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建设
(2) 建设用地红线外,由于公路建设过程中受损的房屋、构附着物或公路建设后原居住地生产、生活有较大困难的房屋、构附着物由施工单位(或区县指挥部)向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提出拆迁申请,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及相关施工单位现场查勘后,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决定是否拆迁补偿,如需拆迁,由区县指挥部上报拆迁方案及补偿费用,经市指挥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1.2.3 单位及管线拆迁办理程序
1) 县级以下企事业单位及管线和农村水、电等管网及设施拆迁
(1) 区县指挥部组织人员制订拆迁方案,审核费用、签订拆迁合同,督促拆迁。 (2) 区县指挥部组织验收。
(3) 市指挥部征迁人员、区县指挥部共同向施工单位移交用地。
2) 县及县以上企事业单位及管线
(1)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产权单位发出拆迁通知。
(2)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现场查勘、制订拆迁方案。 (3) 产权单位根据确定的拆迁方案、编制拆迁预算书,并附上拆迁方案图送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并送区县指挥部。
(4) 市指挥部征迁人员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现场核定拆迁方案和工程量、对未严格按照现场确定方案编制费用的产权单位要求重新制订方案、编制费用上报。
(5) 市指挥部审核上报的拆迁费用。
(6) 重庆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向区县指挥部下达费用审核通知,委托区县指挥部与产权单位签订拆迁合同组织拆迁。
(7) 督促产权单位完成拆迁工作。
(8) 市指挥部组织区县指挥部、产权单位验收拆迁完成情况。 (9) 市指挥部、区县指挥部向施工单位移交工程。 (10) 征迁人员收集资料归档、建立台账。 1.2.4 附则
(1) 本办法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2) 本办法由重庆高速公路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1.3 项目部硬件设施标准
施工单位应按照投标文件有关承诺,规范用房及场地建设。项目部驻地除了要有便利的交通条件、通电、通水、通电话外,条件允许的,应积极创造信息化办公管理条件。办公、生活用房应坚固、实用、美观、隔热通风,符合招投标文件及施工管理需要。办公用房面积和办公家具应尽可能满足办公规范化的要求。项目部总体布局和硬件设施配备由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落实并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
1) 项目部办公区、生活区及车辆、机具停放区等应设置科学合理,区内场地及主要道路应做硬化处理,
排水设施完善,庭院适当绿化,环境优美整洁。项目部公共场所应设置功能分区平面示意图及指路导向牌。项目部驻地房屋可采用活动板房等自建用房,也可租用沿线合适的单位或民用房屋,但必须坚固、安全、耐用,并满足工作要求。
2) 办公区内一般应设项目经理室、各业务科室和资料室、中心试验室、会议室等,各科室门口应挂设名
称牌。会议室内管理图表均应装裱上墙。管理图表应包括平面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质量自检体系框图、安全管理体系框图、工程进度柱状图、工程管理曲线图、开展劳动立功竞赛活动有关图表、各项规章制度、工程总体目标、各部门职责、工作计划、晴雨表及管理人员考勤表。
3) 生活用房一般应设:宿舍、食堂、浴室、厕所等,具备条件的可设文体活动室或活动场地。施工工区
要为民工提供较好的工作和生活设施。办公区和生活区内均应配置必要的消防安全器具,建立安全、卫生管理制度,落实专人维护和保洁。
路基土建、路面工程项目部办公、生活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宜少于1000m2,场地占地面积不宜小于800m2;其他附属工程项目部,用房建筑面积和场地占地面积应满足办公和生活需要。
项目部硬件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1) “三室”要求:项目部为院落式,室外有停车场地和活动场所,设置不小于60m2的会议室、20m2的资料室和140m2的试验室。
(2) 采用拼装式活动房的,搭建不宜超过两层,屋顶排水通畅;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地面设散水,排水坡度不小于3%。周围有排水沟,保证不积水。
(3) 办公区满足安全、卫生、通风、绿化等要求,屋顶采用“人字形”双面排水,砖混结构墙体下部设0.5m高的墙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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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4) “五小”设施要求:
(1) 宿舍
(a) 项目部的宿舍要坚固、美观,房间净空高度不低于2.6m;门窗齐全,同时应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通风;房顶尽量选用阻燃、防水材料,内墙抹灰刷白,地面硬化防潮湿。
(b) 保证每人(可上下)单床,禁止设置通铺或采用钢管搭设上下铺;宿舍内床铺不得超过两层,使用面积确保单层铺不低于4m2/人,双层铺不低于3m2/人。
(c) 生活用品应放置整齐,有条件的每人可设(排号)生活专业组合柜,室内无私拉乱接电线的现象。 (2) 食堂
(a) 面积按高峰人数的70%计算,人均1m2,位置距厕所、垃圾等有害物质应不小于30m。净空高度不得低于2.8m,水泥硬化地面,保证不积水。锅台四周面、案板挨墙处贴白瓷砖,便于清洗。
(b) 制订食堂卫生管理责任制度,具备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包括工作人员)有健康证,工作时必须戴工作证,穿工作服。
(c) 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燃气罐应单独设置存放间。存放间应通风良好,并严禁存放其他物品。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并生熟分开。
(d) 食堂内应设有防尘、蚊、蝇、鼠害设施,应设置隔离油池并及时清理。生活垃圾要装容器,有专人管理及时清运。厨房应有防火设施。
(e) 必须保证供应符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高温季节应有防暑降温措施,如提供绿豆汤、茶水等。 (3) 厕所
(a) 必须分设男、女厕所,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2m2。
(b) 必须是水冲式或移动式厕所,且保持清洁。大小便池内镶贴瓷砖,水泥硬化地面,设纱窗、纱门,采光良好。
(c) 厕所应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工作,应定时进行清扫、冲刷、消毒,防止蚊蝇孳生,化粪池应及时清掏,要符合卫生要求。
(d) 浴室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设置,人均0.07m2。浴室应采用节水龙头,符合安全要求,让职工能按时洗浴。
(4) 办公室、活动室 (a) 办公室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
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排列整齐。 室内必须将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资料归档整齐。
(b) 活动室
活动(学习)室房间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墙面抹灰刷白。室内具备活动(学习)条件,设施良好,应悬挂各项活动(学习)制度图表。
(c) 会议室
会议室净空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房顶选用阻燃材料,房间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会议室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30人同时开会且面积不小于60m2,应设置两个门,门向外开启,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室内人员。
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设有防暑降温设备。
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会议室还必须配备投影仪、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1m2左右的写字板。
会议室内应悬挂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图表,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图表。各类图表宽度为1.2m,长度根据情况自定。
1.3.2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1.3.3 机构设置
1) 组织结构框架(图 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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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部建设
图 1.3.1 组织机构框架图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 设置原则
在中标通知书下达后,由施工企业按投标承诺及时组建项目部。
项目部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应设在建设项目现场。长大干线的项目部一般设在项目中间位置,确需设在一端的,必须同时在中间位置或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现场工作组。现场工作组人员隶属于项目部。
(2) 设置要求
项目部一般应设置“五部二室”,即工程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物资设备部、计划合同部、综合管理部和工地试验室、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
项目部成立管理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过程控制,建立健全项目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落实责任。
1.3.4 人员配备
1)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原则
项目部应根据投标承诺以及工程实际需要,配置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项目部人员配备应根据投标时的承诺,在基本配备的基础上,再根据工程规模、工程进展阶段,实行专业调配。
根据人员管理培训要求,建立考核、培训、培养机制,在促进在岗工作人员技术业务素养提高的同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加强思想文化引导,加强廉政建设,加强团队的意识建设,创造“公正、和谐、团结、奋斗”的氛围,带动建设工作全面开展。
中标通知书下达后,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前期工作的技术人员必须及时到位。项目部其他人员,在具备施工条件时必须全部到位。
2) 项目部人员配备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及投标承诺,按照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至少应配备以下人员。
项目部领导:项目经理1人,项目副经理最少2人(1人管生产、1人管外部协调,如项目部设党支部,对外协调副经理可由支部书记担任),总工1人。
工程技术部:负责人1人,专业工程师和调度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但须保证专业齐全和调度24小时值班需要。
安全环保部: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根据工程规模(5千万元规模配备1人,不足5千万元按5千万元计)和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配置。
物资设备部:负责人1人,机械、电气工程师的配备满足现场施工管理的需要。 计划合同部:负责人1人,造价工程师1人,财务2人,其余按工作需要配备。 综合管理部:负责人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工地试验室: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试验人员总数不少于4人;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
农民工工资管理办公室:负责人1人,其余根据工作需要配备。
1.4 项目部标示标牌要求
1.4.1 驻地和施工场地标示标牌
在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应在项目部或工地的显著位置悬挂安全文明生产、质量管理、廉政建设等标牌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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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指南
1) 驻地工程告示牌1块,标明工程名称、工程范围、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单位、监理单位、施
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内容,且样式规范,设置在项目部驻地室外。
2) 施工场地布置牌:采用电脑绘制,对施工现场的布置采用图示方式表达,注明位置、面积、功能。 3)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牌:主要明确施工各工序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4) 廉政监督牌:主要明确施工廉政制度、廉政领导小组、廉政监督小组和廉政监督电话等。
1.4.2 各部室标示标牌
1) 项目经理室:施工总体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和实际对比图、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项目经
理职责等。
2) 工程技术部门:各个结构物的施工形象进度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及部门和人员职责等。 3) 安全环保部门:安全保证体系、各级安全人员的岗位职责、危险源分布图等。 4) 物资设备部门:材料物资的进货、检验、发放流程图,设备管理的动态图等。 5) 计划合同部门:计量形象进度图、年度计划进度曲线等。 6) 其他部室在明显位置悬挂工作职责。
1.4.3 企业宣传和文明施工标示标牌
1) 标段两端头或工程项目与临近交通干道、城市、村镇人群密集点的醒目位置各选几处位置建彩门,彩
门为钢结构。
2) 现场机械设备布置有序,必要时应悬挂安全操作规程。
3) 现场各种防火、防高空坠落、安全帽等安全标志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制作,悬挂于工地醒目位置。 4) 现场的周转材料、半成品材料的堆放,严格按照有关材料堆放的规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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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试验室
2 工地试验室
一个标段(路基土建、路面土建、监理或检测单位)原则上设置一个工地试验室。试验室的选址必须满足安全和便于管理的要求,试验室硬件设施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试验室建设完成后,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最后再上报市质监站审批。
2.1 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标准
2.1.1 机构设置
工地试验室应由项目业主委托(或招标)的试验检测单位或施工和监理单位所属的,并取得部质监总站或省级交通质监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母体试验室”)在工程项目现场设立。母体试验室对工地试验室的试验检测工作负责。
工地试验室的名称宜统一为“母体试验室(全称)+X X高速公路+标段号+工地试验室”。
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图 2.1.1)
图 2.1.1 标准组织机构框架
2) 机构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1) 试验室设置地点以方便工作为原则,宜设置在混凝土集中拌和场或预制场附近其周边场所通道均应进行硬化。
(2) 工地试验室开展的试验检测项目所需要的仪器设备必须符合标准规范使用要求。工地试验室应按规定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准和检定。对可自行校准的仪器或设备,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量值溯源要求的专用计量器具,并编制切实可行的仪器设备自检自校规程。
(3) 工地试验室应建立仪器设备管理档案和台账,并做好使用和维护记录。 2.1.2 人员配备
1) 工地试验室人员配备的原则
(1) 工地试验室根据《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工地试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配备试验检测人员。
(2) 工地试验室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并具有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职称证、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3) 工地试验室所有试验人员的照片和资质等信息应张贴在办公室或会议室的墙上。
2) 试验室人员配备
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投标承诺,参考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配置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人员,至少应配备:试验人员总数不小于4人;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试验检测工程师执业资格;试验工程师不少于2人。
2.2 工地试验室建设
2.2.1 工地试验室选址
工地试验室选址由项目经理负责在进场前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安全和管理要求进行调查,确定选址方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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