以内的按杯形基础项目计算,在0.50m以上H部分按现浇柱项目计算;其余部分套用杯形基础项目。(见图2)
H1预制柱(4)满堂基础:不分有梁式与无梁式,均按满堂基础项目计算。满堂基础有扩大或角杯口底面H锥形柱墩时,应并入满堂基础内计算。满堂基础梁高超过1.2m时,底板按满堂基础项目计H算,梁按混凝土墙项目计算。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的有关规定 H1(5)桩承台:应分别按带形和独立桩承台计算。满堂式桩承台按满堂基础相应项目计算。 (6)设备基础:块体设备基础不分体积大小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框架设备基础应分别按基础、柱、梁、板以及墙的相应项目计算;楼层地面上的设备基础并入梁、板项目计算,如在同一设备基础中部分为块体,部分为框架时,应分别计算。 图2 杯形基础图1 独立柱基 框架设备基础的柱高应由底板或柱基的上表面算至肋形板的上表面;梁的长度按净长计算,梁的悬臂部分应并入梁内计算。
设备基础的工程量不扣除地脚螺栓套孔所占混凝土体积。 二次灌浆按实体积计算,不扣除地脚螺栓套孔所占的混凝土或水泥砂浆、干混抹灰砂浆、RG灌浆料的体积。
2.柱:
(1)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工程量。柱高按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顶上表面的高度计算。但无梁楼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头(帽)的下表面的高度计算。依附于柱上的牛腿应并入柱身体积内计算。
(2)构造柱按图示尺寸计算实体积,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的体积,其高度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面的高度计算。现浇女儿墙柱,套用构造柱项目。
(3)圆形及正多边形柱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4)空心砌块内的混凝土芯柱,按实灌体积计算,套用构造柱项目。 3.梁:
(1)基础梁:凡在柱基础之间承受墙身荷载而下部无其他承托者为基础梁。 (2)梁按图示断面尺寸乘以梁长以立方米计算。各种梁的长度按下列规定计算: 梁与柱交接时,梁长算至柱侧面。次梁与主梁交接时,次梁长度算至主梁侧面,伸入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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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的梁头或梁垫体积应并入梁的体积内计算。
圈梁通过门窗洞口时,可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cm并按过梁项目计算,其他按圈梁计算。圆形圈梁、地圈梁以及砌块墙中的混凝土水平带均套用圈梁项目。
叠合梁应按设计图示的二次浇灌部分的实体积计算。 4.墙:
按图示墙长度乘以墙高及厚度以立方米计算。计算各种墙体积时,应扣除门窗洞口及0.3 2
m以上的孔洞体积。
5.板:
凡带有梁(包括主、次梁)的楼板,梁和板的工程量分别计算,板算至梁的侧面,梁、板分别套用相应项目。无梁板是指不带梁直接由柱支撑的板,无梁板体积按板与柱头(帽)的和计算。钢筋混凝土板伸入墙砌体内的板头应并入板体积内计算。钢筋混凝土板与钢筋混
2
凝土墙交接时,板的工程量算至墙内侧,板中的预留孔洞在0.3m以内者不扣除。
叠合板是指在预制板上二次浇灌混凝土结构层面层,按平板项目计算。
现浇空心楼板执行现浇混凝土平板项目,扣除空心体积,人工乘以1.1系数。管芯分不同直径按长度计算。
6.其他:
(1)整体楼梯(包括板式、单梁式或双梁式楼梯)、整体螺旋楼梯、柱式螺旋楼梯以设计图示尺寸的实体积计算。楼梯与楼板的划分以楼梯梁的外边缘为界,该楼梯梁已包括在楼梯体积内。伸入墙内部分的体积并入楼梯体积中。楼梯基础、室外楼梯的柱以及与地坪相连接的混凝土踏步等,项目内均未包括,应另行计算套用相应项目。
螺旋楼梯栏板、栏杆、扶手套用相应项目,其人工乘以1.3系数,材料、机械乘以1.1系数。
柱式螺旋楼梯扣除中心混凝土柱所占的面积。中间柱的工程量另按相应柱的项目计算,其人工及机械乘以1.5系数。
(2)悬挑板(直形阳台、雨篷及弧形阳台、雨篷)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伸入墙内部分的梁及通过门窗口的过梁应合并按过梁项目另行计算。阳台、雨篷如伸出墙外超过1.50m时,梁、板分别计算,套用相应项目。阳台、雨篷四周外边沿的弯起,如其高度(指板上表面至弯起顶面)超过6cm时,按全高计算套用栏板项目。
凹进墙内的阳台按现浇平板计算。 水平遮阳板按雨篷项目计算。
(3)挑檐天沟按实体积计算。当与板(包括屋面板、楼板)连接时,以外墙身外边缘为分界线;当与圈梁(包括其他梁)连接时,以梁外边线为分界线。外墙外边缘以外或梁外边线以外为挑檐天沟。挑檐天沟壁高度在40cm以内时,套用挑檐项目;挑檐天沟壁高度超过40cm时,按全高计算套用栏板项目。混凝土飘窗板、空调板执行挑檐项目,如单体小于
3
0.05m执行零星构件项目。
(4)栏板按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散水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应扣除穿过散水的踏步、花台面积。
(6)防滑坡道按斜面积计算,坡道与台阶相连处,以台阶外围面积为界。与建筑物外门厅地面相连的混凝土斜坡道及块料面层按相应的地面项目人工乘以1.1系数计算。
(7)台阶基层(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沿300mm)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2
(8)明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净空断面面积在0.2m以上的沟道,应分别按相应项目计算。
(9)池槽项目中未包括砖砌槽腿及抹灰,其砌体及抹灰应按相应项目另行计算。 (10)零星构件,适用于现浇混凝土扶手、柱式栏杆及其他未列项目且单件体积在3
0.05m以内的小型构件,其工程量按实体积计算。
(11)预制钢筋混凝土框架柱的现浇接头(包括梁接头)按设计规定断面和长度以立方米计算,套用框架柱接头项目。
(12)预制钢筋混凝土板之间,按设计规定需现浇板缝时,若板缝宽度(指下口宽度)在2cm以上20cm以内者,按预制板间补现浇板缝项目计算,板缝宽度超过20cm者,按平板项目计算。
(13)混凝土后浇带按图示尺寸以实体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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